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第32章


段秘密恋情——他一直追着我,想发展这段关系,但我们俩之间并没有认真的感情。他想得到我的身体,那两次我也想要他的身体。就是这样。
“后来,伊万回到了华盛顿,并定期回纽约的家。弗兰克也不再纠缠我。他还有别的女人,很多女人,所以不需要我来满足他的自尊心。战争很快结束了,我们都非常兴奋,忙着调整自己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我经常在通俗小说帮聚会上见到弗兰克,我们还是朋友,没有互相指责。这不过是无数短暂的战时罗曼史中的一段,没有任何意义。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但是,四十年代末,通俗小说市场开始萎缩。行动出版社的《午夜侦探》以及别的出版物开始亏损。一九四九年的时候,除了《午夜侦探》,其他出版物都不得不停刊。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弗兰克变得疯狂起来,变成了一个贼——或者说更糟。一九五〇年《午夜侦探》停刊,行动出版社也完了。弗兰克破产了,丢了工作。他找到我,让我借给他五百块钱。
“我有钱。我自己不怎么写小说,但伊万的通俗小说买得很好,出了书,还有广播剧本。可那笔钱是给凯莉存的教育开支,所以我拒绝了弗兰克。那时候因为他骗作者们的钱,所以我们之间的友情大不如前。但是他不甘心被拒绝。他说他有证据证明我们俩在战争时期的亲密关系——那张该死的照片。他说除非我给他五百块钱,否则他就要告诉伊万我们俩的事,给他看照片,把这件事宣扬得比实际还严重。我没有选择。伊万的妒忌心理很强,说不准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我给了弗兰克那笔钱。
“当然,这件事没有结束。三个月后他又来了,又问我要五百块钱。我们的存款里还有钱,而且不止这些,可如果我把钱取出来,伊万就会起疑心。他问过我之前那五百块钱的事,我不得不编造了个故事,说我的亲戚生病了,借了一笔钱。于是,周末我找了个借口,去我母亲那里待了三天,写了一篇五万字的侦探小说,用笔名卖给了一家依然没有倒闭的杂志社。我一直这样偷偷摸摸地写小说,因为我知道弗兰克还会回来,要更多的钱。我这么干了四个月,近乎发狂,写了三十多万字,我想就是这段时期耗尽了我的写作才能。
“弗兰克的确又来了两次。然后,他忽然就消失不见了。前一天他还在那里,在出版界转来转去,想要找份工作,但是没人能给他,第二天他就不见了。一开始我简直难以置信。我一直等着他再来联系我,再来敲诈我。但他没来,一直过了三十年。”
她不再说话,仿佛一座雕像般静静坐了一会儿,目光依然专注于那条又长又黑的时间隧道。然后她从中走了出来,眨了眨眼,最终将目光落到我的身上。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又开始摆弄衬衫上的那颗纽扣。
“你明白了?”她嘲讽地说道,“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我拿起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后放下杯子,说道:“你知不知道科洛德尼为什么突然消失了?”
“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所关心的就是他不再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其他通俗小说帮的成员知道吗?”
“如果有人知道的话,也没人提起过。”
“科洛德尼在亚利桑那州买的那座死城是怎么回事?在纽约的时候曾经有人提起过吗?”
“嗯,他一直说想要回到西部——他来自新墨西哥——去开采金矿,但是我们没人当真,都以为这是个笑话。”
“他失踪之前有没有提起过跟这相关的话题?”
“我不记得。有一天罗斯告诉我弗兰克离开纽约之后就去买了一座城镇——这是弗兰克跟他说的——但是如果他真的这么干了,我想不出他是从哪里弄来的钱。”
我想得出来,但我不想告诉她这件事。我也不太想问下面一个问题,但我必须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你提起了一张照片,韦德夫人。是怎样的照片呢?”
她的目光又从我身上挪开了。两块小小的红晕飞上她的脸颊,就好像硬币压在脸上之后留下的印记。“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那天晚上弗兰克照的,在我们……之后。开始我不让他拍,但我喝了很多酒,他许诺永远不给任何人看,这个主意听起来……让人兴奋,充满罪恶感的兴奋。”她的目光重新回到我的脸上,“我需要告诉你他拍照时我摆了什么样的姿势吗?”
“不,”我说,“我想你不用说。”
“谢谢你。我想你能理解我为什么不能让伊万看到这张照片。我什么都可以干,只要能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
“包括杀人?”
“是的。”她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事情到了那一步;如果我没有别的选择。但我没杀他。他死了我非常高兴——当我听到那个消息时,我觉得彻底解脱了。但我没杀他。”
屋里好像很闷。我起身走到温度调节器旁边,关掉了暖气。我重新坐下时,西比尔正一脸厌恶地盯着自己的啤酒杯,仿佛想起了之前她自己打的那个比方,把啤酒当成了她那场轻率的情事。
我说:“一九五〇年之后,你第一次再见到科洛德尼就是在这次大会上吗?”
“不,不是的。”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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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三个星期前,他在洛杉矶给我打了个电话,就这么凭空冒了出来。上帝啊,我差点心脏病发作。他说有人邀请他参加这次大会,当他得知伊万和我也在参会名单中,就答应了。他说劳埃德·安德伍德给了他我家的地址和电话。他那时正在洛杉矶,他觉得如果在大会前先小聚一下一定很不错。我想拒绝,但他坚持要见面。我无计可施,只能答应他。我以为他又要勒索我,我猜对了。但这次他想要的不是钱,而是我。”
“他向你求爱?”
“是的。非常粗鲁。他说,如果我不跟他上床,他就去找伊万,给他看那张照片。这些年来他一直保留着那张照片,他敢肯定伊万对此依旧很感兴趣。我几乎要屈从了——我已经不剩下什么羞耻心了——可是你看到过他现在的样子,这些年的岁月对他可真是不错。他如此面目可憎,我实在说服不了自己。我推辞了,许了很多承诺,跟他说开会时我会想办法安排跟他在一起。”
“你打算这么做吗?还是在拖延时间?”
“拖延时间。但我想了个主意,我要把他赶走,迫使他别再来找我。”
“用什么办法?”
“恐吓他,”她说,“用枪。”
“你带去了那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最终杀了他的那把枪。”
“是的。我从一个朋友手里买的,那个朋友收藏手枪。”
“你真的去恐吓他了吗?”
“是的。我去恐吓他了。”
“然后呢?”
“他嘲笑我。他说我没胆量杀人。我跟他说我有,我是认真的。我觉得我会杀了那个家伙。但我向你发誓,我没杀他。”
“你丈夫知道你带着枪吗?”
“不知道——直到这把枪丢了之后。那时候我不得不编了个故事,说我带着枪是用来做演示的。”
“其他人知道你带着枪吗?”
“除非周四晚上罗斯撞翻我的包时有人看见了。那天你就看见了,对吗?”
“是的。”
“但是如果其他人没看见的话,那天闯进我们屋子偷走手枪的人就应该是弗兰克。”
“或许那个窃贼不是冲着某样东西去的,”我说,“假设偷枪只是个巧合呢?”
“没丢别的东西。”
但也许伊万跟她一样,带着什么她不知道的东西。“科洛德尼有没有跟你说过想要你的手枪之类的话?”
“没有。但他看起来好像是在为什么事而紧张不安,简直可以说是担惊受怕。”
“会不会是因为《迷雾》勒索事件?”
“嗯,有可能。他不太愿意谈这件事。”
“丢了东西之后他又来找过你吗?”
“找我跟他睡觉?来过。”
“你怎么说?”
“我说不行。他骂我,我就给了他一耳光。”
“所以他打了你,在你脸上留下这块乌青?”
“你怎么知道是弗兰克打了我?”
“我不知道。但听完你的故事之后很容易得出这个推论。”
“是他干的。用拳头。他说我最好别再动他一根手指,别想再威胁他,否则他就会收拾我。他说我最好乖乖送上门来。不过那个周末不行,他脑子里事情太多,最好回到洛杉矶之后尽快去找他。然后他把我推出房间,摔上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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