《先为小人后为君》第103章


邹将君的嗓子浑厚磁性,将那些圣神而神秘的藏族文化娓娓道来。那时,酒醉,人也醉,但魏一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正趴在世界上最宽阔的背脊之上,此刻是她人生中最平静安详幸福的时刻。
阿里不似B市的繁华喧嚣,一到夜里静得很,狼叫声在耳旁此起彼伏,狼群却在很远很远的山颠。四周无一盏路灯,借着星光,邹将君将魏一背回他住了五年的地方。魏一半醉半醒,云里雾里的四处打量,见此处家徒四壁,哪还有半丝高官子弟家境显赫的模样。
魏一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他从小锦衣玉食,哪里经历过这些。那一刻,魏一又欣慰又心痛,鼻子发酸,扑到他怀里。半晌,她才抬起头,哽咽着问:“当初我们离婚的时候,你是不是把剩下的钱,全都给了我?”
邹将君毫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说:“那是我有先见之明,我知道早晚还不都是我的。”
魏一很感动,搂住邹将君半晌说不出话来。
那一夜,二人商量着回内地,找一座山明水秀四季分明的城市,重新开始。在人生的重逢里与恋人一起憧憬未来,是一件顶美好的事。魏一说到激动处,一拍大腿,说我们就回四川吧,那是我妈妈的家乡。邹将君很宠溺的亲亲她,毫无异议,说都听你的。
又说了会儿话,魏一累了,不知不觉便睡了。睡着后的魏一,还是如多年前一样,睡相很不好。她就像只蜷缩着的小猫,不声不响,惹人怜爱,在邹将君身上蹭来蹭去。邹将君想抽烟,一只胳臂被魏一压着拿不到烟灰缸。他看了魏一一眼,又将烟放下了。
尽管屋内很静,邹将君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这么清晰地感觉到,他有一颗奔腾的心。
接连几天,邹将君租了辆4500越野车带魏一到处跑。沿途风光迥异,无论是远眺常年皑皑积雪的群峰,还是牛羊安详吃草的苍茫草原,还是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中间激情四溢的蜿蜒流长的青色长河,还是晚霞似锦下诗情画意的悠扬牧歌……一切都让魏一止不住的惊叹——这已经不是一个美字能概括得了的了,这些壮丽而宏大的场面,都是能让人热血沸腾的,是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袤大地上,荒芜一人,只有一个他和一个她。邹将君驾着车,意气风发,引吭高歌,如当年拐了魏一去温泉一般模样。唯不同的是,她是他的妻。他只需轻轻一个转头,就能与柔情似水的她有一个丝丝入扣的对视。
他们去了古格王朝遗址,参观了冬夏宫和干尸洞,还有巧夺天工的精美壁画。
去了班公湖,远处有成群的白色的鸟儿盘旋在上空、游弋在湖面,更远处是雪山连片。雪峰倒映在湖面,随风轻轻晃动。
那时是下午,太阳在偏西处正辉煌,暖洋洋均匀的洒遍大地。天空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与碧蓝的湖水交相呼应。四月去阿里旅游还嫌太早,所以当时宽广的湖边空无一人,邹将君带着魏一沿着湖面走了十来分钟,魏一说累了,二人坐在石块上,相互依偎,在广袤天地间大声说话,喧哗声惊得近处几只鸟直飞云霄。湖水晶莹得像块天然的蓝宝石,隐蔽在雪山环抱中,又像位含羞的少女,有些细长而美丽的脖子。不为世人所知,却天生丽质难自弃。
这种美,不是世俗间媚俗的金碧辉煌,而是一种纯天然,能净化人的心灵的美。
邹将君轻声问:“漂亮吗?”
魏一陶醉的点头。
邹将君告诉了她藏民的一个说法。传说世间再是肮脏的人,肮脏的灵魂,只要在最圣洁的班公湖洗过,都能洗净一切罪恶与贪念。
魏一立即噔噔噔跑到水边去洗了洗手,湖水清澈见底,由于是雪山融化而积,冰寒刺骨。魏一突然转头,甩着手上的水,对邹将君笑眯眯的说:“那你这个流氓真该洗一洗了。”
邹便不语了,他闭上眼,想起小七母亲跃身从五十层搂跳下去的情景,还有她当时下的赌咒,想起家族因自己的张狂而衰败。
久久沉默。
过了会儿,邹将君睁开眼说,你喜欢阿里吗。
魏一说喜欢。
他又说,其实,我不想回内地,你愿意和我一直住在这里吗。
魏一愣了愣,随即抿嘴笑了,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邹将君挺感动,凑近她,深情的吻她。一只海鸟胆儿大些,盘旋在他俩上空,呱呱叫着。更远处有一只苍鹰,在空中骄傲的翱翔。
生命真是太美好了。
之后他们商量着,以后生活在这里,在湖边修一间小而别致的木房子,生俩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姐姐,小的是弟弟。姐姐跟魏一姓,弟弟跟邹将君姓。院子里还得种植物和鲜花,养两只羊,一只山羊,一只绵羊,再养俩狗,一只牧羊犬,一只藏獒。魏一吵吵着说狗已经有了,就是你儿子君君。
邹将君浓眉一皱说,那只丑不拉几的土狗扔了吧!
魏一便笑着去打他。
然后邹又说,等到他驾鹤西去,骨灰就撒进班公湖的风里。
再后来他掏出口琴吹了起来,还是当年那曲《Secret Love》,悠扬而凄迷。
从前,他也是野心勃勃的,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应站在世界顶端。干宏大的事业,受世人敬仰。只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臣服在他脚下。而压力、弱点与负面情绪,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看穿的,他得扛着,他是神。
直到,他遇到了魏一。这个女人,从不当他是神,也不在乎他拥有的一切傲人的资本。她轻视过他,同情过他,理解他包容他,最后接纳他。在她面前,他可以犯错可以衰落。无论他是高高在上的王者,还是一贫如洗的难民,在她眼里,他只是她的夫。
再没有世人的表面的恭敬,但他马上会有两只羊和两只狗,还有不离不弃的妻,难道这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人生吗?
再没有一诺千金的潇洒,赠别墅送豪车的豪情。但他学会了做饭和换电灯泡,难道这还不足以让她踏实心安的嫁给他吗?
风大了些,邹将君脱下大衣替她盖上。
并轻柔的搂过她,悉心为她拨开贴在颜面上凌乱的发丝。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根项链,挂的竟是魏一当时扔给他的那颗婚戒。取下戒指,他慎重其事的缓缓为她戴上。
替魏一戴戒指这个举动,他一生做过两次,每一次都怀了无比虔诚的心。
魏一抬眸时,竟看见邹将君鬓间有一根白发。她没有动手将它捻去,她半跪在他身边,虔诚而深情的吻上去。
邹将君居然会做饭了。阿里海拔高气压低,魏一煮出的老是夹生饭,邹将君说我来吧。魏一惊喜连连,咋咋呼呼的吃着邹少做的饭,滋味还不错。饭后二人牵着君君去小土坡上溜溜弯,看晚霞,看大漠风光,看远处人家炊烟缭绕。馋了就去新疆大叔那烤几串羊肉串……生活真是恬静而豪情万丈。
那些日子,回忆如此美好,以至于在魏一今后的几年里再不敢触碰。
2011 5 1
……………………………………………………………………………………………………………………………………………………………………………………………………………………
作者有话要说:甜蜜一章
谁说完了啊!!没完…。… 还有2章 一不小心就长了……
魏一这个姑娘,一不用娃娃音装可爱,二不用腹语说“哇,耶,虾米,稀饭”三不自残四不自拍,五不同时跟N个男人乱搞。人魏一只不过对人不设防一些,魏一就是个平常的女孩,不是顶聪明那种。
我觉得魏一是个很可爱的女孩。
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提,不喜欢男主女主也可以提,我都会认真去思考。
但是别对作者做攻击,不然我会生气的!
还有,谢谢昨天那些祝福,我给老公看了,他说你们真好。
我们会白头的!!
还有个还有,你们看古文吗?看过《青楼粉黛》吗,那是个中篇,但是故事框架非常好,我准备将它润润色,写个长篇。
大家都看过那文吗?(啊啊啊啊 我的酷儿们,说话啊说话啊!回答啊回答啊~~~)
同昨天,此章 评论过50,今天双更。
71、邹将君忒也小人 。。。
二人还得回B市一趟,因为他们没有婚姻关系以后生的小孩就成黑人了,要复婚就得有户口,而他们的户口都在B市。
回内地,领取结婚证,然后重返西藏阿里,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那是一个多么生动的憧憬。
邹将君和魏一简单收拾了行李,就准备回内地了。
这一去一返短时间是回不来的。小狗君君却带不走,魏一十分不舍,搂着小狗落下泪来,最后终是将它送给隔壁那家有小孩的淳朴藏民家。魏一用?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