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少穿越记》第46章


妙的展现自己的魅力。”石大少不明白了:“那不好吗?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优秀的女子了。”
丁大少唇间淡淡一笑:“可是我觉得,这些所谓的优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得能在失去她的丈夫后还能强韧的活下去,抚养他的儿女,就算再嫁吧,她也能靠自己活着,甚至,她还要撑起那个已经失去了我的家。你看,这是个乱世,我们这些男儿,随时会死去,我不愿意我用生命守护的妻儿像美丽而无骨的藤蔓,在失去我后要靠攀援别人才能存活,甚至要靠出卖自己才能活着。”
石大少有些震惊的看着他,心里模糊的想,其实我需要的也是这样的。
丁大少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会觉得我偏见,每个人选择的活法不同,但是我不能娶一个为了美丽的活而成藤蔓的女人,我还是很喜欢随云的女人,你看,只要还有一个随云女人孩子存在,随云就还在。她们的丈夫会死,她们的儿子会死,她们自己会死,但只要不死,就能守住随云。她们会在随云再无男丁的时候把自己变成城墙,变成刀剑,变成任何可以抵抗豺狼守护随云的武器。哪怕死,也会拖着豺狼下地狱。她们是伴是侣,不是小鸟依人的宠物也不是藤蔓。”
石俊卿叹了口气,他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他见到的,都是美丽的藤蔓,就算是他尊敬的母亲,多才多艺精明强干,本质上也是藤蔓吧?离开了父亲,她也就会黯然失色。但这其实是这个时代所有女子的特征吧?不是她们的问题,是社会的问题。
丁大少有些出神的说:“知道吗?几百年前随云城一直到最后也没有攻破,几次易手都被夺回。并不是城墙足够坚固,也不是勇士足够的多。随云城里那时候已经没有男丁了,城墙也都破败不堪,城里都是妇孺,男人在外厮杀赶不回来救援,外城破了几次,发生大规模的巷战。”他平淡的说,石俊卿就仿佛看到了那惨烈的画面,他参加过战争,知道那代表什么。
丁大少平静的说:“巷战的都是老人妇孺,靠棍棒靠地形靠陷阱靠死战最后等到随云男人赶回来的时候,也没有谁是被□□而死也没有自杀的,都是战死的女人和孩子。随云女人从不裹脚,也从小习武,因为这个乱世,花朵藤蔓很容易凋谢,得长成同样的树。随云女人被取笑为母老虎,可是对随云男人来说,这很好。”
石俊卿哑然无语,有些恍惚的听着他谈论随云女子,就像随云派一样,随云女子一直也为人所诟病,经常会被嘲笑,一为随云女子从不缠足,也没有柔弱依人之态,二为随云女子多半会武,绝不许丈夫纳妾,这是非常不合时代常理的。因此随云女子很难嫁,所以才有随云强势大舅哥小舅子之说,这也是石俊卿所了解的常识,当初他去随云联姻事宜,也是抱着牺牲自己的想法的。
丁大少看着男男女女的舞池,笑了笑:“乱世之中,人命如草,想要安乐也势不可得,若我战死,我知我妻会保全我的儿女,她不会轻易去死,也不会屈辱而死,血溅三步可不是单只男子所为。如果在这乱世,我必须是一只恶狼的话,那我的妻子就得是一只母狼,护崽护家的母狼是足以对付一群豺狗的。”
他一挑眉,仿佛知道石大少不相信,笑了起来:“至少我知道我丁家先祖中一个主母就是在外城破时候被贼寇几人俘虏,我那位先祖主母貌极美,竟用计赚敌寇入内室,一个一个将其骗入刺死,最后被发现时逃进内室,点燃早准备好的火油。事后我先祖挖出尸体时候,被杀敌寇有八人之多。我丁家在随云世代受人尊敬,可不仅仅是世代豪富,而是世代勇烈,可也不仅仅是先祖男子勇烈。”
他叹口气看看场中的男女:“我可不指望这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在乱世会怎样,她们不是不好,而是柔弱久了,只指望着男人搭救保护,以为是天经地义。真要到了那时候,便成砧板鱼肉,乱世之中,岂有靠敌寇怜悯而能求生的?岂有靠屈辱求全而能活命的?”
他喝了一杯酒微微一笑:“我来到京城,看到这么多比随云女子更美丽更洋派更有才艺的女子,心愿得偿,可是为什么我就更喜欢随云女子呢?我果然被玉桥弄坏了审美观了,都没法分辨美丑了。俊卿啊,要不还是等天下太平了,我要是还没死,你的堂姐堂妹还肯的话,我再娶吧。”
石俊卿怒了:“你以为你谁啊?NND还挑挑捡捡的,小爷没法忍了。”揪住丁大少拖出门去,听到门外拳脚到肉的闷响声,石大少也有恶少潜质,大家果然有远见。
后来他们鼻青脸肿的又搀扶着去喝酒去了。
“丁少啊,你有姐妹吗?”石大少醉了的时候这么问。
“有啊,都订婚了。爷得当母老虎的爪牙啊!”丁大少回答让石大少挺失望。
“唉,玉桥也没有姐妹啊!”叹息
“切,有的话轮到你?”丁大少同样叹息。
然后两人醉倒在花楼里,一直到下人找到的时候,两只一点青年才俊的形象都不存了。
抱着空酒瓶子呼呼入睡的石大少正式进入纨绔子弟行列。
☆、第 44 章
丁大少到底还要完成他那婚姻换钱的任务才能回随云,于是几天后,丁大少就和石俊卿的堂叔女儿石玲珑见面了。丁大少本是俊美优雅的壳子,多带了一些煞气也不掩其风度翩翩的风采,恶少必备的扇子在这个夏天也应景,不会出现大冬天摇着扇做恶少状的囧景。
于是丁大少就握着扇子大摇大摆的走进景福苑石夫人宴请大伯一家的宴会上,展现其待价而沽的决心,很有被大家放到显微镜下细细观察的心理准备。
石俊卿在临走的时候特意检查了一下丁大少的扇子,发觉丁大少拿了把很正常的扇子才放下心来,当初王大少那AK47的扇面着实雷了石俊卿一把,要是他能放丁大少也这么个性,他就没脸出现在亲友面前了,恶少神马的,都是很诡异的生物。
还好,丁大少拿了把墨竹扇,显得很书香世家的样子。
其实丁大少的标志扇面是一副骷髅标志,骷髅头包着个海盗头巾,枯骨双手拿着两把□□,王大少狗爬状题字:爷曾经很英俊。
这扇面一打开,那就不是搞笑了,而是红果果的不给面子啊。所以石俊卿的谨慎很有道理。
丁大少风度翩翩的在石大少的陪同下走进繁花似锦的景福苑,衣香鬓影,歌舞升平,夜风里传来隐约的花香,过几日就是七夕了,满天繁星的天空下,灯火辉煌的景福苑有着一种江南旖ni的风情,就算丁大少也曾经见识过不少大家庭院,但这种顶级而又低调的奢华是他很少见过的。让土包子王大少来的话,保准露馅。论到装B这种技能,王大少还是比不上丁大少的。
中华第一家的华贵不是谁都能见识的,这里宴请过各国权贵政要,宴请过将军议员,宴请过名流名媛,宴请过显赫一时的名人,今天宴请了一位随云恶少。
丁大少很有一种一入豪门深入海的凄凉,脸上当然还得很愉悦自在的,从容和石大少并肩走来,两位英俊少年相映成辉,立刻引起了主人家的好感,丁大少自幼受大家教育,擅长不动声色,掩去了锋利的爪牙,温和无害般的显示出其温润如玉的世家子弟风范,令石大少倍觉沉痛,这丫太能装了。
其实丁大少如果是正常版的话确实应是这种造型的,几百年世家沉淀而出的温润内敛的华贵渗透在骨子里,绝不是那种乍富家族能比拟的,唯一遗憾的是几百年世家不小心出了一个变异版,丁老爷一直没想通在什么时候自家儿子忽然有一天成了名满随云的恶少了,这个惊天之雷把丁老爷打懵了,第一反应就是他们一定在陷害老子的乖儿子,实在是其心可诛啊。
一直到死丁老爷都认为这是一个千古冤案,坚信儿子是一枚善良正义的种子,让小儿子将来务必要为哥哥平冤,写一本可歌可泣的拨乱反正传记,小儿子悲痛的在老父床前答应了,据说从此修炼文字,成了挺有名的小说家。
哦,忘记说了,丁老爷后来真的又生了个儿子,中年得子,宠得没边,可奇怪的是,居然没有蜕变成恶少纨绔子弟,而是老老实实的当了好孩子尊老爱幼享誉乡里,让丁大少扼腕。
由此可见,物种变异这种事情,需要极为严苛的条件,就算上帝也没法把恶龙变成吉祥鸟的,反之也然,虽然它们都会飞。
丁大少见到了曾经风华一时的天下第一美女,美女虽然韶华已过,但保养极好,丰姿雅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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