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令人退避三舍》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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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那我也助你一臂之力。”
纪陌早猜到他不可能放过这一石二鸟的好时机,从一开始就没指望靠自己停下阵法。当常辉注意力成功被这句话吸引,看着夜明君的一袭白衣出现在其背后瞬间将人制住,纪陌只掏出了暂时被交由自己使用的山河社稷图。
夜明君现有修为仍未超过叶君侯,恐怕无法毁去阵法,然而这世上没人比纪陌更了解任青崖的技能,他早已想出了其它破解之法。此时江山社稷图只展开一角,各种全然不同的力量便已涌入阵眼,看着终于露出惊讶神色的常辉,他的语气依然平静,
“舐犊虽以施术者的情感为线索去寻人,作为感知依据的却是被灌输的力量,这画卷中保存了神殿所有天人的本源之力,前前后后也不下于二十人,你说,凭借如此复杂的情报,它还能找到目标吗?”
这样跨越时空的召唤之术容不得一点误差,分作二人已是冒险,如今如此多的天人之力混入其中,纵然叶君侯力量再强大也无法令其寻到真正目标,甚至,它连自己要找谁都没办法做出明确判定。只要无法捕捉作者的位置,这次召唤自然只有失败一个选项。
虽然得知的时间晚了些,无法在阵成前及时阻止,纪陌终究还是不愿再有同类来到这个世界。他已不记得常辉的作者是谁,可深黑到底是个熟悉的前辈,即便只是网络聊天的关系,纪陌也不想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创造出的叶君侯死去,对任何作者而言,这都不是一件好事。
或许,就连相见,也不是什么好事?
无声地笑了笑,纪陌抬起头,言语中只保持着自己仿佛早已预见一切的平静,“没有人比父亲更了解自己儿子。告诉任青崖,别以为我真的不会教训他。”
他不知道常辉会不会将这挑衅的话语传达给妖王,毕竟,就在被夜明君制住时那具身躯便已快速干瘪。扬了扬手上干枯的人皮,仙人确定之前站在这里的常辉不论气息还是修为都和之前见到的没有差别,绝对是个活生生的人,然而只是一瞬间就没了灵魂,他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奇怪的能力,只好奇道:“你说得没错,这果然是个空皮囊。”
“常辉这只老狐狸从不以身犯险,真身自然早已于计划开始前远遁。”
对常辉那棘手的化身能力纪陌倒是不意外,反正也没指望能在此地抓住他,正欲带上夜明君去支援苏格,却忽地听仙人提醒了一句,“纪陌,这个阵法好像成功了。”
“什么?怎么可能?”
如今主导情绪的常辉已经消失,阵法内更是混杂了一群天人的力量,捕捉到目标的概率可以说几近为0,纪陌完全无法想象这样它居然还能成功,然而,事实是那些地面划痕皆被妖力填满,平静祥和的光辉缓缓扩散,那样雪白纯净的颜色,就和他出现在这世界时一模一样。
第40章 
从苏格出现; 叶君侯就明白了出卖自己之人是谁。他从不相信所谓忠心,魔宫中上到王公大臣; 下到守卫仆役全都喝下了他的魔血; 这些人一旦有任何背叛之举就会爆体而亡,根本不可能瞒着他和神洲之人接触。整个暗京只有三个人不是他的血奴; 成双; 叶破; 还有那个不成器的大舅子。
理智告诉他; 可以对天下人残酷,但不能把家人变成奴隶。结果; 他这么一个无情之人,偏就因为理智一败涂地。
叶君侯从不怕战斗; 事实上曾经他最为擅长的就是搏命厮杀; 可今日也不知是好日子过久了还是消耗太大; 和苏格战了许久竟都没有再进入昔日那样想着必须活下去爆发出全部潜力的状态。
主宰交战动静不小; 暗京守军应该早已发现此地; 可如今远处的天空除了那注定燃放的烟火; 没有出现任何狼烟信号。
魔洲人一直不知道他为何要将这一天称为纳彩节,只有他自己记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不叫叶君侯,只有一个俗气又没特色的名字——叶三。
和旁人的笑谈不同; 叶三是真正从垃圾堆被捡回去的孩子; 捡到他的人还没有养他; 只把这个浑身散发着垃圾恶臭的婴儿送进了孤儿院。因为胳膊上有三条不知道是野猫还是野狗留下的爪印,院长又随意从员工里抽了个姓氏,就得了叶三这个名字。
叶三有了一个仿佛充满故事的人生开头,最后却也只混了个普通大学,只等着毕业后做个加班到死的程序员,安稳混到死。结果,某一天他忽然就出现在了古代街道,来往行人皆对他的奇装异服投以恐惧眼神,他听见有人高呼“天人来了!”,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还是拼命从人群中逃离,从此开始了在这个世界的一生。
最初降临的日子叶君侯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毕竟现在那些见过叶三的人基本已经变成了尸体,而他也习惯了如今长到腰际的头发,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那些挣扎求生的日子只是一个梦境。
叶三没有户籍,也不敢出现在官兵面前,只能和乞丐们一起躲在郊外,偶尔去一些隐蔽小摊混些工钱,纵然如此,也常常因为交不上保护费被流氓欺负。在他的记忆里,作为人的生活是从成双出现的那天开始,那时候,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他看见一个白衣仙女。她把他带回了家,给了他杂役的工作,即使对十四岁的成双而言,这不过是随手施加的相助,却救了叶三的一生。
在成府的三年,叶三和成双渐渐熟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这个大小姐如此喜欢自己,幸福来得太快,让他有些眩晕。可他也知道成双的年岁已经渐渐大了,虽因自不量力很是忐忑,依然于一个夜晚相会时对她问道:“听闻成亲需要经过六礼,在我的故乡早已没有这样的风俗,具体该如何做?”
然而,少女的回答却比他还豪迈,只挥了挥手道:“若是寻常公子自然要将三书六礼悉数做全,可如果是你,直接告诉我,你要在哪一日娶我过门就成。”
没想到这女子竟是如此大胆,他立刻一惊,“这样真的好吗?你的家人不会同意……”
“相信我,就算你按照礼数来他们也绝不会同意,因为成家的女儿只能入宫辅佐圣上。”
从成双出生家族就以贤后为标准去教育她,只可惜,学的东西越多看见的世界越广阔,她就越发不想将自己的年华投进深宫。那时的她骄纵任性,有了目标便一定要达成,家里人只当她嫁了人有了夫君自会乖顺起来,平日里也不大管,却没想到她竟会对一个仆人问道,“你要把我让给一个年过四十的人吗?”
“死也不会!”
叶三当然知道后宫是什么样的存在,那时候,他只紧张地抱住眼前的少女,倒是她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似乎很享受这样自己做主的乐趣,“叶三,这漫天的烟火便是最好的彩礼,你的求亲,我答应了。”
成双很喜欢叶三,在她见过的男人里,只有叶三相信她不比自己哥哥差,也只有叶三从不认为她必须在家相夫教子一切都围绕着男人转。成双知道自己性格有多好强,她受不了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去讨好一个皇帝,只有和叶三成亲才能过上她想要的生活。
叶三没有家产,她学过很多东西可以做生意去赚;叶三不会修行,她修为不弱完全能保护他。对十七岁的成双而言,只要这个人能在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发自内心地夸夸她,别像父亲和兄长那样责备她不成体统,这就是最好的生活了。
那时候,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叶三会变成如今这样糟糕的模样。
成双始终不曾明白的是,其实男人并没有多少改变,只是对叶三而言,她是女神,而在叶君侯眼里,她只是女人。不过一字之差,却是云泥之别。
叶君侯想,成双记忆中最美好的应该是这一日照亮了整片天空的烟火,所以他每年的这一天都为她点亮夜空直至天明。可是,他自己对过去的记忆,却只停留在一片腥风血雨之中。
成双私自和他成亲之后便被逐出家族,他们一同去了乡下,靠着小本买卖过活,虽不富裕却也衣食无忧,然而,才过了三年,斐国便发现了天人所蕴含的利益和危机,开始举国通缉天人。叶三原以为自己这样平凡应当能躲过一劫,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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