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有孟来》第157章


他表白的话很简单,早该说的话硬生生滞留了十年,“孟苏,我喜欢你,你知道的。”
他那句你知道的说得孟苏有些心酸,她是知道,但又能怎样呢,我知道你喜欢我,一如你早在喜欢我之前就知道了我喜欢秦子。这世间很多事难以两全,对于你的喜欢,我除了沉默没有别的路可走。
十年的暗恋,深到孟苏都觉得难以负荷。如果再来一次,她定不会去招惹许姜,不对他笑,不跟他说话,让他一路向前,扶摇直上。
她是他人生的最大的一条弯路,走错一步,错了一生。
宣誓的时候,随着司仪的发问,秦子孟苏皆是回了句我愿意。怎会不愿意,走了这么久的路,长到回头望一眼都觉得后怕,荆棘的十年,沉痛的离别。
好在,我爱你,上天它知道,并且予以成全。
孟归承和陈禄算是一路见证了两人的爱情,陈禄揽着身边的妻儿,一米八几的大老爷们指了指台上的一对新人,热泪一下子溢了出来,“老婆,真好,这两人终于在一起了,你看看他们,都觉得心口疼得慌,这么多年了,不容易,不容易。”
楚落抱着怀里的女儿,笑得柔媚又明亮,她朝秦子孟苏望去,“当年我和孟苏打架的时候就有感觉,日后他们会在一起。如果说全世界,必须有个女生来配秦子的话,那么孟苏,当仁不让。”
一直温柔注视着新人的孟归承直到两人交换了结婚戒指他才舒了口气,似乎内心多年的郁结一下子疏散开来。
这段感情,从来都没有人看好过,但孟苏未曾投降服软,她一心一意看着她的爱人,不让自己被任何东西吓退,这种执着感染了他很多年,如今见妹妹终于得偿所愿,也算皇天不负有心人了。
今天的婚礼,秦素一家并没有来,倒不是没空,而是联系不上,秦子不介意,他想娶孟苏已经有十年了,什么人见证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一起,哪怕分开过,哪怕逃避过,哪怕崩溃过,但终究还是携手奔赴了未来。
酒宴开席时,孟归承作为兄长一桌一桌过去敬酒,第一次容许自己这般肆意饮酒,真的是非常高兴,为孟苏秦子高兴,为上天终于放过一对恋人而高兴。
酒入肠胃时,他脑袋有些昏沉,迷糊间扫到不远处有个女孩正望着他,素眉素颜,暗紫色的长裙,一双湖绿色眸子温润如碧玉,他心颓然一抖,猛清醒不少,等他急忙拨开人群追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不见。
事后,他才打听到,绿子是真的来过,她将礼物托人转交给了孟苏,一副很大的油画,画中一对爱人栩栩如生,恩爱缠绵,眉眼温柔寂静,端有一份岁月静好的味道。
他摩挲着那幅画,那是出自绿子的手笔,只有她喜欢在落款的时候画一朵梅花印,清雅玉洁,散发着淡淡的芳香。
曾几何时,她曾问过他,喜欢什么花,他随口一答,梅花。如今花印虽在,人却了无踪迹。
都道人心易老,难记旧人,可时光越是久远,他越是怀念她,少女眉眼张扬,笑得温甜明艳的模样,躲在黑地方哭泣的模样,害怕时会一直眨眼睛的模样,以及总是温声看着他,笑得嫣然可爱的模样。
他不知道孟苏是怎样坚持十年的,但他想,自己总得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不说永不言弃,但至少现在他还不愿甘心放弃。
他怎能容忍自己就这样放弃,那个不是别人,那是绿子,从一开始就打心眼里只看着他的绿子姑娘,因为不会说话,激动时总是只能拼命手舞足蹈的姑娘。
孟归承送孟苏和秦子去机场的时候,那个温沉的姑娘笑得大方好看,眉眼都是晶晶的亮光。
“表哥,绿子今天晚上九点的飞机回美国,把握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孟归承和绿子的结局不言而喻,他们的故事我就不详细说明了,大家知道两人在一起就行了。这里算是大结局正文完结了。
接下来会有几章番外,两天之内更完。
突然发现,秦孟的故事可以用『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来形容。
☆、顾时歌番外
顾时歌没有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当天他找了处酒吧狂嗨,歌舞缭乱,灯红酒绿,四处可见酒色交易,未到晚上,这群年轻人就已经糜烂到了这般地步。
他一口闷了一杯凉酒,而后眼角滑下一滴泪,很快就蒸发掉了,如同他死去的心。
他对孟苏没有男女之情,只是真的很羡慕,羡慕到嫉妒,嫉妒到自惭形愧。他们恩爱缠绵,而他却永远是孤家寡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心下一座坟冢,埋葬着他的爱人。
喝完酒后出来,夜幕四合,已是深夜,他踉跄的在街上四处游走,似没有心的魂魄,橘色的路灯洒在他身上,照进他灵魂深处,寂寥又空荡。
头疼欲裂的他扶住一根电线杆开始呕吐,一边吐一边哭,形象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胃里如同火烧,太阳穴隐隐发胀,他不是为任何人而哭,而是为自己而哭,三十六岁了,至今没有半个真正的朋友,更别说爱人,喜欢的人已死去多年,他的人生已经过半却丝毫没有半点透亮,前方是暮霭沉沉,他似迷路的旅人,跋涉千里,寻不到自己的心。
忽而一只玉色的手伸过来,手腕白嫩纤细,端配得上皓腕凝霜雪这一说。珠玉似的指盖透着淡色的粉意,这只手里握着一包纸巾。
他蹙了蹙眉头,没有立刻抬起头来,隐隐闻见对方身上淡淡的香气,很是提神醒脑。
“叔叔,需要帮你叫救护车吗。”少女颇为担忧的问,她微勾下身子,眨巴着黑亮的眼睛瞅他,一双眸子如同梅花鹿一样的懵懂纯真,没有任何杂质。
顾时歌被这一声脆生生的叔叔叫得隐隐有些头疼,他忽而站起身来,一手拿过纸巾,触及到少女手指时,能感受到上面的暖意和柔软。
顾时歌扯开纸巾,抽出茉莉味的纸十分潦草的擦了擦嘴巴,解决完一切之后,发现旁边人还没走,他才不耐烦的转过眸子注视着眼前人。
该怎样形容这个少女呢,真的是少女,看上去年纪不大,应该二十不到,个子娇小,头发黑亮细长,高扎着马尾,露出饱满形状好看的额头,她头上有美人尖,这倒不多见了。
少女着一件明黄色小熊外套,深蓝色牛仔裤,脚踩着帆布鞋,鞋子刷得雪白,边边角角有些破损,似乎家境不太好。
月夜下,女子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她眼睛很圆,跟小动物似的,眼仁非常的黑,白眼仁里没有一丝杂质。鹅蛋脸,高鼻子,小嘴巴,皮肤白里透红,无一处不透着年轻的朝气和色彩。
他在娱乐圈混过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这个女孩算姿色只能是中上等,不是很美,但也算是养眼了。许是气质乖巧娴静,看着挺温顺可爱的。
她不像孟苏的那种温净,孟苏的那种温净处处透着大家子的贵气和冷清,而她却更加接地气平凡一些,有一种邻家女孩的小清新。
女孩微张着嘴巴,有些讶异的注视着眼前的男子,这个男人比她想象的要年轻许多,要俊美太多,一向和帅哥没打过交道的她倏然有些紧张得不知道怎样说话了。
顾时歌抬起手腕,想看一下时间,结果发现腕表不见了,他挑了挑眉,继而又去掏手机,然后他发现屋漏偏逢连夜雨,钱包手机都不见了。
估计是在酒吧被偷的,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乌烟瘴气,被偷东西一点也不足为奇。本打算就这样走掉的顾时歌微扬着下巴,揉了揉眉心,语气冷漠又疏离。
“几点了。”他看见少女手腕上的表了,棕色的表,边角有些磨损,一看就是有许些年份的。
“啊?”女孩有些发愣的张大了嘴巴,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在问时间。
顾时歌没有再问的打算,他直接过去抬起了她的手,细看时间,男子离女子很近,他一身的酒气,鼻翼间扑出来的灼热呼吸喷洒在她手上,有些酥酥麻麻的痒意。
没和异性男子接触过的女孩一下子就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顾时歌见时间已晚,晚上十点半了,他往四周环视了一下,发现街上没几个行人,他车停在附近,只是自己喝了酒,没办法开。
思前想后,他决定求助于这个好管闲事的小姑娘,“能不能把你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叫一下代驾。”
男子嗓音温沉,沙软好听,夜幕下他眸色迷离水润,透着醉人的美感,于是傻乎乎的少女就毅然的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双手交纳。
顾时歌倒没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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