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第84章


1993年王小志从天台跌落之后,被警方控制。但因为证据不足(除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纽扣,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证据),以及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司法程序一直无法进行。
严格地讲,这起连环杀人案,在理论上其实一直没有结案。这就涉及一个关于王小志安置的法律问题。如果他当时摔死了,倒好办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医院自然不可能结束他的生命。没有审判就不是罪犯,监狱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关押。
监狱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让他回家,而当时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忧。
作为S市建国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醒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风血雨。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就在看守所里设置了这个所谓的康复分院。
当时,警方和王小志从美国回来的母亲,签订一份收容协议。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既不违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终只是因为精神障碍,而被强制收容),又借用看守所的森严防止意外发生——实际上王小志就是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了。
在医院稳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进了看守所。若干年来一直靠着打点滴,寂寞而又安静地活着。直到2001年,当一个巡房的医生发现他手指在微微颤动。
谈不上什么奇迹,王小志的苏醒是循序渐进的。中间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个桌子上涮火锅了。这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叫医生来解释,照样解释不通,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还年轻,身体机能恢复过来了。
王小志醒了之后,开始引发一点小小的震动,那时候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八年,S市再也没有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无论从官从民,都基本默认王小志就是当年的凶手,这一醒,就意味着当年终止的司法程序还要接着往下走。
约莫一年之后,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动,自己进食排泄,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警察才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王小志只会说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想起来了。”
医生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来了。”
这前后矛盾、莫名其妙的逻辑说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伙都愿意案子不明不白地这样下去。于是王小志也就只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康复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们早已把当初这个风云人物忘记了。看守所所长也已经换了四任。
现任所长姓张,当他下午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纳闷,怎么市公安局里的那么大人物,要来见一个关在笼子里已经近二十年的废人呢?
刘从严放下达子的电话,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阿多吓了一跳,刚准备往嘴里塞的丸子,从勺子里掉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从严。
刘从严反应过来,刚才有点过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脑袋,但脸上的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松懈。
林涵问:“怎么了?”
刘从严摇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点疑惑不解,老爷子退居二线已经有段时间了,有啥事儿让他这样克制不住?但还是喊了一声:“刘莎,爸要走了。”
刘莎闻讯从房里出来,嘴里也没说什么,安静地站在门框旁,算是告别。
刘从严到门口换上鞋,然后打了招呼,“你们吃吧,多多,外公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外公再见!”
林涵说:“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刘从严拒绝了。
见刘从严走后,刘莎才走到客厅的饭桌旁,她坐下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炖的汤也不喝。”
这次体检,刘从严查出来血脂高,医生说,平时要多喝点芦笋汤。
刘从严下了楼,直接打了个车到了事发地点。达子远远地在路边等着他了。刚下车,达子第一句话就是:“这下麻烦了。”
2011年11月8日,S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杀人案。尸体发现者是两个钓鱼的钓友,他们在本市的阳明水库垂钓,随身还带着打鸟的气枪。
中午的时候,从草丛里钻出来一只臭鼬,其中一个钓友端着枪跟上去,射杀了它。正当他兴致勃勃扒开草丛,找到猎物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只臭鼬的嘴里叼了一只新鲜的人耳。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水库西侧的山坡展开了搜查,结果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被山上的小动物破坏得很严重。市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赴现场,侦破此案。
据查,死者名叫陈铭泽,29岁,S市移动公司盛夏路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已婚。11月7日晚,与丈夫拌了两句嘴之后,于十一点左右,赌气回娘家,之后下落不明,直至尸体发现。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警方有理由相信,陈铭泽是在她娘家所在的小区里遇袭的。
受害者的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一点地说,是用一根尼龙绳勒住脖子,勒死后,被移尸到阳明水库的。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在11月8日凌晨零点到两点之间。
本案的第一嫌疑人,陈铭泽的丈夫曲树地,在第一时间被排除了嫌疑。因为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陈铭泽不让丈夫在晚班之后出去打麻将。而死者离开家之后,曲树地就去隔壁朋友家玩牌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三个牌友可以证明,曲树地一直未离开过牌桌,没有作案时间。
警察沿着陈铭泽回娘家的路线,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她出门后上了一辆出租车。根据车牌,很快就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司机说有印象,还说一看就是夫妻俩吵架了。除此之外,并无更多信息提供。
而且,这个司机送完陈铭泽到川杨新苑(其父母家所在的小区)之后,就去和约好的车友吃夜宵去了,在家门口的排档里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四点,也没有作案时间。
川杨新苑是一个新建小区,很多设备尚未完全付诸使用,比方说,在东西两头两个出入口,尚未安排安保,也没开监控录像,只是象征性地合着铁门,而且没上锁。
警察调取了小区内开着的那些监控录像,发现陈铭泽并没有马上回娘家,而是在花园里坐了一会儿,估计是气消了,在考虑究竟是回哪个家。然后很快,她扭了一下头,应该是有人叫她,紧接着她就走出了监控范围。凶手就是在盲区里施暴和把尸体运出去的。
当然,这些只是最常规的侦查,达子在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刘从严,而且他几乎对上述这些调查不报希望,原因很简单,尸体被发现时是侧卧的,从她的尾椎骨位置,伸出来一根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和十八年前的一模一样。
马路一直在琢磨那只鸟的话,“我看见了!”
它看见什么了呢?人会说谎,但是鸟不会,这里面透露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说自己想多了,这只是一句毫无关联的废话?
回到宾馆,马路先洗了个澡,然后去餐厅吃了一碗扬州炒饭,脑子却一直被这个问题所缠绕。他看看表,想打个电话给达子,号码拨到一半又按掉了,还是亲自去一趟吧,闲着也是闲着。
来到公安大楼,前厅里的氛围和刚到那会儿有了点变化。单从警察走路的步伐,就能嗅出点味道。不时有全副武装的特警走进走出,一个个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的样子。照马路的经验,就在这段时间,S市应该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果不其然,达子没在办公室,出现场去了。不得已,马路只得拨打他的手机。
达子急吼吼地问:“什么事儿?”
马路见达子很忙,直接说:“我想要了解一个人的资料。”
达子又问:“哪里的?”
马路回答道:“应该是老电厂那儿的。”
“那你直接去那边的派出所吧。”看情形,达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直接丢了这么句话给马路。
马路抓抓脑袋,问:“不需要开张介绍信什么的吗?你知道的,我这也不算公干。”
达子在电话那头笑了,说:“我们小城市,比不了你们那儿,规矩没那么严,你去吧,就说是我说的,他们都认识,实在不行给我打个电话。”然后达子匆匆把电话挂了。
马路估摸着自己的猜测没错,是有大事儿发生,连好好通个电话的工夫都没有。不过这样也好,不用他出面,借着他的资源,可以查自己的事儿。
第二天一大早,马路就坐出租车回到了电厂。
他在网上查了辖区派出所的地址,出租车就是奔着那个地方去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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