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襄情》第26章


中。他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使人看去,好像是在证据确凿的强大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一样。
大庭内照样坐满了旁听观众和看热闹的人群。
此时,审判厅外的蓝天,澄清碧蓝,像一望无际地平静的碧湖;强烈的白光在空中跳动着,宛如北湖水面泛起的微波润红的娇阳,为审判大庭增添了明亮的色彩。
审判长和往常一样,他首先查明原告和被告是否到场,洪亮的嗓子喊叫一声,“原告,柳絮,”
“来了,来了,”柳絮飞扬的母亲才慌慌张张来到法庭门口。
这时,旁听观众和看热闹的人群立即产生疑问,原告为何还是她呢?不是另有被害人吗?她们的亲人哪儿去了?
他们怎知,这是一宗没有审理完结的案子,当时,审判长正在宣判,突然发生被害人复活的现象,也只好停止宣判,随休厅作出一系列的法庭调查。
在法庭厅调查这段时间里,除了对柳絮飞扬作出时间、去向详细调查询问外,当然对真正的被害人更加关注,首先贴出认领启示寻找被害人的亲属,告示贴满了附近县市和周边地区,就是不见有人认领。
法庭正在为被害人无亲属认领而发愁时,忽然医院打来请示电话,被害女子被柳絮飞扬的母亲认领了。强烈要求拉回家治疗护理,法庭当即作出决定,“同意拉回,”并派人在暗中监视。
所以,法庭对被害人的情况了若指掌,清楚被害人被柳絮飞扬的母亲认做女儿,也清楚柳絮飞扬为爱心而付出的真情,那种吃苦精神非常人能比。那种真情是可歌可啼的。在朱襄城留下美名。
尽管柳絮飞扬献出自己的一片真情:她的真情好像秋天的阳光,使昏迷不醒女子感到人间的温暖;她的真情像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女子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她的真情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女子获得心灵的慰藉。
可是,法律是无情的,法官们执法如山,捍卫法律不能有丝毫动摇。被告翱翔雄鹰犯下故意伤害罪,那些现场作案证据,那些指纹和脚印,还有凶器,木棒上的指纹,总要给案子一个了解,给人们一个交代。
故,此案经过合议庭商议,在被害人没有亲属认领的情况下,还是通知原告柳絮飞扬的母亲,继续作为本案原告。当然,她本人也同意,因为,她还想着三十万元的陪赏金,和自己垫付的医疗费,以及后来发生的药费和治疗费,医院多次催促结账。这些药费如何处理?
审判长当看到原告和被告人都到庭时,立即宣布案由;本次继续审判被告翱翔雄鹰“故意伤害案”。
同样一切还是按照程序进行。首先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原告:柳絮,女,现年六十一岁。所在地:朱襄县西郊村农家小院。被告:鳌祥鹰,又名翱翔雄鹰,男,现年二十四岁。住所地:郑州市花园小区,八零九零一栋、八单元,四一六八室。
案由:故意伤害案。
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法庭为被害人伸冤。
宣读完毕,审判长接着讲:“下面有公诉人对被告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公诉人继续宣读事实和理由:“被告人鳌祥鹰与被害人本是一对夫妻,因和她人勾搭相恋,产生喜新厌旧,所以,以游玩为名,把妻子骗到鱼池旁的一间茅屋,突然萌生杀妻念头,拿起早已备好的木棒,对着妻子的头部猛击,致使妻子当场被打死。”
此时,朱襄城的秋天最美。那一片片金黄色的玉米成熟了,一簇簇小叶杨树变黄了,连一缕云丝都没有的天空变得更加湛蓝了。
在场旁听观众被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事实产生疑问,为何称被害女子是翱翔雄鹰的妻子呢?
当然,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有根据的,在审判过程中出现被害人复活现象,一时间轰动整个朱襄城,在群众中议论纷纷。这么大的事情,专案组岂能怠慢,立即对被害人作出重新调查。
可是,查来查去没有一点线索,现场全部被破坏,发出去的认领启示没有回音,找谁调查了解呢!在被害人没有亲属,又不能讲话的情况下,只有询问与被害人有关系的人,只有找现在的护理人柳絮飞扬的母亲了解情况。
专案组又来到朱襄城西关的这所农家小院。望着那挂在墙上的一串串金黄的玉米,一颗颗黄灿灿饱满的玉米粒儿向他们展示着秋天特有的姿色。屋檐下,朱襄特产三樱椒,一串串火红火红的搭在横梁上,像一挂挂等待人们点燃的鞭炮。丰收的喜悦轻轻地扑上母亲的脸。专案组暗暗地为她们祝福,为她们高兴。
常言道,一次生,二次熟,专案组与柳絮飞扬的母亲是多次交道了。可是,母亲是个直性子,不管对谁讲话都是直来直去,从不加思考。知道他们又来调查此事的,随把自己对女子的怀疑讲给了专案组,她说:“女子是翱翔雄鹰的妻子,因为喜欢上我女儿柳絮飞扬,才造成他们夫妻反目。”
专案组是调查情况的,不能把怀疑作为材料,随问道:“你能确定吗?”
“能确定,”母亲回答是肯定的,“从我女儿柳絮飞扬对他们夫妻的关心便可看出;她对翱翔雄鹰地爱是真心的,感情是真诚的,已达到死去活来的程度。她关心女子是有目的,就是让女子赶快苏醒,好办理离婚手续。”
“嗷,明白了,”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母亲反映的情况很重要,倒还合乎情理,随讲道:“看来她们的关系挺复杂的,”
“可不,俺女儿柳絮飞扬亲口讲的,”
专案组闻听所言,即向母亲讲:“要不要向柳絮飞扬核对一下,”
“核对什么,她一个大闺女家会说这些吗,难道我一个老婆子还骗你们不成,”
“好吧,”专案组走了,出门抬头见一颗柿树,真是金色的秋天,金黄色的柿子灯笼似的挂在树梢上,一阵秋风吹来,柿子们摆来摆去,真怕它们掉下来砸在头上了。
为此,公诉人宣读公诉书上,就出现了被害人是翱翔雄鹰的妻子一事,鉴于对第三者的保密,没有提到柳絮飞扬的名字。
公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随征求原告和被告的意见,双方都没有提出申诉。
案情早已清楚,已是拖几个月的老案子了,合议庭对此案在开庭前已经作出判决意见。只剩走完程序和过程。
透过审判厅的窗户,可以看到后院里那一片万紫千红的果林,梨树上挂满了黄澄澄的娃娃头;红果树上缀满了红玛瑙;驰名中外的“大红袍”苹果压弯了枝条。
这时,审判长作出判决,他和往常一样首先来一段开场白,“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故意杀人罪及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鳌祥鹰有期……
“审判长等等……”突然又传来一声喊叫。那声音之大足足压住整个审判庭的肃静。
“扰乱法庭该当何罪?”
此时一股薄雾随着喊叫声冲入大庭,她是秋的天使,穿着薄如蝉翼的凉衫来到了审判大庭,她趁着大地还没来得及叠起天使馈赠的雾衣,就挥动神笔,将本来严肃的审判大庭搅得不够严肃了。
大庭里旁听观众一个个不约而同地抬头观看,竟然两位女子,一个前面跑,一个后边追。前面女子一手举起申诉材料,一边哭喊着,“冤枉啊!”
“冤枉?”审判长感到稀奇,不得不停止宣判,询问一声,“为何赶在宣布判决时喊冤?难道与本案有什么联系不成?”
女子随手递上申诉材料,接着口述:“小女子就是本案受害人,是茅屋里被打死的柳絮飞扬,”
“什么!什么!”审判长接下申诉材料,并没立即观看,因为,等待问明原因。“怎么又一个柳絮飞扬?”
“我是柳絮飞扬,”后边的女子也来到审判长面前。
“我是柳絮飞扬……,”递上材料的女子因为慌张而且着急,一时说不清楚,她解释着,“我是柳絮飞扬……救活的……昏迷不醒的女子,”
“啊!”合议庭众法官们闻听所言,一个个倘目结舌,又惊又喜,惊的是;她们无视法庭,在宣判时赶来扰乱法庭秩序。喜的是;被害人苏醒了,案子很快就要真相大白,也是对被告人翱翔雄鹰一个正确的鉴定,水落石出。再不会有人替他辩护了。
“奇迹,”众旁听观众无一不伸出拇指夸奖,“昏迷几个月的女子,竟然奇迹般的活了,”
“休厅,”审判长也为被害女子的到来高兴,可以查出被害人的真正案情经过,以及家庭住址,姓名等等。立即宣布,“案情又有转机,待法庭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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