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魂香》第14章


追上了秦秋的脚步。
二人一路无语,跟随着秦秋走到半山腰,只见在树后停着一辆吉普车。秦秋打开车门将背包丢进后座,方鸿卿瞥见那儿堆着一堆书籍和地图,不由好笑:“哈,好周全的准备。秦秋,你们这专业,有没有什么特级证书资格认证啊?”
面对他打趣的话,秦秋只是以一个白眼作为回答。上了车,方鸿卿才想起自己身上还裹着一堆保鲜膜,刚想脱下外套,突然觉得兜里有什么东西。他伸手一摸,摸出个小杯子来。秦秋打了灯,二人一看,竟然是个通体透明的水晶杯。
方鸿卿登时就疯狂了:这玩意儿可是宝贝中的宝贝!别看这水晶杯外形不起眼,跟咱们现在用的普通玻璃杯没有什么区别,往街上一丢肯定都没人要的,但是它却代表了先秦时期最高超的工艺!素面无纹饰,器表经抛光处理,这是用优质天然水晶制成的宝用器皿。这种水晶杯,现在整个儿中国就一只战国水晶杯,藏在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里,和大名鼎鼎的司母戊大方鼎一样,是中国64件禁止出国展出文物之一!
手里攥着这么件稀世国宝,方鸿卿手都抖了,他赶紧抬起左手攥住自己的右手腕,勒令自己镇静下来,千万别把它给摔了。看见他的动作,正开车的秦秋,腾出一只手来,将放在遮阳镜上的一叠报纸给他丢了过去。方鸿卿赶紧用找了个袋子,撕了报纸,将水晶杯小心翼翼地包裹好。裹着裹着突然又觉着不对劲儿,仔细回想一下:这水晶杯应该是在他俯身探进棺椁、将六孔箫放在女尸胸前的时候,凑巧滑进他口袋里的。
“不对!秦秋,咱们得把它送回去!”
秦秋倒是波澜不惊,淡淡地说:“收着吧,就当她给你的。”
方鸿卿愣了愣,偏头将秦秋那张冷脸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他绝对是知道这水晶杯的价值的,怎么能这么轻描淡写地让他收着?要知道这水晶杯要是流到了黑市,那是几辈子都吃不完的天价。还有,既然秦秋是个盗墓贼,为什么没有拿一件冥器就出来了?他将那种杀人的黑色烟雾收集在玻璃瓶里,又是为什么?最重要的一点,秦秋为什么要救他?
方鸿卿心里一肚子的疑问,刚想问问这位新结交的友人,倒是秦秋先开了口:“喂,帮我个忙。”
自己这条命就是秦秋救回来的,别说帮个忙,就算上刀山下油锅也得应着!方鸿卿想都没想,拍着胸脯就给应承下来。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秦秋要他帮的忙,竟然是进太平间……
这是第二天的午夜零点,医院里只有少数医护人员在值班。秦秋穿上白大褂,又丢了一件给方鸿卿,两个人在夜半的医院走道中穿行。当跟着秦秋跨入电梯的时候,方鸿卿不由想到了那个“红手绳”的著名的鬼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年轻的实习护士走进电梯,跟同行的人闲聊起停尸房的尸体手上都会扎上红手绳,那个同行的人缓缓地抬起手,亮出自己的手腕,说:“你,说,的,是,这,条,吗?”
想到这里,方鸿卿下意识地往秦秋手腕上看了看。这个动作被秦秋看在眼里,那冷面男竟然难得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极具嘲笑意味的笑容。再然后,秦秋缓缓地抬起手……
不等他说话,方鸿卿一巴掌给拍了下去,清脆的声响在电梯中回荡,只见秦秋的手背上给扇出一个红印子。方鸿卿自知理亏,“嘿嘿”一笑正想用什么说辞给搪塞过去,只听叮铃一响,电梯门缓缓开启——
冰冷阴森的房间里,左右两边依次排着一张张铁质的床架,一具具尸体躺在铁床上,一个紧挨着一个,有男有女,面色铁青,衣服上别着一张张单据。这种情形让方鸿卿打了一个冷颤,他只觉得四肢百骸的毛孔无一不张了开来,飕飕地灌着冷风,这感觉比起下古墓还要可怕。
秦秋却一点事儿也没有似的,大步走到房间的中央。只见那里躺着一具尸体,盖着医用的棉被……等等!尸体要盖棉□嘛?
方鸿卿凑了过去,他看着秦秋掀开棉被,露出一张童稚的脸。这是一个小男孩,比起周围停放着的尸体,他的面色明显要红润许多,身上还穿着棉衣防寒。方鸿卿惊异地望向秦秋,他不明白一个活生生的小孩为什么会在停尸房里呆着,而这显然是秦秋特意而为之的。
就在这时,秦秋已经将棉被完全地掀了开来,方鸿卿这才看见,这孩子的大腿上长了一个坚固的黄褐色的块状物体,乍一看很像是象牙。这个巨大的角质物体,斜斜地长在一边,并且呈现出弯曲的弧度,再往下长,大约会直接扎上孩子的小腿——先不提这个,长成这样,这娃儿怎么上学啊?还不得给人当成了怪物看?
脑子里闪出这个问题,方鸿卿不由可怜起眼前的小男孩来。他忍不住试着碰触了一下那角质物体:要是能割掉就好了,可那好像是从皮肉中长出来的。
“那边。”秦秋一边戴上橡胶手套,一边抬起下巴指向墙边的方向。方鸿卿依言走过去,只见墙边有个调温装置,液晶屏上显示着零下2°的当前室温。
“当我说‘开始’的时候,你就把室温下调,大约两秒降一度。我一说‘下’,你就将温度调到零下20°,我说,这种小娃娃都会做的事情,你不会搞不定吧?”
喂,虽然他下墓是没什么本事,但也不至于这么小看他吧?方鸿卿笑着斗嘴:“我说秦秋啊,这么大个人了,用这么浅薄的激将法,不觉得太幼稚了么?”
秦秋却无视他的挑衅,专注地望向小男孩那边,一手按在了那角质上:“开始。”
方鸿卿也立刻收起玩笑话,他一面在心中默默数秒、准时摁下温控按钮,一面盯着秦秋的动作。只见秦秋拿出一个装有红色液体的试管,将血液倒在了角质的尖端上……
方鸿卿登时会意,明白秦秋在做什么的他,紧张起来。果然,秦秋掏出了那个装有古墓中黑色烟雾的玻璃瓶,打开了瓶口。黑色烟雾迅速向角质上的血液侵袭而去,角质上开始出现被腐蚀的孔洞。
孔洞越来越大,硕大的角质状物体开始被侵蚀缩小,一点点向小男孩的大腿处逼近。方鸿卿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了,他明白秦秋这绝对是一个险招,万一碰到小孩子的皮肤上……
他不敢再想,专注于电子屏上的温度:-10°、-11°……寒气已经让他全身僵硬,他却死死地按住向下调温的按键,在心中默数着“1、2……1、2……”
“下!”
方鸿卿大力地摁下按键,温度狂飙向下,最终落在了“-20°”的位置上。他忙转头望向小男孩那边,黑色的烟雾比起先前所见已经黯淡了许多,但仍有一些顺着残留的角质物体,直逼近小男孩的大腿。
眼看着那毒烟就要碰上小孩子,黑色却越来越淡,越来越淡,最终尽数消失……
方鸿卿松了一口气,望向秦秋,秦秋也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赶紧又用棉被将小男孩给裹了个严严实实,然后将小家伙抱在了怀里。方鸿卿跟着秦秋走出太平间,走向病房。在走廊上,一个女护士冲秦秋打招唿,疑惑地看了看秦秋怀里的男孩。秦秋没说话,只是点头示意,然后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将小男孩抱回了病床上,扯开了棉被。
眼见小家伙逐渐红润的脸蛋,方鸿卿笑了笑,轻轻地带上了病房的门。眼见秦秋一边脱下白大褂一边向医院大门走去,方鸿卿笑道:“哎呀,秦医生,看来您的专职工作和兼职工作,还有互补的时候哪。”
秦秋斜了他一眼,随即露出一幅遗憾的表情:“刚才怎么就没把你给一起化了。”
“你当这是武侠小说的‘化尸水’啊?”方鸿卿笑道,“这么说来,那也不是真的毒烟了,会对温度有反应,难道是什么微生物?”
秦秋没有否认,方鸿卿也大概将事情猜出了个七八分:那男孩儿的怪病,怕是没法好治,物理割法必定有其困难性,所以秦秋才将主意打到了古墓上。看他的身手和盗墓的技巧,八成祖上就是干这行的,从典籍中看到了这种会腐烂血肉角质的微生物,于是就想到捉捕那种黑烟来为小孩治疗。
他笑着拍上秦秋的背,唤起友人的名字:“喂,秦秋。”
“干嘛?”
“不干嘛。”
秦秋丢给他一个“神经病”的眼神。方鸿卿却不生气,只是笑。
其实他俩都是神经病,一个为了千年女鬼不惜背上“通缉犯”的罪名也要将文物还回古墓,一个为了病患去千年古墓探险九死一生差点丢了命也要寻找治疗的方法,比起谁更神经更二五,那还真是半斤八两。
神经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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