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谋杀了他的灵魂》第14章


所以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受伤,累得倒下,然后被黑城的尸鬼活活分食。
而这一切,似乎是早有安排,我只是作为一个视角自由的游魂,浏览了这场谋杀。
黑城天空的闪电是黑色的,把血空染得污秽。
黑色的闪电将这个世界劈开一个口子,阿尼姆的意志自我清理灵魂的同时,也暴露了它的精神薄弱点,即使这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也足够我逃出去了。
从现实世界的角度来看,这场谋杀并不存在,但是我知道,在灵魂的维度,它是确实存在的。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在神庙的地下室,埃利亚斯在我的面前,他还沉浸在灵魂圣境中,一动不动,也看不见现实。阿尼姆的意志,那个神秘的白色光团在地下室的神坛上,光诞生,又死去。我是有念头毁掉它的,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毁掉它。
我只能逃走。
一个声音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所以呢,你看你,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转身,看见了许普诺斯的幻影。
第23章 —我们都是矛盾的东西,都是该被剔除的—
我的黑暗深梦,一直活在我的血液中。
我前去触摸他,他却像烟一样飘走了。我知道他还在,他在另一个世界看着我,看我遭受幻觉和疼痛的折磨,看着我一点点堕落为非人之物,
腐血,再次对我的精神进行了酷刑。
我逃出神庙,外面的世界已经变了。初看,夜空还很正常,街上没有人,冷风阴森森。但是,总会有一瞬间,我眼中的世界会变。
一闪而过的城市,是梦中的堕落之都,街上游荡着饥饿的尸鬼。我不知道我何时会看见闪回的世界,也许是因为我的部分灵魂还停滞在死城阿尼姆。
我逃走,那些糟糕的尸鬼却跟了上来。
只有一瞬间,我能看见他们,只有不靠谱的一瞬间,我能看见腐朽的真相。闪回的时间点是无规律的,我只有靠着本能来推测怎么避开他们。
突然,我的右手感到麻木,没有疼痛。没有任何疼痛感,只是麻木。
右手肘上的衣物被无形的力量撕开,如果布料能呐喊,它们该是喊得撕心裂肺。我的手上的肉被无形的力量撕裂,黑色的血像沥青一样流出来,被污秽的血肉所包裹的森森白骨似乎在嘲笑我,它们在撕裂我。
一闪而过,我看见一个面目狰狞的尸鬼与我四目相交,他离我那么近,我甚至能透过两个世界的维度感受到他口中的腐烂气息。
我很清醒,我知道它们是真实的,至少对我而言他们不能再真实了。
我得用自己极限的速度躲避他的爪牙,我很清醒。
右转然后绕着阿尼姆的城墙去北门。
闪回的瞬间我看见吊在酒店门前的尸体,还有如鬣狗一样蹲在墙头的小尸鬼们。他们的皮肉黏糊在一起,仿佛被沥青浇筑过一样。后面的家伙对我穷追不舍,我只能通过灵魂闪回的瞬间。还有尸鬼造成的,身上的伤口,去揣测它们所在。我失去了痛觉,但是我能看见我的皮肉被他们的爪牙撕裂,沥青一样的血流出来,我竟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了。
肉体那么污秽那么重,灵魂那么轻盈那么美,但我仍旧眷恋肉体,因为这是我生而为人的证据。我依然是个人类,而非黑血所困的活尸。
入口就要到了,执勤的士兵拿着火把。
闪回的瞬间,我看见他被白色的光丝所缠绕,那些明亮的丝线垂直插入他的头颅,我看见他的两眼翻白,手上的火把燃着蓝色的灵光。
我知道他是无意识的,其实我没有证据,这只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灵感。我相信我是对的。
我抢走了他手上的火把,他愣了一下,我用火烧着了他的脸,他在火焰中痛苦的翻滚。城墙上的卫兵敲响了警铃,整个城市被惊醒,无论是白城还是黑城。
闪回的瞬间,我能看见警铃的声波,它穿过空气,让这城变形。
我一脚把那个卫兵踢到后面,交给那些狰狞的魔鬼们,它们扑上去,把烤成黑炭的卫兵分食了。光丝黯淡了,变成了一根根融化的银针,金属液体黏糊在卫兵的尸骨上。
而现实世界中,焦尸那么正常。
一些卫兵拿着武器冲过来,我看见它们的头颅上的光丝,神圣的禁锢与污秽的血一样,丑恶至极。
我知道,我逃不出去的,我的命运该终结在这里了。我爱我的灵魂与肉体,至少我为你们努力挣扎过。我该去地狱和史东的幽魂见面了。别了,我的梦魇,许普诺斯,你再也无法折磨我了,我感觉自己被一个声音刺穿,被活活钉在死刑台上。
“放他走吧。”埃利亚斯说,“他疯了,把他赶出去就好了。”
闪回的瞬间,我看见的不是埃利亚斯,也不是许普诺斯,不是阿尼姆的任何人。
我看见史东,他站在那些狰狞的尸鬼后面。
被剔除的,被放逐的,也许从来只有我一人。
我忘了那些士兵的模样,他们的一切都模糊了,只剩下锋利的刀尖,闪着银光。
我徒步走远了,我都忘了自己走了多久,知道阿尼姆的轮廓线消失在地平线,我恍恍惚惚,靠着野兽的血活着。我似乎又回到了冰原上孤独的状态。只是现在,我不再渴望人了。
我真的,不再渴望别人能走近我了。
灵魂闪回还在,把我眼中的世界变得诡异怪奇。那只是一开始,现在我接受了这种怪奇,于是它变成了平常。一切变成了平常,便不再有怪奇和恐惧。
也许矛盾也是如此,当主体将矛盾视为平常,对他而言矛盾便不再是矛盾。
我忘了时间,不知在这空荡的世界流浪了多久,我甚至怀疑我徒步走到了世界的边缘。
一个渔村出现在我面前,捕鱼的黑皮老头眯着眼笑了。
第24章 —好久不见—
灵魂闪回消失了。
我在这里定居下来。
渔村并不适合原本的我,因为贫穷,因为腥臭,因为弱小。但是我已经不在乎了。
有人和没人是一样的,贫穷和富裕也弥漫同样的味道,海鱼的腥臭就像冰原的寒风,强者和弱者一样生来死去。我不再受人类的感觉所限制,我依然将我视为人类的一员。只是在某些领域,某些感官,还有体验上,我感受得更远。我灵魂的半只脚踏入了神祇的圣域,而我剩下的精神眷恋人间的……人间的某物。也许是一种怀念吧。
我对时间没什么概念,我想我已经不在意那种东西了。因为有了那些奇幻的经历,我已经不需要再关注自己的时间。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能挑动我僵硬的神经,它们像黑森林的死树,扎根在我异变的肉体之上。
但我还是能看见时间的。时间,仿佛银色的光流,从世界分娩的天之端流到世界终结的暗之渊,我看见它银色的光流,人类在光流中流动,而我停在岸边看着光流中的人们。
有时候,时间与海水连在一起,波光粼粼,浪花泛着光华。
少年踩着浪花捕鱼,乘船归来,便成了青年。岸边的少女摘下帽子,和青年相拥,时间的光流穿过她的头发,将俏脸染成绯红色。浪花打着他们的脚踝,湿透了裤脚和裙边。
水渍,像极了女招待的围裙上的污点。她的丰腴的乳房下垂了,红色的卷发渐渐白了,笑容凝固成皱纹。
但是她的酒香穿越了时间,还是原来的香醇。
我把她的酒洒在离世的老渔夫身上,他曾爱这酒香。
我把他的尸体放到竹筏上,愿他魂归海乡。
送走老头尸体那天,灵魂闪回又出现了。
熟悉的黑色液体沿着远海,慢慢侵蚀过来,那么一瞬间,我就知道了。
它在向我走来。
我蹲在地下室,烛台的火摇曳着,风从上面吹来,带着腐烂的味道。
时间依然在流逝,但它在我之外。
我听着马厮的游商谈着王都:“新王穿着黑羽织成的长袍,带着银色镶嵌红宝石的王冠。新王王冠上的红宝石是千目渡鸦的一只眼……”
我听着远方来的探险家谈着海:“王后死了,她的尸体被送进黑水港的海,然后,一只黑龙从海中诞生……”
我听着避难的乞丐说着瘟疫:“他们管那叫血腐病,它从王都开始蔓延,人们变成了怪物……”
我听着外乡的吟游诗人带来一首歌:“千柱之都阿尼姆,死而复生,生而复死,当血腐病蔓延之日,一夜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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