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北上广》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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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任职“新时代”老总的吴建邦日后接受《海口晚报》的采访时就回忆了他们是如何包装“甜姐儿”杨钰莹。
造星第1式·更名转运
当年,杨钰莹从江西南昌来到广州,签约“新时代”时刚满18岁,那是1990年,那时她的名字叫“杨岗丽”。
“当时全国正刮起甜歌风潮,像邓丽君、韩宝仪的歌在大陆很风行,所以我们也希望能打造一个属于大陆的甜歌歌手。虽然这女孩有点土,但胜在够清纯,声音也非常甜美。”
杨岗丽成了“新时代”第一位签约歌手后,吴建邦首先想到要做的就是给她改名,“杨岗丽这名字太男性化了。当时有个出版社编辑,他对名字这方面挺有研究,他拿着一本叫《姓名与命运》的书,对着书一个个字拆解,最终把杨岗丽改成杨钰莹。”
造星第2式·央视平台
“在那个年代,还从来没有一个流行歌手能登上央视的舞台,所以我们就决定做一个当时被认为很大胆的创举,就是投入10万元,在央视黄金时段做了10天广告,每天10分钟,放杨钰莹的歌曲和影像。”
20年前的10万元,是一个天文数字,吴建邦说,当时一盘盒带的批发价是4。1元,你想想要卖多少盘盒带才能赚回10万?所以当时在唱片行业里,几乎没人敢这样投入。”而这次创举的最终结果,则是让杨钰莹一夜爆红,她首张个人专辑《为爱幸福》成功卖出上百万张。
造星第3式·影音互利
杨钰莹红了,但吴建邦还不满足于此。“当时还做了另一个同样很大投入的决定,就是想办法为杨钰莹争取唱影视剧主题歌的机会”。当时,吴建邦跟一些影视公司谈成合作,利用“新时代”在音乐方面的资源,免费为该公司的影视剧制作配乐、创作主题歌,但条件是必须要让杨钰莹演唱主题歌,因此杨钰莹就有了那首唱得街知巷闻的《外来妹》。
杨钰莹被炒红了,新时代也获得了丰厚的市场回报。这场“造星”工程就在可观的市场前景下不断深入。同时,随着歌手不断的南下,竞争也日趋白热化。
争歌大战
当时,与广州相比,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北方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开放程度都望其项背。
著名音乐人金兆均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回忆,“那时候东北已经落后得不行了。东北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基地完全适应不了现代化的情况,1982年的时候,东北工人发工资是发轴承,穷啊。而且没什么机会,相对来说当时东北的娱乐业很不发达,高级点的娱乐业都不发达,永远是二人转。”他描述,“那会儿东北的歌手一般都是先到北京来。比如说张咪,她家基本就是在最北了,黑龙江的农村。一路走着走着,先走到哈尔滨,从哈尔滨奔沈阳,再从沈阳进北京。然后可能人家说广州更好,挣得钱更多,张咪就去广州了。”
“沈阳—北京—广州。”金兆均给上世纪90年代的一批东北歌手画出了这样一条路线图。
“东北歌手去南方没别的,就是打工挣钱嘛。”金兆均说,“而且当时北京对这种场所里面的限制很多,巡视啊、公安啊、消防啊,管得都很严,包括对歌手的资格啊,相对都管得严,南方就好得多。”
大批东北籍的歌手,在广州、深圳遍地开花的歌舞厅里驻唱,成为一支很重要的力量。“当年南下广州的歌手里,毛宁是东北的,那英是东北的,还有李春波、金学峰、火风……”著名音乐人朱德荣说,“那时候火风、那英、我、程前,我们4个人都住在太平洋影音公司的招待所。招待所是两套打通的。总共只有4间房。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厅。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那英就住我隔壁,这边隔壁是火风,再隔壁是程前。”
那英是火风的“小妹”,是火风介绍过来的。后来,那英又带来了金学峰。他们当时都在广州东山宾馆的“卜通100”歌舞厅做驻唱歌手。
“卜通100”的名字是台湾音乐人侯德健起的,老板叫做陈凯,现在成都经营夜总会。至于“卜通100”到底什么意思,广州的音乐人众说不一。李广平的解释是,“卜通”是心跳声,形容心跳得非常快。朱德荣的解释是,“卜通”是入水声,是把钱扔在水里,上百上百地扔。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100块钱算得上是大数额,金兆均回忆说,那时,他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200多块:“那时广州、深圳的赶场歌手,每人配辆摩托车,在一场匆匆忙忙唱俩歌,然后赶下一场,再下一场,反正要唱到半夜去。好一点儿的歌手一晚上能挣1000块钱。”而在当时曾任太平洋影音公司副总经理的陈小奇告诉《三联生活周刊》,当时在“卜通100”伴奏的乐队成员,每天晚上都能拿到80…100块钱,远远高于当时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
后来,吴建邦回忆,当时毛宁也是1990年在一个歌厅里发掘到的,比杨钰莹稍迟一些签约。如果说杨钰莹的出道,是靠“新时代”大把大把的钱砸出来的,毛宁就没那么幸运,刚出道时一直发展得不理想。他的走红甚至和一次争歌事件联系在了一起,这次事件也改变了另一个“红星”张咪的前途。
张咪与毛宁在“争歌”之前,其实已经相识。俩人也是由张咪当时的男友郭大炜介绍认识的,郭大炜和毛宁是同乡,也算是很要好的哥们。张咪与毛宁认识的时候已经很出名了,而毛宁还未真正踏入歌坛。在其后由张咪搭桥,毛宁才从酒吧驻唱开始步入歌坛崭露头角,成为新时代公司的签约歌手。
当时,俩人已经成为圈内好友,但是,却在争夺《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时发生争执并反目成仇。
1991年张咪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元旦晚会,音乐人张全复和毕小世为她量身定做了《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但是,那一次节目却因为服装问题被砍了。之后,张咪去湖南演出与毛宁同台,毛宁听了张咪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也非常喜欢。新时代音乐公司就让毛宁也唱了这首歌,并且收录在他的磁带中。陈小奇回忆说,“这首歌当时是放在A面的第五首,很不显眼的位置。虽然说那歌在广东这边的歌厅都已经有很多人在唱了,但在全国还没有很大的影响。”他说,“按照毕小世和张全复的说法是,他们先给张咪唱,但是,并没有跟她签任何的约定,就是给她唱了而已。我们那个时候没什么版权概念,我们写了歌,谁合适就给谁唱了,就是这样子的。而且当时给张咪唱的时候,还没有实行签约歌手制度,所以更随便,只要能把歌唱出来就行。只不过那时签了毛宁,这个歌给毛宁也不错,就把这个歌收到了毛宁的专辑里。这样,张咪那边就有点意见了,而且两个人就产生了一点矛盾。其实按道理,他们之间本应该没有什么矛盾。”
但是,因为这首歌而产生的矛盾却在之后被升级了。
1992年,张咪和毛宁都被邀请参加广州电视台的一次节目,俩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当张咪在舞台上与舞蹈演员排练结束后看见毛宁从外面进来,就像重逢久别的老朋友上前跟他打招呼。但见毛宁非常冲动、非常生气地说:“别跟我说话!你就是个大傻冒!”当时张咪还来不及反应,更有些摸不着头脑,就用麦克风打了毛宁一下。此事过后,毛宁私下向张咪道歉,两人并未因此发生矛盾。两人一起演出、一起谢幕,第二天上午又一起去中山公园演出,一切都很好,一切均如故。
张咪回到北京后,在和郭大炜聊天的时候,也提及与毛宁之间发生的那次误会。在陈小奇眼中郭大炜是“火气挺爆的一个人,有点匪气”。郭大炜也是东北人,他演唱过最知名的一首歌,是“太阳神”广告里的“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陈小奇戏称:“他是整首歌都不行就这一句唱得特别好,有力度在里边。因为他整个歌完整性把握不好,就没再混下去了。”
后来有一天郭大炜在梅地亚宾馆的咖啡厅巧遇毛宁,俩人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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