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令人退避三舍》第54章


; 倒像是在披麻戴孝一般。
“你来了。”
听见他的脚步声; 女子缓缓转身; 素净脸庞映在烟火之下; 虽已添了年岁,瞧着却像是全然没有变化。
叶君侯原有许多话想说; 见到这样的她,在微愣之后; 最终出口的却是一句; “我的酒呢?”
魔后宫中只有一种酒; 那是由他亲自酿造的红颜; 入喉之后尽是烈到极致的血腥味; 正如那日地窖之中染红了叶三眼睛的红颜血。只要一看见这酒; 叶君侯就会告诉自己,这一生,绝不让成双再为自己流血。
此时也是,当饮下鲜红酒酿,那沉积的郁结之气便也就散了; 倒是身上的伤因此有些刺痛; 好在他历来打架都不怕死; 管它什么伤,死之前美酒总要喝个尽兴。
只是,待到微凉的夜风吹散酒意,他仍忍不住开了口,“我一直以为,你为了我对抗家族,违逆皇命,爱我胜过自己性命,只有你,永远也不会出卖我。”
“因为那时候我坚信,纵然天人屡屡作乱,可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叶三永远也不会伤害无辜之人。”
没想到那些事他居然还记得,成双慢慢将酒杯满上,二人谁也没去在意被染红的地面,仿佛只是夫妻间的寻常夜话般,你一言我一语,谈毕便该入睡,天大的分歧终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第二天便烟消云散。
然而,他们都知道,这一睡就永远醒不过来了,所以,叶君侯仍是问出了自己一直不敢提起的话,“恨我吗?”
“恨。”
魔后的回答毫不犹豫,果决到他情不自禁就将满满一杯酒灌进喉咙,唯有借着酒劲才能问出下一句话,“还爱我吗?”
这一次她的神情颇为犹豫,认真看着眼前之人,良久方才叹息道:“不知道了。”
得到这个回答叶君侯反倒笑了,调戏般地抬起她的下巴,眼神中满是戏谑,“可怜的女人,我现在不爱你,好像也不怎么恨你。”
他说的实话,从很久以前开始,成双便已发现了这点,此时也只是直视他淡淡回答,“或许这就是我恨你的地方。”
在最后的这一天,这个女人终于撕开了那贤后的伪装,展现了她锋芒毕露的本性,对叶君侯而言,这个答案无疑比什么狗屁天下更令他高兴。他宁可因后宫太多被吃醋的老婆一刀捅死,也不想做只因祸害天下就被妻子背叛的可悲魔头,毕竟,就算是魔头本人,也更喜欢恶有恶报这样的故事。
为自己最近似乎回来了些的幽默感干了一杯,叶君侯想了想临死之前应该做什么,若是以前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就和女人滚去了床上,死也要埋在温柔乡。可是现在,他面前的是成双,天下只有一个的魔后,所以魔主只是突然开口道:“都到这种时候了,至少给我剥个橘子吧。”
不论多大的仇,死之后也就慢慢散了,这一次,成双终于没再无视他,在宫中保养得极好的纤细手指轻轻剥开橘子皮,待到果肉出现时,却是放进了自己嘴里,只平静道:“叶三,我说过,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会陪着你。”
万万没想到自己临死之前的愿望都没法完成,叶君侯只能无奈地叹道:“你这女人,明明是给我的,结果却自己吃了。”
“原是想,若你回来了,就给你,若你没回来,我自己服下。”
轻轻回答他,晚宴上的话魔后自然是听见了,她回来后便给宫中水果下了致命之毒,这是计划中的最后保障。如今叶君侯的确回来了,可那原本该送他进地狱的橘子,却进了她的嘴里。
如果这个男人脆弱地出现在她面前,明知他是个混账,也下不去手。是因为还爱着他吗?爱这种东西,谁知道呢?
施行计划前只有哥哥看出了她的死意,那时一直忍辱负重的国舅劝她,若她当真眷念家族,当初就该和家人一齐葬身火海,若她真心向着斐国,灭国那日就该跃下城墙,那样好的时机她都没死,如今何必再要死要活的。现在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夸她一句。
可一个人想死的时候哪用想这么多呢?当活下去再无半分乐趣,自然也就该死了。
“儿子会恨死你的吧。”
当成双唇边的黑血滴上手背,叶君侯终于知道她在橘子里放了毒,感慨着这个女人真是清楚地知道该如何置他于死地,最后却只主动叼过了她捏住的橘子瓣,总算是从她手里成功吃到了一回橘子,这才心满意足地把人搂紧,头一次用哄人的语气拍了拍她,“来世,你要听家里人的话,别再多管闲事了,不论遇上叶三还是叶君侯都要视而不见,别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成亲。”
“好。”
许是毒发之后的虚弱,她回答的声音很微弱,像极了他们成亲时的温婉和顺,让叶君侯忍不住就叹了气,“真难得,三十年了,你总算在我面前乖了一回。”
然而,这一次她已沉睡过去,就这样没有任何抗拒地靠在他胸膛前,仿佛这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没有放开这具正慢慢失去温度的身躯,叶君侯倒有些庆幸天魔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还能一手抱着自己曾经最喜欢的女人,一手提起今生最爱的美酒,慢慢去观赏天空仍在怒放的烟火。
这场景倒是像极了他们成亲那一日,那时候还是个毛头小子的他兴奋又紧张地对自己的新娘许诺,“成双,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
那时的成双对他可热情了,听见这样笨拙的情话都高兴得两靥粉红,只娇怯地靠近他怀里,用郑重的语气跟他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你看,终究是我给的誓言更容易达成。
可我,每次都更喜欢你说的话,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一点也不现实。
成双你知道吗?天人们都很羡慕我,他们认为神对我最好,给了我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一切,还没有给我会因此感到愧疚的心。
可我也跟你一样,没有听父母的话,明明按照神的安排摒弃人的感情就不会有弱点,叶君侯一定能成为笑到最后的人生赢家。可我还是按照叶三的意愿活着,当真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所以,我想,叶三大概是真的非常爱你,他就算消失了,也不允许任何人让你受伤。你看,叶君侯让你伤心了,所以,叶三就把他弄死了。
魔主不是输给了苏格,也不是输给了你,赢了他的人,是废物叶三。
“罢了,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酒和女人,现在酒有了,陪我一起死的女人也有了,倒也算得上圆满。”
最后豁达地笑了笑,酒已尽,视线也不再清晰,魔主靠在榻上缓缓合了眼。
是啊,就这样吧。天亮了,烟花停了,成双都走了,他也该睡了。
这一生,终究没亏。
当众人寻到魔后房间时,便只有这二人相拥而卧的身影。默默看着魔后被血染红的素衣,纪陌不知道是叶君侯临死前赶来魔宫杀了她,还是她自愿陪同这个丈夫一同死去,只是拿起了放在桌上的纸张,上面仍满是酒味和血腥味,然而内容并不会因此改变。快速扫了一眼,纪陌便将其递给了苏格,只道:“这是传位诏书。”
见上面连继位者姓名都没写,纪陌心中隐隐也有了几分答案,苏格似乎也猜到了却默契地没有戳破。他们都知道有了这个名份青叶登基会顺利许多,无意在此地多留,苏格只淡然道:“新至神明就拜托二位了,我去协助青叶。”
是的,这一次他们身边又多了名一身灰色西服的男子,男人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出现时浑身酒气,神志也不太清醒,似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被带进魔宫,看见叶君侯的瞬间才悠悠叹了一声。
苏格想,大概这就是叶君侯的神明了,他不想看见神伤心的样子,尤其导致这一切的还是他,终究是先离开为好。
他没注意到的是,就在自己离开时,男人又是苦恼地摸了摸头,只是到底人生地不熟,也不好说什么,只对纪陌问道:“那个,你们不帮他收尸吗?”
他们追叶君侯找得急,纪陌也没来得及问来人身份,见他对叶君侯这个名字反应极大,看年岁也和深黑相似,想着这样的场景也不适合多做询问,便只道:“那就由你来吧,左右比我们合适。”
他这一说男人倒也没有拒绝,现代人到底没干过收尸这样的活计,想了想,还是用袖子擦了擦魔主面上沾染的血迹,只小声哀叹了一句,“唉,这折腾的,要是让亲爹看见了,可得心疼死。”
第42章 
过去的五洲主宰以叶君侯最为好战; 因此魔洲领土也最为广阔,如此庞大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