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 2013年第9期》第41章


针对肃反人员屡禁不止的职务犯罪情况,1919年6月23日,捷尔任斯基在一份命令中说道:“任何人如果想滥用契卡赋予他的权力,那么等着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利用针对人们执行生效法令的机会贪图财物的罪犯将执行枪决。”注14捷尔任斯基的严厉态度恰好印证了肃反人员职务犯罪的事实。
二、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腐败
1921年3月8日至16日,俄共召开了第十次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列宁提交“以实物税代替余粮征收制的决定”。以这次会议为开端,俄国开始从军事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过渡。新经济政策可归纳为以下措施:农产品可以自由买卖;抓大放小,重要行业国家控制,中小企业实行非国有化,私人资本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发展;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实行租让和租赁;重建银行和税收制度。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实行国家严格管控下的市场经济,这就为已经在军事共产主义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腐败更新了土壤。无论从宏观统计数字,还是腐败个案来看,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腐败都超过了国内战争时期。
新经济政策时期腐败现象描述
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后不到三个月,苏维埃俄罗斯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在一个决议中指出,国家机关和企业公职人员犯罪频发、具有很大规模。1922年10月,《苏联司法周刊》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同贿赂的战争》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内容成了贿赂在苏俄国家机构广泛流传的有力证据。文章公开承认,贿赂已经紧紧围困住我们所有的经济机关……我们已经向这个敌人公开宣战,法院、工会、党组织等全部力量正动员起来去同贿赂作斗争。注15很多党的文件表明,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经常与司法机关讨论打击贿赂这一迫切问题。1922年11月30日的一份秘密通报写道:“贿赂大规模流行,与国内普遍的文化低水平和经济落后紧密相关,它将工人国家机器置于腐化堕落和毁灭的危险境地。”注16新经济政策时期职务犯罪最高的是1921年,达到32177起;由于苏维埃政权对腐败犯罪采取了打击措施,1922年大幅回落,但仍发生了14887起。注17职务犯罪并非都属于腐败问题,但据俄罗斯内务部一份关于安全机关打击犯罪的历史回顾材料估计,新经济政策时期,侵吞国家财物占整个公职人员犯罪数量的54%。
腐败表现形式
新经济政策时期,腐败犯罪的形式与国内战争时期相比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收买国家公职人员。安全机关证实,行贿人把收入的2%…10%用于贿买国有企业和机关的公职人员。注18这种情况也得到了列宁的证实。列宁在给列夫·加米涅夫的一封信中报怨:“外国人现在已经在行贿收买我们的官员,并‘运走俄国仅存的一点东西’。”列宁特别不相信外贸工作人员,认为“这些对外贸易人员百分之九十将会被资本家收买”。注19
官商勾结,合伙犯罪。官员与商人组成犯罪团伙,他们分工明确,合谋侵吞国家或合作社财产。新经济政策时期在国家银行内设有粮食部这一机构,其功能是调节粮食市场。当时粮食是稀缺资源,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目标。1927年末至1928年初,苏联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苏联国家银行粮食部案,就是一起官商合伙犯罪的例证。
国家银行粮食部领导人杰列辛和波利亚科夫早就与一伙私商串通一气。粮食部向这伙人出售本应卖给合作社和国营组织的粮食。按合同约定,15%的粮食款需立即支付,其余款额在30…45天内支付。小麦或黑麦被发往边远地区,在加价很高的情况下卖给了国营组织。然后,他们这些人把余款支付给了国家银行,私分了所赚利润,当然没有忘记粮食部领导人。法庭证实,仅这一次交易他们就赚了1。5万卢布。这个数字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在莫斯科一栋面积不算太大但可供一个家庭舒适居住的房子才值5000…8000卢布。最后,杰列辛、波利亚科夫等人被判处最高刑。注20
官员索贿。索贿是一种恶劣的受贿。新经济政策时期官员索贿形式多样,吃顿午饭,要点土特产,最卑鄙的还有向劳动市场中无业者索贿。利用职权敲诈富有商人是官员最愿意做的事。著名的美国商人哈默就遭遇了这样的敲诈。
阿曼德·哈默与苏维埃政权许多领导人都相熟,特别是与列宁有着深厚的友谊。1921年他曾从美国给苏维埃俄罗斯运来100万美元的小麦,为处于粮荒中的苏俄解了燃眉之急。就是这个哈默当时也受到了苏俄官员敲诈。哈默描述了他的助理沃尔夫在一次运粮过程中受到铁路官员索贿敲诈的情况:
很快就弄清是站长滞留了这列货车,他说车站北面一点有一座桥,承受不了这25节车厢的重量。沃尔夫问他:“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小批量发车呢?”站长的回答不能让人信服。终于有了一个机会,站长把沃尔夫叫到一边小声说:“你是个明白人。给我500普特粮食,还不到半个车皮,您的这趟货车就可启运”。沃尔夫向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发了封电报,两个小时后,列车已经在去往目的地的途中了。而这个站长却被迅速撤职,然后经过了一个短暂的调查就被枪决了。注21
三、反腐败措施及其效果
苏维埃早期领导人列宁和捷尔任斯基对腐败危害的认识是很到位的。捷尔任斯基早就提出过反腐败关系苏维埃政权存亡的问题,他说:“如果苏维埃政权不能战胜贿赂,那么贿赂将会断送苏维埃政权。”这是迄今看到的苏联领导人对腐败危害的最鲜明的表述。列宁对腐败危害的论述就更多了,60卷《列宁全集》中写于革命后有20多卷,其中有大量谈论反官僚主义和反腐败的文章。列宁不仅认识到大规模的腐败和官僚主义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苏维埃政权的基础,还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惩罚腐败。
一是补充完善法律法规。1921年7月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打击侵吞国库行为及协同侵吞国家职务犯罪措施的法令》,规定对于利用职务地位协同侵吞国家财产的,应处以关押期不少于三年的严厉惩罚。为强化打击职务犯罪,人民委员会于同年8月16日颁布了《关于打击贿赂的法令》,修改和补充了1918年5月发布的《惩治受贿法令》。1922年制定颁布了第一部苏俄刑法典,规定了贿赂罪的最高刑为死刑。
二是反腐败机构建设。1922年全俄肃反委员会改组为政治保卫局,其中设经济局,专门负责打击职务侵占和贿赂行为。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发展,反腐败形势愈益严峻。1922年初,腐败发展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但是,腐败还局限在较低层次的官员范围。苏维埃领导人意识到,在腐败尚未触及高层的时候,一定要控制住腐败。为此,1922年9月在劳动和国防委员会下设立了一个打击贿赂行为委员会,由捷尔任斯基任主席,专司反贿赂职能。
三是采取了一些新的打击腐败措施。例如,为打击腐败,设立告密人制度,在国家各机关内建立告密人网。告密人既可是俄共(布)党员,也可为非党员,但都应为“优秀而诚实的工作人员”。根据规定,举报者可得到奖金,数额为没收被告人财产(固定资产除外)的10%。告密人必须每周两次向打击贿赂部门委员会报告其每天的活动,得知贿赂情况须立即报告。注22
四是严厉惩治。1922年,仅在苏俄49个省就有3254人受到贿赂指控。1924年5月,最高法院一次审理42人被控受贿案,被告为列宁格勒省法院法官和侦查人员,其中有17人被判枪决。
严厉的惩治措施使腐败犯罪增长势头得到了扭转。职务犯罪最高年份1921年为32177起,到1926年为1946起,降到数年中的最低点。在十月革命十周年之际,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27年10月31日作出决定,取消贿赂罪的死刑。注23
四、苏维埃政权早期腐败何以发展
腐败作为一种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现象,它的成因深埋于一国的历史传统以及现实的政治制度当中。我们可以依据苏联70年腐败演化的史实及相关的政治社会背景加以分析。
腐败的历史文化渊源
腐败在俄罗斯历史久远。13世纪俄罗斯的编年史中就曾记载过受贿行为。18世纪以前俄国官员实行一种“食邑制”(системакормления),就是官员靠其治下百姓提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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