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雕双穿)回首向来处》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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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拒绝着这一切的那颗心,到底想要什么,我却不知道。有时我会突然想去做一个游侠,让烈日晒干我的泪水,让风砂吹皱我的嘴唇,最后在大雪中埋葬冻僵的躯壳,让豺狼蝼蚁吞噬我的残骸,或许在回归大地之前,我可以成为草原上的传奇。或许我的心其实什么都不想要,只是在单纯地拒绝这命运安排给我的一切,似乎只有在这拒绝中,才能找到存在的意义。
我常想,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可以产生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感觉?
有时会在短短的午睡中,做了一个漫长得像一辈子一样的梦,醒来看见天花板和床单,才恍惚明白这才是所谓现实,于是洗洗脸甩甩头,那梦中的一切,真实的离奇的,悠然的惊险的,温暖的冰冷的,就都像雾气一样散去了。
我就在这么一个醒不来的梦里。
至少在最初的四年里,我是这么以为的,即使没有任何奇异的事件为我勾勒出真实与幻象的边界,比如放学回家的女孩在信箱中发现一封学习哲学的邀请函,再比如英俊自信的小伙子突然在镜子中看见一张毁容后的可怖面孔,又或者桌上的陀螺旋转着,旋转着,永远永远不会停下……
仿佛是为了不辜负我的怀疑,抑或说我的坚信,很快的,我就等来了下一颗巧克力包装纸下的真相,没错,不等到那个时候,人永远不知道下一颗糖的味道。
那是接见金朝使团的庆祝活动中,当时我正为那桩从天而降的婚事而郁卒,明明大部分的姐姐都还是先看对眼,再唱唱情歌,然后才提亲的么,为什么我四岁就要被定下终身大事啊!沉浸在这种悲愤情绪中的我,一面坚定着离开部落去做个游侠的决心,一面绞尽脑汁如何摆脱这个讨厌的安排,直到有个小孩突然扑过来,把我扑倒在地,我才看到,刚刚我的身后有两只凶猛的野兽,金灿灿的斑斓锦毛,喷着热气的血盆大口。
因为被扑倒得太突然,呛了我满喉咙的尘土草屑,我忙不迭地咳嗽,又被灰迷了眼,一片泪水朦胧中,我看见一头金钱豹的爪子已经搭在那个小孩的肩上,突然间,豹子的头上爆出两个血洞,哀嚎一声倒下。
真相就是这么电光火石顺理成章,我急忙望向四周,果然看到了,六个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奇形怪状的人。
咦?不对,为什么是六个?
还来不及思考这几个奇形怪状的人影会如何颠覆穿越之后我辛苦建立的世界观,他们已经被父亲邀请留下,给几个哥哥教授武艺,这个暂且不管,反正我只呆呆地看着面前那个傻乎乎,被阿爸夸奖得不知如何应答,只呆呆地答道“豹子要吃人”的正太版郭靖,然后默默地反省,独自带着儿子在草原生活的汉人女子,之前的确有听说过的,为什么我会漏掉这么明显的提示呢?
不过这也并不能算是很严重的失误,我一直在随心所欲地挥霍自己的幼儿时光,这并不是作为大汗最小也最受宠爱的女儿的特权,因为蒙古小孩都是散养的,像满山坡的羊群一样。小哥哥们在做什么,同谁一起玩,我又怎么会知道呢?不过我也很清楚,在部落的人眼中,我是个多么古怪的小孩,从不哭喊,不去抢食,不喜欢被太阳晒到,更坚决不在草丛上摔跤,这在同龄的小孩中都是极其罕见的性格特质。
我只喜欢静静坐在妈妈姐姐身边看她们娴熟的劳作,在天气凉爽阳光不那么强烈的时候,会走得稍远一点,独自坐在草坡上呆望天际,直到炊烟飘起才在饥饿的驱使下,重新回到人群。
阿妈驯养的大狗会默默地一步不离,如果遇到危急情况,比如野狼土狗狐狸什么的鬼鬼祟祟地出现,或者牛羊马群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也许是可疑敌对人物的出现,它就果断咬住我的衣领,一溜烟地把我叼回阿妈那里,这让我觉得灰常地刺激而且神奇。
好吧,我其实并不知道都尔波(我忠实的保镖大狗狗的名字,意思是四眼狗,因为它眼睛上方有又圆又黑的豆豆眉,像多了两只眼睛一样)是如何判断危险的,大部分的情况是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将要发生什么就已经被他叼回家,还有比如这一次,在我按照雷打不动的习惯去山坡上发呆——鉴于这是我遇到郭靖和江南七怪的那一天,我的所谓发呆其实可以说是在重新思考人生——的时候,它呜呜叫着,把我带到了河边。
河边躺着一个女子,披散的黑发,破烂灰白的长衫上处处血污。
如果不是在清晨遇到,我一定会以为是女鬼,她气息微弱,但还没死,她眼睛瞎了,眼窝里还有凝结的黑色血迹。我知道她是谁,她可能是机会,但更可能是灾星,于是我什么都没做,只给了她一袋奶酒,一串肉干,然后试着跟她讲话。我试图用起那个四年不曾用过的几乎淡忘了的语言,但好像同她所说的汉语差别很大,她也会点蒙语,但是说得十分糟糕,不过我还是成功地表达了我的意思:沿着这条河,也许会遇到回中原的金朝使团。
她向我道谢,向我伸出了一双恐怖的手,我没能躲开,冰凉的尖锐的指甲慢慢划过我的面颊,好像可以靠这个记住我的样子。
然后她顺着河流声,慢慢走远。
回到部落我听说,那个会抱我上马背,然后一边牵着马一边唱歌的老人,死了。
他的头盖骨上有五个血洞。
作者有话要说:华筝的第一人称番外,意外地很顺利(第一次用第一人称你呢↖(^ω^)↗)
有些亲应该看到过啦,当时写出来就发了,不过后来考虑了下还是放在卷末了
第18章 番外:古墓迷踪
厚重的石门在我身后轰然合上。
其实这是个很典型,典型到泛滥的意象,无数次地被运用在各类影视作品中:最后一丝光线越变越窄,随着一声轰隆,一切都陷入黑暗,以及黑暗的附属品——绝望。
当来来回回经历了若干次这种视觉和心理冲击之后,终于我可以克制住回身扑在门缝上声嘶力竭地大喊“放我出去”的冲动,因为我心底里真的很想这么做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那些歇斯底里的电视剧演员一样。
虽说现在,黑暗对我有如白昼。
古墓永远是黑暗的,冰冷的,总是有丝丝阴风从捕捉不到的方向悄悄抚摸衣袖,我至今没能弄清楚这里的通风设施如何运作,我认为如果不弄清楚,这将是一生的遗憾。
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可怕,似乎从一个会骑着马与风赛跑的阳光型萝莉变成一个安静苍白像鬼魂一样的阴暗系萝莉,也并没有花掉多长时间。而且事实证明,两年过去我依旧身心十分健康,虽说我曾经以为,在这个阴暗冰冷的活死人墓里,生活不到一周我就会彻底发疯,怕到在师父默默思考到底要不要收下我的时候,差点恳求她直接把我丢出去算了。
她当时问我为何小小年纪孤身一人,我说,家里四岁就给我安排了一门婚事,我不想听从安排嫁给不喜欢的人,就跑了出来。
这也不算是谎话么,师傅听了默默沉思了一会,点头说我可以留下。但是,若想得她真传,修炼玉女/心经,就需要立誓一世居于古墓,永不下终南山,除非有一个人爱我爱至肯牺牲性命,方可下山。若不愿立誓,就和莫愁一样,失去继承古墓衣钵的资格。
我心里默默吐槽道,这不就是古代武侠版的第22条军规么。
在这里与世隔绝地练功习武,到哪儿去找个肯为你出生入死的人呢,莫非是鼓励弟子去山上勾引全真教道士?就算命运之轮哗啦啦地转,极小概率事件不小心发生了,荒山野岭地真撞见那么一个年貌相当的活的男人,又对你一见倾心,又怎么可能有时间像杨过小龙女那样朝夕相处培养感情啊。这样的话,就算有人肯为你死,也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像段誉那样天然呆一根筋的花痴,另一种就是弥赛亚/情结泛滥的圣母救世主了。
而这两种人,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葩,不,是奇葩中的霸王花。
当然这种事情,选人品的确比选感情基础要牢靠得多,红颜易老,激情定然会消散,在这时代女子想要终身有靠,只能凭借对方的责任感,想想确实很可悲。只可惜不知道这是不是林朝英祖师定下这条门规的初衷。
不过后来我发现,古墓门规并没有我之前以为的那么严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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