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透彻的夏》第7章


到了公司刘璃正在发喜糖,定了下月二号结婚。吴晴并不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之前她就和她、梅艳商量过,让她们做伴娘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梅艳拒绝了,刘璃是了解梅艳的,她不想也就算了。所以最后是吴晴和另三个朋友一起做伴娘。说起来也平均,四人刚好是初中、高中、大学、工作每阶段一人。
七月二日
晴朗的好天气,晴朗的好心情,一早吴晴就到刘璃家去了,走时夏杰还没醒,他只要在开始前到礼堂就可以了。
吴晴到的时候另三人也前后到了,初中同学的女孩身材娇小,很可爱,性格却出奇强势;高中的女孩很安静,说过的话不足以让人记住她的声音;大学的女生则是典型的务实类型。
对于结婚这种事,父母总比当事人显得更紧张,刘璃的父亲在忙着和提前来的朋友、邻居、亲人说话,母亲则在忙着不知是哪些无聊的人想出来的种种意料不到的事宜,有些只知道做法连为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插葱了,什么吃面了,什么坐福了…。。但无论如何妈妈们都不会忘记知道到的或临时什么人说起的任何一条关系到女儿幸福的“重大事项”,即使是最荒唐的说法都不会引起她的侧目。
刘璃在化妆,挑着饰品——婚礼上用的饰品都很夸张,无论样式还是质量。
“嘿,皇冠好一些还是发箍好一些,这个好像太大了,太闪了会不会很俗?”刘璃一边专心的筛选着一边询问着建议。
“放心啦,无论哪个你都是最漂亮的!嗯,我喜欢这个发箍。你呢?”
“我也觉得它很好,就这个吧。”她对漂亮的(准确的说是化得很漂亮,毕竟这也是种营销策略嘛)化妆师小姐说,事实上她并没觉得它多漂亮,因为现在的她根本没什么判断力。
吴晴在一旁摆弄着婚纱,这是一件抹胸拖地的长款婚纱,上面镶了许多廉价小亮片,做工很粗糙,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很贵。事情就是这样,有些东西明知道它不值得,也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买时几乎每个人(尤其是女人)都相信并笃定这种钱一生只会花一次,当然由于现代社会健全的法制,有不少人会为它出第二次或更多次钱,当无论几次,她们都会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就像第一次时一样虔诚。如果一条婚姻幸福白头到老的人穿过的婚纱就能作为礼物送给女儿或孙女,就像一件被开了光能传递幸福的信物。而一条开始了不幸婚姻的婚纱就要遭到被剪被烧的命运(即便它们是同一款),就好像所有的不幸都是因它而起的,它就是那个无耻的罪魁祸首一样。
事实上吴晴(或者说是一个Lydia)也曾有过一条婚纱,一条做工更精细、价格更惊人的婚纱,但那个Lydia还没穿上它就死了。
三个小时的妆终于告终了,为了能撑起婚纱刘璃垫了两个垫子,那种透明胶体真让人反胃,哎,女人真是不容易!
礼堂上刘璃父亲缓缓将女儿的手交到她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男人的手中,而妈妈则在拼命抹着眼泪,身边的亲戚断断续续的地安慰着。
刘璃的老公是某家跨国企业的人事部职员,名字是陈悫,似乎还小有权利,是个有能力的男人,183的身高、身材匀称,以及与之匹配的脸,所谓匹配的意思大概可以理解为:如果从后面看有所期待,看到脸时也不会失望。他是刘璃的大学同学,但不同班。开始时是刘璃宿舍的一个女孩喜欢的人,叫她帮忙打听,于是本来不认识的两个人很快就成为了可以互开玩笑的朋友,虽然刘璃绝不是抢朋友男友的人,但如果是对方先放弃了,自己也没有不接受的理由。刘璃当时开玩笑的问起陈悫:“怎么样啊?都半个月了吧,差不多行了啊,别在那装矜持了。再抻就真折了。”“不怎么样,也没想和她怎么样。”“呦!这意思是另有其他了呗。谁?”“一个人。”“我也知道不是一只狗。”“一条狗。”“真是狗?”“。。。。。。哦。。。。。。这么说自己太严苛了。”“我又没说我真是狗,而且什么叫‘太严苛了’。。。。。。嗯?说什么说到这个了?”“一‘条’狗,不是一‘只’狗。”“是‘一个人’不是‘一只狗’吧?”“你说是狗就是狗。这件事你最有权力了。”“不需要!”“反正不管怎样我都会养你的。”“不需要!”“我认真的。刘璃,做我女朋友吧!”她盯着,一会儿,她说:“不是母朋友?”“你说是就是。”像所有爱情童话的结局,她们现在要结婚了。
但怎么说呢,陈悫的脸总让吴晴有种在哪见过的感觉,而且是在她认识刘璃之前。还有就是,这场婚礼总有种莫名奇妙的违和感。
抛花时,梅艳想接住,但偏了一点错过了,落到了身材娇小的初中代表手里。梅艳看起来有一点失望,在她身边的是她的神秘男友,这还是吴晴第一次见他,就连知道的也很少,梅艳是绝对的保密的人才。这个人看起来有些瘦,很高,站起来会让人有种重心不稳的感觉,而且眼神闪躲,笑容牵强,似乎在说“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来都是因为我有一个爱凑热闹的新女友,还能怎么办?在没泡到她之前,就得顺着她,你说是不是。”
吃饭时,梅艳带着他向吴晴走来,但那时吴晴正在人群中扫描夏杰的身影,这两天他们除了吃饭几乎都见不到对方,其实吃饭也像是在两个世界。虽然只是七十几平的的房子,却总是在不同的屋里做不同的事,却被相同的问题困扰着——对方的存在,但却解决不了、不想解决。
“这位是吴晴,我和你提起过的。这是刘哲。”梅艳害羞的笑了。
“总算是看见真人了,刚刚还担心会不会结婚都要秘密举行了。”吴晴不想和这个看着就不顺眼的人握手,但还是伸了手,似乎对方也有这种感觉,在匆匆与其说是握倒不如说是碰手的动作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不是说有几天没见了吗,你们聊吧,我还有事先走了。”神秘男终于忍受不了要逃走了。梅艳显然不太高兴,但还是点头“嗯”了一声。
这时新人刚好到这桌敬酒,八卦女一针见血的问道:“他是做什么的啊?你们怎么认识的啊?”简直像是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开一家宠物医院。我家小铃上次有病的时候认识的。而且小玲特别喜欢他。”(显然这只不喜欢母狗而对兽医一见钟情了的养尊处优的公吉娃娃比她两个朋友的地位高多了。)吴晴和刘璃相互看一眼心领神会的撇了下嘴。
“这样的话,确实很忙吧,哪天有空一起吃个饭吧?”刘璃说,但只是为去下一桌敬酒找个托词。
“好啊。”梅艳喜气洋洋的脸倒很和气氛。
下午一点左右宾客就走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多是些亲戚,吴晴再恭喜了一番并说要走了。和其他三为代表前后脚走了。
吴晴并没直接回家,逛街直到该做晚饭的时间,买好菜,进门时却闻到了米饭的香味,鞋架上昂首挺胸的站着一双不属于自己的高跟鞋,本来就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胃像被什么猛抓了一下,大量分泌了酸液,像是从胃部一直升到心脏。
“怎么才回来。”夏杰听见开门声。那高跟鞋的主人也从厨房里走出来,不幸,是个很漂亮女孩,某种成度上,漂亮与危险是划等号的,尤其在有某种意图时。
吴晴的目光落在女孩身上,“嗯”了一声。
“齐珂,是我表妹,她公司有事过来两天。”齐珂,就是那个日记里的招吴晴喜欢的女孩,吴立刻胃酸转为强力消化剂。
“啊,好漂亮啊,嗯,闻起来厨艺也很好,看来今天能吃好吃的了。”说着,笑着。
齐珂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在本市读的大学,毕业后签到了另一座城市,工作是销售,当时家人都不赞成,想到夏杰对她进入工作都要担心,可想而知选了销售这样的行业,家人的反对程度。但她现在却如鱼得水!虽比大吴晴一岁,但这很容易被忽略。
“公司在这边的一家分店业绩一直提不上来,调我过来看看,干不好这次升职就理所当然没我的份儿了,”齐珂眼睛直盯着自己的劳动果实,不看夏杰也不看吴晴,精挑细选了一块肉送进了嘴里,“当然干好了就有理由把我留在这,拔我这颗眼中钉拔得顺理成章,真是群聪明人。也好,懒得看他们。”将西红柿炒鸡蛋作为假想敌瞪了一眼,喝了口汤,突然抬头冲着吴晴说:“啊对了,我明天和两个大学同学出去玩,你也一起去吧!”满脸的开心,好像一口汤冲掉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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