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危城》第26章


马车是黑井的一大特色,一大一小两匹马,加一个赶马人,滴滴答答的在镇子里各个角落穿行,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甚是悦耳,很多外地游客慕名而来,就是为了体验一把坐马车的怀旧和惬意。
桥的左边是一座贞洁牌坊,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了,据说是当年慈禧太后下旨为几十个女子所立,牌石坊上雕人物,花鸟,图腾,经历风吹雨打,有些破败了。
“姗姐,你说古时候那些女子,是可敬还是可悲?”
叶姗无言以对,她想起了赵志刚,也想起了方林,她想,如果放在古代,像她这样心猿意马的女子,是否都是要侵猪笼?
想到这,她不禁打了个寒颤,古时候的女子是可悲可怜的,她们通常会用一生来偿还一个错误的选择,甚至没有任何机会改正。
筱雨嚷着饿了,余燕说:“走,我带你们去吃本地特色菜,盐焗鸡,前面有一家,特正宗。”
说起这盐焗鸡,还有一段故事,相传黑井首富武维扬曾经是咸丰年间的及第状元,后弃文从商,煮盐发家,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家里雇的灶丁、锅头也越来越多。虽然武老爷每日过着“煮盐堆银胜玉壁”的日子,家里的盐工却难得一沾荤腥。有一日,盐工们偷了一只鸡,就在熬煮卤水的锅边宰杀煺毛准备烹食,不巧武老爷此时正好进盐棚来查看,盐工害怕老爷怪罪他们只顾偷嘴,不顾干活,急忙把已经褪净的鸡用锡箔一包,塞进了滚热的盐锅之中。等武老爷走后,大家把锡箔包着的鸡从热腾腾的盐堆里扒拉出来,惊奇的发现鸡肉不但被闷熟了,而且喷香扑鼻,咸味也慢慢的浸入肉中,大家七手八脚撕开鸡肉一尝,不咸不淡刚刚好。从此,盐焗鸡这道菜就流传了下来,并逐渐发展出盐焗肝、盐焗肉等,现在做盐焗鸡,依然延续古法,先将一大锅粗盐炒热,再把整只鸡褪净包上锡纸塞入锅中焖烧,个把小时以后,色泽金黄、外焦里嫩的盐焗鸡就出锅了,咬上一口,齿颊留芳,非要吃到肚子滚圆才肯罢手。
筱雨一边吃一边听余燕讲故事,津津有味,到最后连筷子也不用了,用手抱着鸡肉啃,她说,这太好吃了,走的时候一定要给爸爸带一只回去。
叶姗有些感伤,赵志刚平时并不怎么管筱雨,可她依然对他有着浓浓的感情,这或许只能用血浓于水来解释吧?
晚上下榻武家大院,在去武家大院的路上,会经过很多古宅民房,余燕的脚步有些匆忙,似乎不想在路上多停留。
途中,和一中年妇人擦肩而过,她有些迟疑,走过几步又回头,最后终于忍不住打招呼:
“是余燕吗?好多年不见了,你是回来看振宇他妈妈的吗?”
余燕有些尴尬:“二婶,我这次是带朋友过来玩玩。你知道的,我和朱振宇他……”
被称作二婶的女人和蔼的上前拉着余燕的手:“是小宇那孩子糊涂,不懂得珍惜你,多好的姑娘啊。”
余燕被她说得也有些伤感起来,她笑:“二婶,快别这么说,这都是缘分,强求不得的。我会在黑井呆几天,有空来看你。”
二婶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她说:“燕妮子,你得空去看看大娘吧,最近大爹重病,才去世没多久,大娘伤心着呢,她一直都那么喜欢你的,老是在我面前念叨你。”她口里的大爹大娘是朱振宇的父母,当年,她和朱振宇结婚,在这古镇上大摆筵席,很是风光。
余燕听到这消息,鼻头一酸,眼泪忍不住哗哗的掉了下来。
朱振宇的父亲在镇文化馆工作,喜欢研究古文化,是那个年代上山下乡留在这镇上的知青,据说他母亲当年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美人,他父亲为了她,硬是放弃了返省城上大学的机会,在这古老偏僻的镇上扎了根,生下了朱振宇和他妹妹朱小旭。
刚结婚那会,她每年都会陪朱振宇回家住段时间,余燕性格活泼可爱,嘴又甜,很是讨二老喜欢,还和他妹妹小旭成了朋友,小旭非常喜欢这个阳光漂亮的城里嫂子。
“没想到,三年不见,他父亲竟然不在了。”
叶姗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只能对她说:“一会我们去看看老人家吧。”
安顿好住下,余燕让叶姗带着筱雨休息,她说她一个人去朱振宇家看看。叶姗也没坚持,叮嘱她早去早回。
第三十三章:酸涩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余燕出门的时候忘记了带伞,她也懒得折回去了,就那样在细雨里走着,这里的巷子,她太熟悉了,到处都有曾经走过的气息。
细雨已经把青石板路淋湿,颜色变成了灰黑色,走在上面有点滑,没有声音,巷子两边是古朴的红墙,上面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雨水落在上面,晶莹剔透。
大二下学期,余燕和朱振宇如胶似漆,那时候朱振宇已经毕业,进入金钢工作,在金钢下属的一家科技公司当程序员,他学计算机专业,雄心壮志,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来。
暑假,朱振宇第一次带余燕回老家,那是余燕第一次来到黑井古镇,一下子就被它的古朴和宁静所吸引,他的父母和亲戚非常热情,当时,朱小旭还在上初中,羞涩,躲门背后对哥哥带回来的漂亮女朋友笑,充满了好奇。
余燕笑靥如花,把她拉了出来,很快,两个女孩子就成为了朋友。朱振宇带余燕去自家果园摘石榴,菜地里摘菜,去古盐坊做盐,小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她说和燕姐姐在一起玩特别开心。
那时候,余燕还跟着朱振宇妈妈和小旭学做当地美食,最简单的就是灰豆腐了,将白豆腐划成小四方块,放在油锅中炸皮起黄色,捞起后放在碱水中浸泡。煮的时候,用豆黄汤煮,放入炸好的豆腐块,汤中间舀了一勺厚厚的白芝麻油辣子,吃的时候夹起来看,颜色果然是灰色的,皮确是油豆腐的质感,酥酥脆脆的,但是一咬,皮破了里面的浆汁就流了出来,简直是包浆豆腐的惊喜,再一回味,又有股臭豆腐的香味,余燕特别爱吃,可总做不好。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要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突然吻她,余燕说他亵渎了神明,往往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整个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宁静而安详,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雨越来越大,这个季节的游客比较少,走在小巷里,几乎看不到别的行人,余燕加快了脚步,朱振宇家住在镇子的东头,需要横穿整个古镇,没什么游客,镇上的小店便显得有些冷清,店主悠闲的泡杯茶在店里看电视。
余燕手里提了盒在丽江买的普洱茶,几年没去了,总不能空着手去吧,也不知道他母亲喝茶不,记得当年,他父亲是很爱喝茶的,想到这,余燕隐隐有些后悔,提盒茶叶去,别又勾起老太太的伤感来才好。
镇子很小,横穿过去也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朱振宇的家需要上一截几十阶的石台阶,房子翻修过,已经不是以往的木质阁楼的模样,在他们结婚第二年修的,宽宽敞敞的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有个院子,种有几颗石榴树,现在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
刚到门口,还没敲门,门却开了,竟然是阿黄,阿黄是朱振宇家养的一只狗,很漂亮聪明的金毛,当年还是余燕在金沙市买了送过来的,宠物不能坐火车,刚拿驾照的她硬是偷偷开着父亲的车,和朱振宇一起跑了两百多公里送来,他的父母如获至宝,把阿黄当孩子一样养着。
如今阿黄已经有些老态了,但它却一眼认出了余燕,往她腿上使劲蹭,伸出舌头舔她,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像极了一个撒娇的孩子。
朱振宇的妈妈应声而出,惊喜的发现了余燕,她老泪纵横:“燕妮子,你终于想起来看我这老婆子啦。”
余燕迎上去,扶着激动的老太太坐下:“阿妈,我也常常想念你,想念这个地方。”余燕说的是实话,虽然,她曾经恨朱振宇过,恨之入骨,可是她却对两老人恨不起来,他们对她那么那么好,时常让她感动。
“可惜你阿爹再也看不到你了。”
“阿妈,你也别太难过了,阿爹这辈子能和你厮守这么多年,他已经很幸福了。”
回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威严,眼睛里却含着温和的笑,就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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