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魂香》第6章


小实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自己给自己压惊。可刚平静下来,转念一想:先前他明明是顺着木橱边上这条路走过来的,一路也没看见这狮子,怎么一回头就正瞅见了呢?
嵴梁骨一凉,小实又觉得自个儿的寒毛统统起立致敬了。他试着绕过石狮,可不管他向左偏还是向右偏,那一双凶恶的黑色眼珠,却始终像是在瞪视着他。
屋中一片沉寂,小实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好像又渐渐加速了。他尝试着向后退了两步,却见那黑色眼珠直勾勾地锁定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那石狮的位置向@文·人·书·屋@自己靠近了。
越是这么想,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小实勒令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撞着胆子向前冲,一下就越过了石狮,冲到了木橱所在的位置。小实摸了摸胸口,心说真是自己吓自己,石头家伙不就一死物,难道还能追上来不成?
一边这么自嘲着,小实一边回头去看:只见一对凸出的眼球,正和自己迎面而对,相距不到十公分!
小实惨叫一声,下意识地后退撞上了木橱,就在此时,他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等到他再次看清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站在店铺的外面,背对店门,呈现出刚刚走出店铺的姿势。
脑子登时乱作一团,小实转身望向店铺,小小的古董店一如既往地坐落在那里,木质旧式的门扉和窗框,没有半分异样。
难道他刚刚做起了白日梦,根本就没走到铺子里?小实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他定了定神,这次很小心很谨慎地踏入了古董店的大门里。物件摆设和平常别无二致,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木橱的位置,可就在这时,忽然觉得眼前又是一花。再定睛一看,自己又已经站在门外,好似刚刚走出店铺!
小实登时慌了。难……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
想到这里,小实头皮都发麻了。赶紧奔到自行车前,一个蹬腿就要赶紧落跑。可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吉普车拐了个弯儿驶进巷内。
是老板的车!小实慌忙跑上去,还没等老板停稳,就一把扒住了车窗:“老板!你铺子里有鬼!”
老板挑了挑眉,将车停好熄了火,这才抱着一个纸袋下了车。眼看他要走进店里,小实忙上去拦他:“别进去!真的有鬼,我刚才就撞上鬼打墙!”
老板却是半点也不怕,大步地走进铺子里。小实一看急了,忙跟进去帮忙。只见老板走进屋中,第一件事就是拿个盖灭了香炉,随后冲着内室一声吼:“方鸿卿!还玩儿?!”
内室的门被打开了,有着一头银发和俊秀面容的男人,笑眯眯地走了出来:“哎呀呀,好友,别那么大火气嘛。”
“一大早是哪个混蛋非要喝橙汁?没给你颗枪子算你走运!”老板跟吃了炮仗似的,一改平日沉默是金的冷酷形象,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从怀中的纸袋里掏出一瓶橙汁丢了过去。
同时,在说话的工夫,老板抬起脚踹翻了屋里几张板凳,又将一个花架的位置挪在了一边。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让小实登时就汗了:“我说,这里真的有鬼!”
“鬼个屁,”老板斜他一眼,又瞪向那个正笑眯眯喝着橙汁的青年,“那混蛋给你下了阵。”
“哈?阵?”小实瞪大了眼,过了好半晌,才难以置信地问:“你是说,阵法的那个阵?就这店里?还能摆阵?”
方鸿卿悠闲地倚着花架,笑道:“哎呀呀,你别小看了中华文明千百年来的智慧。江边几颗乱石,诸葛亮便能将它摆出奇阵制敌。要知道,传说中的奇门遁甲风水堪舆,大可兴国安邦,杀敌制胜,小的嘛……”方鸿卿坏坏一笑:“小的能让咱们小小实吓得尿裤子。”
“谁……谁尿裤子了?!”小实涨红了脸,争辩道。想到刚才自己吓得惨叫的样子就给这家伙看在眼里,小实就恨不得上去挠花他那坏笑。可生闷气并没有能持续多久,好奇心又站了上风,他又忍不住靠过去:“鸿卿,这个是怎么做到的啊?”
方鸿卿没答话,只是指了指刚才被老板踢翻的几张凳子和花架。小实将信将疑:“就凭这个?我不信!刚才我还看到怪物呢!”
“是不是这个?”老板从木橱里取下一个巴掌大的石狮递给他。小实定睛一看,黑眼珠凶面孔,真的跟先前看到的怪家伙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就是大小实在差太多。
看出他的疑惑,老板瞪了方鸿卿一眼,才转而解答小实的疑问:“那熏香会麻痹人的神经,产生幻觉。”
这下子小实全明白了:原来他刚进入店里就中了招。因为闻到了香气,又看过木橱上的东西,所以产生了巨大的可怕石狮的幻觉。而之所以两次走到店门外,则是中了方鸿卿的阵法。
想到自己被那家伙耍的团团转,小实本应该觉着生气的,可又觉得心里头说不出的崇拜。他望向那个靠着花架悠闲地喝着橙汁的家伙,脱口而出:“鸿卿,你究竟是什么人啊?”
“哎呀呀,”白发的青年笑眯眯地回答,“我嘛,只是一个平凡的前通缉犯呀。”
通缉犯?前?还“平凡”?!听了方鸿卿的话,小实登时就觉得天塌地陷了。在人生的十七个年头中,小实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大好青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校纪校规心中留,更别说是作奸犯科了。他所见过的最坏的人,也不过是梳个背背头躲学校男厕背后抽烟的不良少年,可这一次竟然和通缉犯扯上了关系!
小实惊了,不由再次仔仔细细地将方鸿卿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俊秀的五官,浅浅的笑容,除了银白色的头发和过于白皙的肤色咋一看不太像正常人以外,其他也没什么啊。这风度,再加上见识过他渊博的历史知识和奇门遁甲手法,怎么看怎么就是一知识分子啊。
“那个,”小实战战兢兢地开了口,“鸿卿你犯了什么罪了?”
方鸿卿气定神闲,笑得异常欠扁:“你猜。”
老板在边上翻了个白眼,显然是对这两个字很是不屑。小实倒是很老实,苦苦思索了好半晌:他还记得那天古墓中,鸿卿抱起女尸的情景,也记得他理好女尸的头发说上一句“还是很漂亮”。明明是跟他完全无关的事情,他却揽在自己身上,对僵尸还能那么温柔。小实记得出盗洞时,方鸿卿的笑容,那映着落雪的明亮眼眸和浅浅扬起的唇角,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春天一般温暖”。这样的方鸿卿,绝对不会是坏人,他绝对不会做出杀人放火的坏事!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小实义正词严,大声陈述,“鸿卿你才不是坏人,不会做坏事的!”
方鸿卿愣了半秒,随即大声笑起来,揉了揉小实的脑袋,直将他一头短发揉成了乱七八糟的鸟窝状。面对少年的信任,他笑道:“我的确是犯了事儿的,一不小心,就那么不问自取了。”
小实懵了:不问自取是为“偷”。鸿卿真的干了坏事遭了通缉?少年的心里乱作一团,“信任”与“怀疑”两种心态交战不休。可更让他觉得困惑的是,比起鸿卿是坏人这个结论,现在的他更多的是在担心鸿卿会不会被警察抓走?会不会有事会不会要坐牢?警察来了怎么办?!要不大家凑凑钱能不能赔上不追究了?
眼看着小实挤出了一张苦瓜脸,方鸿卿倒是笑眯眯地异常悠闲:“放心啦,没什么大事。”
“‘没什么大事’?”老板冷哼一声,抓起橙汁的瓶子敲向方鸿卿的后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叫做‘没什么大事’?枪毙的罪叫‘没什么大事’?”
“什么?要枪毙?!”小实失声惊叫。见他瞪大了眼一副好像五雷轰顶似的表情,方鸿卿大笑不止,曲起食指叩向他的脑门:“小鬼,没听见我刚才说‘前’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所谓“过去的事”,其实也就是两年前。那时候的方鸿卿还在金陵一所名牌大学读研究生,读的就是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到了研三,开始为继续读博深造还是直接工作这个选择而头疼的他,经导师的介绍,去金陵博物院实习。本就沉迷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他,进了博物院那可就跟耗子掉进了米缸似的,连宿舍都不回整日泡在院里,真正是乐不思蜀了。原本领导是安排他做些文职工作,说穿了就是办公室打杂的,一见方鸿卿盯着各种藏品走不动道儿,成天在展馆里转悠来转悠去——得,干脆连保安也让他一齐包了,这不还能开源节流节省一份人工么?
这可是正中下怀,方鸿卿也就名正言顺地在展馆里当起了保安,还时不时地兼任了解说员。有游客对展品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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