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天下》第102章


当她坐在铜镜前,小环为她挽髻时,她才发觉镜中的自己竟然多了一分颜色,整个人显得更加明丽起来。
她下意识将手掌覆上自己的脸颊,感觉那里的细腻,仿佛自己脱胎换骨了一般。
“小姐的气色真好,也不知道那位李姑娘到底用的是什么法子,竟然让小姐足足睡了一个多时辰。不止气色好,小姐的脸蛋简直要被掐出水来一般!姑爷若是见了小姐一定会心动的!”
提起苏流玥,林氏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苏流玥真的会心动吗?
虽然林氏相信他不是外表看起来的纨绔子弟,但他会不会喜欢上自己却是勉强不来的。
直到此刻,她与苏流玥同塌而眠,对方的一只手轻轻搭在自己的身上,她明白了,有什么正在改变。
乡试三日之后,李宿宸回到家中。
王氏为他做了一桌饭菜,李晓香亲自为他烧了热水沐浴。
一家人很有默契地决口未提乡试之事。
李晓香很明白,那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她虽然诗词文墨不通,却能感觉到李宿宸的才思敏捷,若是放到现代,那绝对是学霸。而且还是那种上课睡觉考试抖腿,分分钟年级第一的天才人物。
虽然在现代有许多人诟病高考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科举,但事实上高考比起科举还是要公平许多。
至少高考没有门第之分,而这里的科考少不得拼银子拼家境甚至于还要站对了地方。
从李晓香知道参加乡试还要存什么“通路子”的钱的时候,她就知道李宿宸能高中的希望不大了。
寒门学子,哪怕高中,在朝堂中毫无根基,只怕也会一辈子郁郁不得志啊。
用完了晚饭,李宿宸不再像平常一样看书,而是到屋子后面看李晓香与王氏将大把大把的花瓣倒入一口大陶锅中。
等待陶锅中水煮沸的时候,李宿宸蹲在李晓香的身边,小声问:“这几日没见着楚公子吗?”
“没有。这几天陆家有个商队从什么鬼地方回来,带了很多新奇的东西。”
“所以他去陆家了。你怎么知道?”李宿宸眨了眨眼睛,“这几天没看见他,心里是不是有点难过呢?”
“逢顺说的。那家伙嘴巴大,他连他家公子每日喝几杯茶,见了几个美女,连上了几次茅房都要对我说一遍,耳朵都起茧子了!”
“喝茶上茅房倒好说,但是——看美女什么的应该没有提起吧。”李宿宸一笑,眼睛弯了起来。
不似从前的若有深意故作深沉什么的,现在的笑容看起来倒是真实许多。
“别提楚溪了。哥,从今天到乡试放榜,你都不会再摸书本了吧?反正都记得清清楚楚,看了也白看!不如多帮帮我吧!”李晓香扯了扯李宿宸的衣袖。
李宿宸将袖子拽了回去,在李晓香的脸上用力弹了一下,“什么叫做‘看了也白看’,书中自有黄金屋与颜如玉,就是看上成千上万遍也不算多。”
李晓香轻哼了一声,她才不相信李宿宸会去看什么书呢,“哥——学海无涯,回头是岸吧!”
“哟,谁教你的?小心爹听见了抽你。”
一提到李明义,李晓香皱起了眉头,“哥,你看见爹的手没有?都红了!好似是被戒尺打的!你说爹是不是在钟大人府中受了委屈?”
李宿宸沉默了,良久才道:“钟大人的儿子才七岁,顶多顽劣了一些。钟大人在士人中的口碑上佳,断然不会无礼于爹。既然爹绝口不提钟府上的事情,自然有他的道理。”
李晓香想了想,还是点了头。
对于李明义来说,既然答应了的事情就要做好。所以对于钟大人独子的教导必然也是费尽心思。李晓香就算心里再想劝李明义放弃,也必须忍住。
因为那也关系到李明义的信义与自尊。
最近的订单越来越多,王氏根本来不及记下,于是李晓香使用简体字,将记录的速度提高了大半,避免了客人们等待时间过长。
只是把,这简体字的单子就只有李晓香看得懂了。本来王氏见李晓香写字快,还想与她学一学,只是她们实在太忙,根本没有时间。
李晓香隔三差五就要前去林氏的别院中为她提供贵宾级的服务。她从没有特别地说每一次要多少银两,但林氏的赏钱却给的从不含糊。
一个月不到,李晓香就净赚了近百两,去楚氏银楼将钱还上了。
而林氏也特别给力,将李晓香介绍给了自己的姐妹们。
李晓香的忙碌不是一点半点。她几乎每天都要去为那些大户人家的女眷做精油按摩,铺子里的单子也不能不顾。真正恨不得长出无数双手脚啊!
再看看这天气,秋季到来,也该制作一些保湿效果好的护肤品了。
☆、第64章
第二天清早,李晓香就背着篓子上山去了。经过这些日子;后山对她而言已经如同后院一般熟悉。
去年;她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呢。现在她连哪个山头长了什么野花野草都一清二楚。
李宿宸答应了她会去铺子里帮手;李晓香乐开了花,还特意让王氏给他选了一身素白的衣衫;系上了李晓香在都城里给他买来的锦缎面料腰带。李晓香还惦记着楚溪那套闷骚的行头;打心眼里觉着若是李宿宸也能打扮成楚溪那德行;别说什么张姑娘李姑娘的;那简直就是潘安再世啊,打都城的大街上走过,多少姑娘要朝他扔手绢啊!
李宿宸咳嗽了一声;李晓香这才发觉自己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实在脑补得有些过分。
但不管怎么样;异性相吸(大多数情况下)的宇宙法则,哪怕是相较保守的大夏,李晓香相信也是有市场号召力的。
你想啊,像是李宿宸这样的大帅哥站在溢香小筑里,对每一个进来的姑娘小姐说一声“我觉得你用这个挺好的”,她们保准红着脸掏腰包了不是?
当然,李宿宸从李晓香的表情就看出来这丫头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了,只是他可没想过去铺子里做花瓶。
前些日子,他就听楚溪说过,溢香小筑的账目有些乱。李晓香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点子他是猜不透的,但是他这个妹妹不是管钱的料,这是肯定的。
所以,这一次他答应去铺子里,只是帮忙盘货、收银外加整理账目。
至于李晓香想象中的花瓶男之类……李宿宸如果知道了,也只会表示“呵呵”。
临走时,王氏有些担心地对她说:“到了树下,一定要将自己罩起来,千万小心别将蜂窝捅下来。”
“知道了,娘。我又不是第一次取蜂蜡了!”
虽然之前的几次都有江婶在一旁看着。
取来蜂蜡不仅仅是将它们融化了封住罐口,李晓香也考虑看能不能制作出蜂胶来。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买了。买的话,一方面成本会上升,另一方面蜂胶的品质也无法控制。
但楚溪曾经说过,如果李晓香总想要什么都亲力亲为,溢香小筑就永远也做不大。
而且随着客人越来越多,李晓香想要什么原料都自己做,实在不是科学的经营方式。
就快入秋了,山里的花草也少了许多。还好李晓香早就储备了不少花草精华,在第二年春暖花开之前,应该够用了。
李晓香在山里兜兜转转,在一棵树上终于找到了一只蜂窝。将早就准备好的一身行头换上,爬上了树。只是脸上的面纱让她有些烦躁,她随手掀起面纱,眯着眼睛看了看那只蜂巢。
蜂蜡很厚,清晨的日光透过,折射出令人心动的茶色光线。
李晓香裂起嘴巴,心想:就你啦!
她小心翼翼地取出专门取蜂蜡的剪子,手伸长还没触上去呢,只觉得鼻子一阵痒痒,一个大喷嚏吹了出去。
让李晓香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剪子随着这声喷嚏猛地扎进蜂巢中。
她的心脏顿时提了起来,半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阿弥陀佛,保佑刚才她那剪子没有戳死蜜蜂……
戳死了就算了,但愿它们的亲友不要来找她报仇。
剪子是必须取下来的,反正自己身上穿着采蜂人的行头,要是蜂巢真的掉下来了,她也不怕。
那蜂巢看起来也很牢固,李晓香将腰间的绳子在树干上捆好,伸长了手臂,就在那一刻,她听见“嗤啦”一声响。
妹的——袖口被扯破了!
到底是自己长个了还是胖了?怎么这就破了?
其实……好像是因为胸围变大了……
唉,生长发育必经之路,总比成为太平公主要好吧。
李晓香吭哧吭哧又动了动,指尖刚握住剪子,一用力,罩衫的裂口更大了。几乎就在那瞬间,蜂巢摇?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