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第64章


1993年最辉煌的时候,这里拥有了两个“迪斯科”舞厅,三家滚轴溜冰场,四家游戏机馆,十几家台球房。每当夜幕降临,便霓虹闪烁,聚集了无数打扮妖艳的少女,和叼着烟卷的小混混。
打架斗殴是常事,经常几派人在这里火拼。本市最有名的几个“槽子”,都混迹于此。陈剑便是其中之一,以心狠手辣、讲义气、手下多著称。所以要伏击他,林涵四人还是有点怵的。
他们躲在其中一家“迪斯科”对面的巷子里,那是陈剑看的场子,凌晨两点散场之后,他必然会出现在这儿。
果不其然,一到点儿,陈剑和几个小子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娱乐城的大门,似乎喝了不少酒。他们没有选择打的,而是沿江步行。
一路过去,陈剑身边的人逐一到家后离开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聊着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林涵的跟踪。
蒋光头和妹子,翻过堤坝,在坝的那边弯腰潜行,很快超越过去,形成了前后夹击的局面。
林涵远远地看着蒋光头两人逆行走来,他们和陈剑擦肩而过,蒋光头找理由在那里和他们争执了起来。双方推搡了几下,林涵加快脚步一路小跑过去。
计划在顺利地进行。冲突没起多久,陈剑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然停了下来,然后警觉地四处张望,看见了林涵。
他跳跃起来冲着妹子就是一脚蹬去,然后撒腿就跑,但还是迟了一步,蒋光头从背后抽出砍刀,朝陈剑的脑袋上砍去,陈剑手一挡,叫了起来。
1993年的时候,少年之间的斗殴流行挑脚筋,刀锋劈向脚跟腱,死不了,但即使不残,以后也别想像正常人那样轻松走路了。林涵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陈剑不是等闲之辈,可他到底是喝了一点酒,加之措手不及,中招是在所难免的了。和他在一起的同伙,也未能幸免,两人被砍倒在地,得手后的林涵四人在夜色的掩护之下,一溜烟地从巷子逃走了。
苏巧案的外围调查几乎陷入绝境。
由于现场破坏严重,采集到的诸如泥巴、脚印之类的线索,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按照推测的凶手行动路线,警方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摸排,结果一无所获。要么就是推测出了错,要么就是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所有人都体力透支,调查流浪狗的那组民警最悲惨,不仅没查到什么,而且还一度被误会成偷狗贼被老乡驱赶。原先最被怀疑的苏巧的男友林涵,经调查,没有作案时间,尽管刘从严总感觉那小子有些说不上来的问题。
案子没有进展,凶手却又出现了。
1993年6月8日,距苏巧案事发一周,市电厂居民楼后面的东山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发现一具女尸。
依据作案手法、现场犯罪痕迹,市公安局决定将其与苏巧案,两案并一案。
死者叫韩露,16岁,市二中学高一学生,放学后没有回家,而是跟着几个同学到厂后的一条偏僻河沟钓龙虾。
钓完龙虾后,死者和另两名同学,在离电厂厂区约莫五百米的小岔路分手,结果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无独有偶,这条路也是连接国棉三厂和电厂的小径,按照林涵的描述,苏巧很有可能也是在这条路上失踪的。
警方有理由去推测,这里是两个案子的第一现场。而且凶手之所以选择此地作案,显然他熟悉这儿,是否就藏匿在附近,又或者就是附近的居民?也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儿。
死者的陈尸方式依然令人惊愕,法医勘查下来,韩露是先被电线勒晕,然后转移到窑洞里的。凶手用锯子锯开了死者的头盖骨,这不是重点,露出白花花的大脑,这也不是重点。
凶手将若干枚白色的蜜蜂、蝴蝶之类的卵蛹附在了死者的大脑表层,一颗颗嵌在大脑里,有几颗甚至开始蠕动着要破茧而出了。数名心理承受力差的民警,当场就吐了。
发现尸体的晨练老太太基本上已经瘫掉了,坐在地上半晌才被警察拉起来,脸色苍白,喝了一口水,立即又呕了出来。
为了防止现场再被破坏,除了必要人员,刘从严把所有人都隔离到离陈尸地五百米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因为附近的居民几乎都把东山作为早起锻炼的场地,所以情况还是堪忧,光是和现场为数众多的晨练者谈完话,就得花不少时间。
刘从严环顾了一圈,人群中,一个特别显眼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少年,夹在一群中老年人中,蓬头垢面,垂着脸浑身颤抖。
达子正在问他话,刘从严走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全忘记了。”少年耷拉个脑袋,衣服扣子都扣错了,一副刚挨过揍可怜兮兮的样子。
“叫什么名字?”刘从严插了达子的话。
“我叫小志,警察叔叔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刘从严板着脸说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刘从严接着问道。
刘从严不知道自己正和最重要的线索擦肩而过。
小志不会撒谎,同样回答问题也不会转弯,如果刘从严问的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也许很快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可他偏偏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小志确实不知道。
“他是个傻子,”边上有人提醒道,“不记事儿,他妈都不要他了!”
“我妈妈要我的,”小志听完这话快哭了,“她们会回来接我的,警察叔叔你放我走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从严看了看小志,还真是个傻子,他有点失望。
“你接着问吧!”刘从严对达子说,然后到别地儿去了。
“赶紧回去吧,别没事在外面瞎逛。”
听到这句话,小志像刑场上被特赦的罪犯,一溜烟地跑开了。
脑袋疼得不行,这说明刚刚又发生了什么刺激的事情,可自己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
只记得昨天下午,他答应了胡菲要来东山看一看,之后就一点记忆也没有,再次有知觉是突然间山坡上站满了警察。当时他正茫然走在路上,突然一个塌鼻子穿警服的人就把自己拦住了。
小志一股脑儿跑回了家,气喘吁吁地进了门,把茶缸里的凉茶喝掉了大半杯才算缓过劲来。楼梯里出现了频繁的脚步声,正值上班时间,一会儿工夫楼里面的人都已经走空了。
突然,对面的墙壁上出现镜子的反射光,那是那俩女孩正在向他发信号。小志把“鱼线”拿了出来。
“来了!”他说道。
“你去东山了吗?”胡菲迫切地问道。
“还说呢,你让我去的是什么地方啊,全是警察,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小志抱怨地说道。
“全是警察?怎么回事啊!那你看到什么了?”
小志托腮回忆了半天:“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看到过什么,但忘记了!”
“忘记了?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上来,我脑袋疼!”
他们“三”人不明就里地聊了几句,小志说不清,姐妹俩也听不明白,觉得索然无味,“那你休息会儿吧!”胡晓建议道。
小志坐在客厅里看了会儿动画片,吃了半个馒头,然后躺到床上睡觉去了。脑袋一沾枕头,就觉得异常地困,好像一晚上没睡觉似的。
小志的“宝贝”,在枕头套里,都已经渗出黄水了,散发出一股难以忍受的臭味。可小志并不觉得,他拍拍枕头,这回阿姨可找不到了,他要存齐这些玩意儿,然后就能完成妈妈的愿望。
一觉醒来,小志跑到洗手间去洗漱,镜子里的自己又仿佛刚经历过什么事儿似的。衣服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他低头琢磨了一会儿,发现是扣子扣错了,他一个个解开,再系上,还是不对,上面数下去第三颗扣子掉了,只留下线头。
房间里传来吱吱的叫声,他歪着头从卫生间的门望出去,一只大老鼠正趴在桌上啃着剩下的凉馒头,小志急了,冲了过去,老鼠落荒而逃,他捧起从老鼠嘴里夺回来的馒头,放进嘴里。
这可是自己的粮食,被这些浑球吃掉,自己就要饿肚子。小志吃着馒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四十分,楼梯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阿姨每次都很准时的,他坐在桌子旁,等着她开门走了进来。
“又弄得那么臭!”阿姨进来后的开场白和原来一样,她看到小志,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是不是又把死猫死狗弄回来了?”
小志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不说话。
阿姨狐疑地看着他,四处转了一圈,像猎犬似的嗅着周围的空气。那些散发着恶心味道的分子,如同指示牌一般,把她带进了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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