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书院(女尊)》第145章


黑衣首领定定地看了我一眼:“阁下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母亲和爹爹有阿文照顾,言武有明玉和谢冼护着,我的话如果能传到我想传到的地方,柔岚应该可以保下。
我不是不知道宋氏有保我一条命的能力,只是我不想因我的任性把传承五百年的宋氏全族拖下水——当年我是可以选择娶柔岚这么一条轻省的路的,但是我没有。
看了一眼脚边的黄土,道:“下手利落点,我可不想疼死。”
黑衣首领眼中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她突然屈下一膝,向我微微低头:“送将军。”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身上一松,立刻就飞了起来,好像一颗流星,在天空中翱翔。风在耳边吹,云在身边过,大地在身下缓慢移动,这种感觉很奇妙,很纵意。
不知道飞了多久,突然感觉下面有人在看我。
我低头,发现这里的地面有些奇怪,很多四四方方的方块插在地面上,许多小甲壳虫一样的东西好像蚂蚁搬家一样有秩序的爬来爬去,发出吵闹的声音。
这是什么地方?
我看见一个角落,有一个男子仰头怔怔地望着我。他的眼神清澈,眼眸明亮,倒影着我的灵魂,温润得好像一潭湖水,上面却荡着淡淡的雾气。
是他!
我突然就好像明白了许多事情,想起了很多事情。
他的眼神那么熟悉,熟悉得好像我曾经见过千百次,想过千百次,已经融成我自己的一部分,不能分割也不能离开,却偏偏被剜掉的另一半身体。
我很想问问他:
那些说好的唯一呢?
说好的一生一世呢?
凭什么?
凭什么叫我为他——欢喜,爱恋,痛彻,迷惑,思念……
你是一阵风,来去随心,不管自己带来什么,也不管自己带走什么。
我只是河这边的一棵树,看着河那边的你自由自在,向前一步也不行。
你高兴就过来戏弄我一阵,不高兴就弃我如敝帚,丝毫不考虑我的心情。
你想让我怎么恨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去恨你!?
我要下去,我要见他,我要见他——为什么不让我靠近一点,为什么?
名字在我的脑海里呼之欲出,但他到底叫什么,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花山书院,大燕,还有他,这辈子……
我第一次想要流泪。
☆、107
时间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但那天的事情,侯明玉还记得很清楚。
她与大姐在军帐中大吵了一通。
一面讨厌大姐的冷血,一面又痛恨丽书的固执,虽然她知道这两个人都没有错:大姐有她身为侯家人的责任和担当,而丽书有她独一无二的骄傲和执念,只有她夹在当中,像个孩子一样无能为力。
两人一场架吵得筋疲力尽,就在她要摔门而出的时候,门外的亲兵报告,说许言武求见她。
惊讶地把言武让进来,却听她说是来帮丽书拿自己向她借的一本书。
她什么时候向丽书借过这本书了?
反应最快的还是大姐,她面色大变,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把你家小姐就一个人留在哪了?”
言武顿时明白了自己被骗了,面色刹白,整个人晃了晃。
“你个蠢货!!!”同时明白了丽书用意的她,惊怒地已经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言武转身就向外冲。
她也跟着向外冲。
“明玉——”大姐拉住她的袖子,眼睛里虽然也有沉痛和惋惜,却明白得写着反对她和这时的丽书扯上任何关系。
她第一次违逆大姐的意思,打开了她的手。
西北的路很长,并不是地理距离上的长,只是周围总是不变的黄沙和荒岭,所以给人漫长的感觉。
她骑在马背上,却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好像跟着马身一样起起落落,一面明白这一段路来去的时间已经足够有心人动手,一面又祈求丽书能够侥幸逃过一劫。
路再远,也有赶到的时候。
远远的,她就闻到一股血腥味,随风而来,越靠近越浓。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征战了十三的年的军人,她对这种味道并不陌生。但是当她一想到,这是丽书的血,身体就忍不住抖了起来。好像这血味中带了毒药一样,让她觉得全身冰冷、牙齿打架,不能自控。
悲伤的马嘶冲天而起,乱蹄践踏的声音传过来。
丽书最喜欢的那匹叫做云生的小白马被牢牢栓在侯雨亭的柱子上,它挣扎着想要挣脱自己的缰绳,向要向亭子里靠过去。
那里有一个人。
言武在超过自己两个马身的地方猛得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亭子,身体和自己一样有些不稳。一向身手矫健的她,下马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然后连滚带爬得冲到亭子面前,蓦地又停住步伐。
她知道言武看见了什么,因为她也看见了。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给过路人避雨的亭子,亭里地面上铺的石料劣质不平,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粗糙的灰白,此刻却艳丽的无比,艳得夺目,艳得心惊,艳得摄魄,如同最上等最细腻的红漆,狂野的泼开。
没有染进石板的那些,在微凹下去的地方,汇集成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再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
这种情况在战场上常常见到,人得死多的时候,地面的血水一时流不尽,就会汇成血坑。要一不小心一脚踩进去,浓稠的血水就会立刻倒灌进鞋子。那种触感虽然只是冰冷粘稠,并不能给人带来任何伤害,可是感觉却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奇怪的是,她此刻心里并不觉得恶心,只是走神地想:一个人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血可以流呢?
躺在亭中石椅上的人,全身上下只有喉咙处有一道深可见骨的狰狞伤口。所有的血都是从这道口子里留出来的,肩部和胸口的衣服已经全部浸透,血还没有完全凝固,依旧是殷红殷红的。
除了这一道伤口外,似乎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和折磨,神态安详,如同睡去一般,连白衣的衣角都没有蹭上一丝灰尘。宋丽书有轻微的洁癖,这也许是文人的通病,也是自己经常嘲笑她的理由。可此时,她有些心里变态地觉得,好像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宋丽书,活得时候纤尘不染,死的时候优雅从容。
言武在门口站了半天,还是小心翼翼地沿着血滩的边缘走了进去,生怕踩到那些血,好像那些也还是丽书身体的一部分,万一踩到,丽书是会痛的。
她看见言武在丽书身边跪了下来,眼睛红得好像几天的都没有睡觉一样,她似乎想去触摸丽书的伤口,伸到一半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去试她的鼻息,摸她的脉搏,听她的心跳……
这很滑稽,看起来,确实,很滑稽……
然而她自己却连走去,去摸一摸她的手是否还有温度的勇气,都没有。
什么时候言武抱着丽书的尸体哀嚎的声音变得嘶哑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和谢冼赶到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军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士兵暴动要向齐军复仇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奉命镇压暴动士兵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言武带着丽书遗体回家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谢冼忽然跑来痛揍自己一顿,发誓绝交,然后撇下丽书留给她的一切离开西北军的她也不知道……
她就好像一个旁观着,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在自己面前来来往往,嬉笑涕怒。连丽书那样的人物都死了,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思……
什么时候被送回家静养的她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她在京城街道上遇到一个牵着小女孩的女子,母女神态亲昵,对话妙趣横生,非常惹人瞩目。虽然变了很多,她还是一眼认出,那人是言武。
言武也认出了她:“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在西北?”
两人找了个茶铺坐下。
她冷笑:“那种地方,呆着有什么意义?”
言武望了她一会:“这话,小姐出事前几年,我也问过她。”
她下意识问:“她说什么?”
言武笑了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哄了一下怀里的小女孩,指着她说:“璞儿,喊侯姨。”
小许璞睁着圆圆的眼睛,乖乖的用奶声奶气的童音叫了一声:“侯姨。”
言武慈爱地捏了捏女儿的圆润的脸蛋,夸奖了一声,然后道:“告诉侯姨,你长大要做什么。”
小许璞连停顿都没有一个,童声清脆的说:“我要做花山书院山长。”
她听得一愣,然后看向言武,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显然是言武这个当娘的教的。
“小姐毕生有过两个愿望。”言武轻轻地说,“做花山书院山长,弄清楚花山的秘密。”顿了一下,“另一个,就是大燕。”
“小姐在西北的时候,总是喜欢看西北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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