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神骨王座》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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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有一段美好的午间时光——顾清雅。
顾清雅?
南宫银惊讶地微微瞪大眼,举目四顾一番,当然没有看到一个人。
拿着蛋糕走进房间,南宫银撑着下巴看了蛋糕许久,还是拿起盒子里精美的银叉勾起一块送进口中。
本以为迎来的会是难以忍受的浓稠的甜味,但不是,这蛋糕闻着香甜,其实是偏酸味的,味道还可以,至少南宫银把它吃完是没问题的。
……
“噢,他们开始行动了!”轩辕齐从水镜里看到南宫银的现况时,露出了不怀好意的微笑,“哎呀,又有好戏看了,我的宝贝儿子,你可得扛住啊!”
上官灵盯着轩辕齐,见他没有注意到自己,便悄悄地凑近了一点。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边封亚然和顾清雅对南宫银发起了攻势,那边顾清煦缠南宫银缠得更紧了,而且三不五时地就跟兔子掐一顿,直到南宫银忍无可忍把两只都一起丢出门外为止。
丁雨夜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里也跟猫抓似的急,他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输在起跑线上了。
把自己关房间里琢磨了一个下午,丁雨夜终于做出了决定!
连着好几天南宫银都处于封亚然和顾清雅的柔情攻势中,今天收情诗,明天得木雕,真是应有尽有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送不出的。南宫银倒是想拒绝,可每次一提起这个话题他们就立即转移话题,那副坚定模样让南宫银无奈至极。
倒是丁雨夜,这些天都挺安静的,虽然还是会黏在他身边,却也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让南宫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着有些不大对劲。
果不其然,南宫银不妙的预感最终还是应验了,这天晚上他走进院子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院子里的空地上,许多火红的蔷薇花摆放成他的名字,在花的外面,还用蜡烛围了一圈,温暖的烛光与妖娆的蔷薇交相辉映,分外好看。
古树垂落的职业上,挂上许多五颜六色的绸带,每一条绸带上都写着“我爱你”三个字,随夜风翻转飞舞,摇曳出优美的弧线。
南宫银走过去,抬起手轻轻抚过那些柔软的绸带,低头去看地上的花,还没升起什么想法,就被人从身后一把抱住,熟悉的气息适时传来,止住了南宫银下意识地挣扎动作。
“南宫。”温热的吐息喷洒在南宫银的颈上,柔和的声音响起,语调低沉舒缓如音调纯美的乐器。
“丁雨夜,你在做什么?”南宫银没有挣开他,而是维持着这种暧昧的姿势问。
“我在跟你告白啊!”丁雨夜的头在南宫银肩上像小动物撒娇似的蹭来蹭去,上扬的语气带着献宝的笑意,“南宫你看,我弄的漂亮吗?”
“我以为,你会像封亚然与顾清雅一样准备打持久战。”南宫银轻笑一声,胸腔的震动传到丁雨夜身上,震得他脚下一软。
撇撇嘴,丁雨夜不舍地松开南宫银,又马上牵起他的手,露出孩子气的笑容大声地说:“我才不想要什么柔情攻势呢!我喜欢你,就要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大大方方地追求你!追求爱情又不是错!”
“可是我不喜欢你。”南宫银说。
“不对!你是不知道喜不喜欢我,而不是不喜欢我!”丁雨夜没有因为南宫银一点余地都不留的拒绝而伤心,反倒笑得更开心了,“你不懂感情对不对?既然你不懂,那就让我来教你吧!”
南宫银莞尔一笑:“你太狡猾了,凭什么我就要选择你?封亚然他们也可以教我啊。”
“就是,凭什么选你!”不等丁雨夜回答,封亚然沉沉的声音就从两人身后响起。
南宫银和丁雨夜回头,便看到封亚然,顾清煦和顾清雅三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院子外,正满脸不悦地看着他们,当然了,这个不悦针对的是丁雨夜。
“喂喂!你们怎么可以破坏我的告白仪式!”丁雨夜哇哇大叫,连忙抱住南宫银的胳膊警惕地看着他们,“哼!是我先跟南宫表白的,他自然要选我!”
“你想得美!”顾清煦一个飞扑扑到南宫银身上,冲丁雨夜龇了龇牙。
“我早就向南宫表明心意了。”顾清雅不屑地横了丁雨夜一眼,深深地看着南宫银道:“南宫,你选我吧,我也可以教你。”
“……”南宫银摇摇头,“你们问过我的意见没有?”
“那你要选谁?”四人异口同声地问。
“唔……”南宫银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下,浅笑道:“那就丁雨夜吧,我最喜欢他告白的方式。”
丁雨夜瞪大眼,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砸的懵了一下,才狼嚎一声巴住南宫银:“嗷南宫你太好了!”
南宫银一指点在他脑门上,一本正经地说:“若是你教的不好,我会退款的。”
丁雨夜立刻严肃以对:“我绝对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说完又像只八爪鱼一样贴到南宫银身上。
其余三人暗搓搓地咬牙。
等着被篡位吧!
今夜无月,繁星漫天,正是花开好时节。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到这里就可以完结了,接下来就是萌萌哒番外时间,有父亲大人的,有甜蜜蜜一对一秀恩爱的,还有恩皮的,你们想先看哪一个?
第84章 番外篇——初心(上)
番外篇——初心(上)
轩辕齐和上官灵的故事,其实要追溯到非常久远的过去,那个时代,如今的温亚大陆永远都无法触及,也许终将成为永恒的秘密。
洪荒年历1080年春天,魔族皇宫中响起一声中气十足的婴啼,彼时天边晨光破晓,彩霞漫天,瑞光千条。
在这样的祥瑞之景中,集万千期待与宠爱于一身的轩辕齐出生了,他清亮的哭声与皇宫上下欢喜的笑声混杂在一起,成为了接下来三年中最为奇特的“宫廷三景”之一。
一转眼百年过去,当初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此时已经长成绝美的青年,他像是得到了上天的祝福,容貌明艳如霞,举世无双,还未成年便已倾倒众生,有时魔君魔后看着他都会晃眼,无奈地叹息怎么就生了一个祸水似的儿子。
在众人的百般疼爱与悉心照顾下,轩辕齐养成了活泼大胆的性格。他天赋超群却不喜修炼,最爱到人迹罕至之地冒险,经常是一个不留神就被他溜出去了,怎么都管不住。魔君在几次试图教训他都失败之后也随他去了,反正就他那张脸,去到哪儿都会有人抢着保护他的,根本不需要担心。
魔君此举正中轩辕齐下怀,他开始整日整日地不着家,在外面逛荡一两年才回来一次,每次回来身后都会跟着一群前来提亲的男男女女,当然最后都被儿控的魔君和夫控的魔后轰了出去。
才不要把儿子交给你们——魔君。
夫君的意愿就是我的原则——魔后。
由此可见,轩辕家族的儿控属性那是代代相传的。
言归正传,轩辕齐得到自由后,一点没跟魔君客气,头三年出去就把魔族领地内的险地全都逛了个遍,战利品是一串追求者以及险地中的秘宝。前者被轰出去了暂且不提,后者倒是让皇宫各重要阶层人员的实力上升了好几个台阶。见宝贝儿子的瞎胡闹竟然有这样的意外之喜,魔君就彻底放手不管了。
谁知轩辕齐的胆子比所有人想象的都大,把魔族领地翻个底朝天后,轩辕齐不再局限于这一块“小小的”地方,转战神族领地去了,只是因为他不识路,所以才进去就迷路了,最后转悠到了一个喊不上名字的荒原中。
这时的神族并非后世神族,他们和魔族一样拥有纯粹的光明血脉,实力强劲也光明磊落,虽然有些自大,又与魔族是死敌,但在大战爆发之前两者还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这里怎么比魔族还荒凉?莫非是我不小心又转回去了?”
轩辕齐举目四顾,看到的只有漫天黄沙与遍地黄土,这里的天空倒是澄澈碧蓝得像一块纯净的蓝宝石,可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景色了。
好不容易来了神族领地,轩辕齐眯着眼笑得狡黠:要不要给那些自以为是的神族人制造一点小麻烦呢?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轩辕齐就听到头顶一声惊雷炸响,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被一个物体压到了地上。
上官灵觉得自己很倒霉,不过是到圣池去取点圣水,却不小心踩到旁边的青苔滑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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