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率彼旷野》第61章


少量种植,仍旧过着祥和的生活,他们是个性情温和的族群,不好争斗。
辞别长弓族人,落日林的迁徒仍在继续,他们如愿来到了大河畔一处平坦而地势高的土地。那时,天空飘着薄雪,四望是茫茫的宁静大地,落日林人便将这里唤为云野。
他们在云野居住下来,学习当地的部族营建长屋,小屋,容纳族人居住。大河畔的野兽很少,它们遭到了附近部族的驱逐,落日林人在这里居住,最大的威胁是敌对族群。
然而落日林人有群剽悍的猎人,攻打他们的部族,反而被打怕了,只得选择和睦相处。
抵达云野的第一个冬日,雍易和夜辰在他们的小屋中醒来,屋中的火塘燃着炭火,暖和和。夜辰听到外头声响,他起身,走到窗前,支开了草窗,见到外头纷飞的雪,还有雪中欢笑追逐的毛虫、大头等孩子。
觉得自身落进一个温暖怀抱,夜辰没有回头,他低笑轻语,而身后那人用宽厚的身体抱住了他,将下巴支在他的肩上,两人温语缱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会有一篇番外。
第49章 番外 他们的故事
云野的春日; 男子们外出渔猎; 女人们翻整土地; 喂养猪牛羊,相当忙碌。唯有孩子们,他们总是开心的; 他们漫山遍野跑,去采集,也是去玩戏。
大狸家的屋子; 像其他人家的木屋那样简陋; 但是门窗的采光很好,近来他还翻新了屋顶; 用新草束替换掉去年的旧草束,避免下雨漏水。
他家干净舒适; 小西很勤快,将家里收拾得很好。
小西的女儿五岁了; 她会在母亲织粗布时,摇着陶纺轮在一旁玩耍,很乖。她取了个名字叫狸儿; 长得清秀; 像她的母亲。
狸儿在云野出生,她不知道父母以前并不住在地面上,她也不晓得,她吃的米粥,曾经是很稀罕的东西。她的日子过得很开心; 她有几样小玩具,父亲制作的小木弓,织鱼网的木梭,还有一只小陶牛,一些漂亮的螺蛳。除去玩具外,她还有两位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个唤莫毛,一个唤小长脚。
莫毛是莫蒙的儿子,而小长脚是长脚亦的儿子。小长脚其实脚挺短,他还是个小娃娃,比狸儿小一岁。莫毛长得极像他父亲小时候的模样,可却不憨厚,人很调皮。
三人小孩子常在大狸家中玩耍,身边陪伴着一条大黄犬。孩子们常在一起,大人们也总是相互串门,关系亲密。
落日林人很团结,这份团结是在迁徒中缔结,他们相互扶持,历经苦难,筚路蓝缕。
春日的午后,听到外头猎人们回来的声音,大小孩子们都往门外跑,他们喜欢猎人,喜欢看他们猎来的各种动物,觉得猎人很威风,很英武。
率领狩猎队伍的是朱矛亦,他在两年前继承了他老爹的朱矛,成为了朱矛勇士。朱矛向衰老病弱,安然在家中逝去,他去世的那年,见到了谷子大丰收,那是个秋日,部落四周的谷子黄橙橙一片,欣欣向荣。
落日林人在两年前,才终于有富余的食物,营建了粮仓,他们一度过得艰难。耕耘和播种需要技能,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才使得庄稼得以丰收。
朱矛亦等猎人猎回的是一头野猪,由四人抬着,个头很大。孩子们好奇的聚集过去,有胆大的伸出手,去摸野猪的獠牙。
他们中的许多人,长大后都不再是猎人,而是农人,这种转变,年幼的他们还没能意识到。
小长脚跌跌撞撞,迈开短腿,跑去抱住父亲的大腿,朱矛亦将他提起,搁在肩上。屁股坐在父亲宽实的肩,小长脚乐呵呵,把小手臂舞动,许多小伙伴们都很羡慕。
朱矛亦提着长矛,扛着儿子到长屋里找雍易,长屋里不见雍易,大火坑边,唯有朱矛崖在。小长脚被放在地上,他跑出长屋,去找莫毛和狸儿玩。
朱矛亦问:“雍易去南理了?”
“去了,早上和夜辰渡河。”朱矛崖回得平淡,习以为常。
朱矛亦往火坑边一坐,舀起火上煮的热汤喝,他边喝边说:“他也不怕夜辰回去理族住。”
来大河畔后,人们逐渐知道有个天底下最大的部族叫理族,就在河的另一头,据说理族的聚落非常庞大,中心聚落有庞大而壮观的祭坛和神殿。
长脚亦知道夜辰的父母是理族人,来云野定居后,夜辰曾前往理族在河畔的一支部族南理,并且还见到了他的叔父。谁能想到,夜辰的父亲曾是一位首领,虽然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来云野的第一年,秋日,落日林人大量染病,夜辰过河去其他部族寻找医治的方法,由此找到南理,用他的玉璜认得亲人,也带回了治病的草药。
落日林人是穴居人,他们来到地面居住,大量圈养家畜,和猪羊接触得频繁,由此染病。这种病也可以视为水土不服,因为除第一年爆发过,就再也没人染病。
朱矛崖站起身,走到门口,看向外头热闹的杀野猪场面,他的背已有些驼,头须灰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痕迹。他喜欢云野的生活,也很享受,懒洋洋说:“他们会一起回来。”
一位十二三岁的孩子,用竹盘装着一大块肉,朝朱矛崖跑来,恭敬献上,他是毛虫。朱矛崖接过竹盘,慈爱的摸了摸孩子的头。族中的孩子,他都视如己出,这是在穴居时代保留下来的情感。
长脚亦继续喝碗里的热汤,想着雍易没有二三十天不会回来了,这家伙也真放心,撇下族人。不过族中有他,有黑獾,羽环虎,不怕其他部族的人来招惹,他们过着太平日子已有三四年了。
朱矛崖拿着分来的肉,慢悠悠走向位于长屋隔壁的家,那是他和巫采的家。来云野后,人们以家庭为组,各自有栋小屋,过得再不是穴居时的族人同居生活。
长屋则做为部族平日仪式、会谈、活动的地方,在长屋里,还是能感受到居住在洞穴主厅时的氛围。
许多天后,在河的南岸,夜辰和雍易辞别款待他们的部族,携带从南理带来的一件磨谷盘和三支骨笛,乘上木船渡河。雍易划桨,夜辰坐在船中吹奏骨笛,笛声清脆、婉转,令人惊喜天地间竟还有这么美妙的东西。
他们常携带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换取陶器、食盐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们还都会带回新奇的东西。因着两人和南岸部族的往来,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适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来云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来,野蛮而落后,不想只是几年时间,这个野蛮部族也会织衣耕种,日子过得不比他们差。
木船在河中荡漾,行经一处水流湍急处,雍易神情淡定,沉稳划动手中木浆,夜辰的笛声依旧悦耳,水花溅上两人的脸庞,拍打船身。他们相伴在一起,总是显然从容,仿佛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袭击他们的两三个敌人,还不够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长弓都没拉过。
横渡大河,两人平安回到属于他们部族的地盘,已是午后,芦苇沙沙作响。在河畔捕鱼的黄鱼最先看到了他们,挥动着鱼叉高兴叫唤,捕鱼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听夜辰和雍易讲述此行的所见,欣喜看他们带回的骨笛,人们一个传一个试吹。音乐,是十分可贵的东西,他们有陶号,陶响,而今后还会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长屋里,雍易将带回的磨谷盘交由族人,让他们学习制作,而夜辰则传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吹不响,但他们可以充当听众。
几天后,人们在长屋外点起篝火,吹奏骨笛,无论男女沿着篝火起舞。秋日又将到来了,他们谷仓会有更多的粮食,不必再为粮食担忧。
巫采和朱矛崖坐在木台上观看欢庆的族人,他们身边陪伴着雍易和长脚亦。夜辰在人群之中,演奏骨笛,那些奇妙的曲子,由他奏出,它不属于自然的声音,仿佛是神灵的恩赐。
夜深,篝火旁的人们散去,雍易将父母送回屋,走在恬静月色下的聚落,心里分外的宁静。他执着朱矛,在聚落中巡视一番,走回位于长屋旁的家,他和夜辰的家。
夜辰在火塘边,借着火光察看一件虎皮,天冷,需要加盖皮子了。这是一件旧虎皮,有的地方已经掉毛,它是落日林之物,说来也是两人相遇的见证。
“我们不是有条新熊皮?”雍易把朱矛搁放在墙角,脱去脚上的皮鞋,坐在高出地面的卧铺上。
猎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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