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萌老公来回滚》第3章


从小跟安晓一起长大的一只疯子,本名扬春风,朋友送一雅号“羊癫疯”,从安晓记事起鼻孔下面就永远挂着两条小白龙,一晃一晃地跟在她后面喊“晓哥哥,晓哥哥”——哥哥你妹呀,你才哥哥呢,你们全家都哥哥!姐姐我只不过留了个小平头,又碰巧留了十几年而已。安晓每次都想这么骂,奈何疯子妈每次都站在门口笑盈盈地十八相送,“晓啊,好好照顾弟弟啊……”
“疯子”发泄完毕,鼻子里“悉悉索索”地抬起头来——安晓暗呼不好,天哪,这货不会擦在自己衣服上了吧?这可是从何诗诗那只河东狮那里借来的。算了算了,即便他是孩子他亲爸安晓也不敢要了,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来的划算。这家伙,除了穿了身西装,连脸上那两坨伪高原红的没变!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矮瘦男人搭上了“疯子”的肩,安晓一看,居然是“猴子”侯宝宝。安晓跟猴子认识的年份没有和“疯子”的久,但是情分却不比“疯子”的少。“猴子”生性胆小,但十分讲兄弟义气,曾经在安晓高中导演的一个话剧里出演“女主角”,身败名裂后趴在安晓背上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啊。安晓含情脉脉地给多年不见的“猴子”送了个秋波,并趁着“疯子”走进包厢和“顺子”打招呼的当儿柔声问了句:“觉得我身材怎样?”
第三章 叫一声奶奶带我回家
“啊……”感觉视线被遮住了一瞬,安晓才反应过来,原来某人直接“飞”进了包厢,随后安晓就看见“猴子”趴在“顺子”的身上大口喘气,两只眼睛像撞鬼一样看着安晓。
“你还给他准备了见面礼?毛毛虫还是塑料蛇?”“疯子”好笑地问。安晓白了他一眼,算是回答。
算了算了,这种半夜三更上厕所还要让女人陪的男人拿来干嘛啊?没想到几年没见人虽然吃得营养足了些,个子和胆子都没长!
安晓贼溜溜的眼神从还趴在“顺子”大腿上哆嗦的“猴子”身上转移到正在优雅地喝着红酒的“顺子”身上。
顺子,本名唐顺,哥哥唐翥,都是大学时候“四魔王”的骨干力量。看起来,这几年只有唐顺进化地最快,原本的板寸留长,搭配天然锥子脸,流行的丹凤眼,薄唇清秀又娇媚,整个一活生生的小说男主角!
“顺子……”安晓还没开口,不知道哪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突然切歌,更不知道哪个傻逼的歌那么烂MV却亮的刺眼,这么一亮就让安晓看见了原本不该看见的东西——“顺子”手上的戒指。
“什么?”顺子举起手中的酒杯和安晓干杯,安晓却被那戒指闪啊闪的闪得头晕。
“额,发型不错。”安晓呵呵一笑,心情却跌倒了谷底,随口说要去下洗手间就走出了包厢——“顺子”的哥哥唐翥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这个在大学里被称为“柱子”的大才子,曾经写过一首让安晓三天吃不下早饭的十四行诗的奇葩男人。安晓实在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未婚先孕的这个情况。
“我哥哥不会来了。”男主角“顺子”突然站在安晓身后,声音里略带歉疚,“他说他没能履行诺言等你十年,没脸见你。”
十年?安晓听得莫名其妙。什么十年?
哦,安晓突然想起来了,多年前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柱子”这朵奇葩在女生宿舍楼下弹着吉他念了一整首《十年》的歌词。对,是念,而且摇头晃脑贼有节奏!
这么说,他嫁人了?
好吧,这个世界真心神奇,一直标榜单身主义丁克主义的老大安晓,现在身为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千里寻夫,数学从不及格的“疯子”成为了炙手可热的炒股专家,而安晓以为一开口就能把女孩子臭晕的“柱子”同学居然已经结婚两年,似乎是一毕业了就和某个对他“仰慕已久”的女生闪了婚。
正在默哀世事多变的时候,安晓突然瞥见美男子“顺子”的眼神颇为痴迷,不是吧?是什么样的美女让我们的这位大帅哥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安晓纳闷地顺着其目光看去,脑海里瞬间涌出来的万千词汇成一句话——尼玛,这让我们女人怎么活啊?
“马上就来。”一个白生生水嫩嫩的穿白色T…shirt的男生走进了旁边的KTV,不知是错觉还是咋的,安晓总觉得他最后那个如花的笑颜是朝着自己这边的。
“想什么呢?”顺子同学收住自己的口水,有些恼羞成怒地说,安晓舒了口气,多想了多想了,幸好只是误会。哪知道接下来某人却硬生生冒出来这么一句:“人家可是有老公的人。”
纳尼?有老公的人?
安晓一口痰卡在喉咙里,觉得自己马上要吐血而亡了。
那天晚上安晓有一种回到大四的感觉,虽然为了减少成本,她基本上就只邀请了一部分跟自己还算有点可能性的男同胞,但这群人来疯的表现还是让做了两年家庭主妇的安晓觉得过分热闹。于是乎,在一群虎狼朋友的吆三喝四、把杯邀展中,安晓又一次喝高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安晓又一次躺在KTV下面那家宾馆的的床上,身上赤条条的一丝不挂,场景颇为熟悉。于是,安晓大清早的跟着口气一起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草,难道又被吃霸王餐了?”
幸而,听到安晓的呐喊声从浴室里推门而出的并不是某某猥琐裸男,而是披头散发惊恐万状的“三门”同学,昨晚被邀请的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三门”大学跟安晓同一宿舍,啥都一般,唯一奇葩的就是她每学期必挂思想政治、英语和体育三门基础课,并且是永远奇葩精准的59分。“三门”此绰号也从此而来。
“三门”那家伙“噗通”一下砸在床上,动静像地震一样吓人,眼睛大概是进了沙子眨巴眨巴不停,语气十分欠揍:“亲爱的,昨晚发生什么的事情你都不记得了吗?”
安晓把“三门”的爪子从下巴上移开,“我衣服你帮我脱的?”
“废话,不是我,你还想是谁啊?疯子倒是贼兮兮地想,被我一巴掌拍晕了,你要是后悔我给你去叫,估计就在隔壁和猴子一起睡着呢。”三门装模作样地就要出门。
“喂…。。”
安晓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溜为好,待到那群穿西装打领带的豺狼绅士们回过神来,昨天诡异的同学会恐怕会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而且“疯子”现在看起来力气比以前大了许多,安晓掂量着,这几个月暴瘦下来的骨架子估计是受不了他几颠。
“那啥……我先去上个厕所,要是他们醒了,你就说,就说……酒水钱我就先付了……。”安晓边穿衣服边往楼下奔。
“喂,安姐……。”
初战不利,铩羽而归。
“白菜八毛钱一斤,胡萝卜一元……”在N市的农贸市场上,安晓抱着小宝可怜兮兮地摆起地摊卖起了小菜。其实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清华大学毕业的尚会出来卖猪肉,何况安晓一个二流学校出来的。只是,好歹安晓兜里还揣着秦明给她的几张存折和信用卡,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吧?
同学会什么的,就是烧钱来着,就这么一晚上,吃吃喝喝,加上大家的住宿,两千块钱就这么没了。这么坐吃山空的并不是办法,可惜安晓大学刚毕业就结了婚当了家庭主妇,大学里学到的东西早就下饭吃了,现在除了会做几个勉强还算能入口的菜啥都不会,找工作估计估计是比登天还难。思量半天,安晓最终决定让何二叔帮自己倒腾了一车白菜,只有做这个不用面试笔试加文凭,就只要注意下城管即可。
只可惜,做生意什么的,安晓又实在不在行。
“呵呵,没事,您要是要啊,我给你少半斤。”安晓埋头在小说里,连头都没抬。她其实也约摸估计出来了,这车白菜少说也得赔进去几十块钱了。但事已至此,最后几颗白菜也不顶什么事。
阿姨是聪明人,就没再多话,笑呵呵地就只把白菜往篮子里拽,然后似乎是很不经意地说:“你儿子好像我儿子。”
……
安晓从小说里抬起头来。如果刚刚没听错,她刚刚说的是,儿子,和儿子。
“我是说,像我儿子小时候。”阿姨看起来年纪不小,保养得却极好,跟安晓一样并不像常常光顾菜市场的人。
“呵呵。”阿姨完全无视安晓的表情,笑脸盈盈继续拽白菜。
……
安晓下意识看了看小宝,手里的小说滑了出去。
“他叫什么名字?真的好可爱,要不改天去我家玩?”阿姨继续无视安晓的表情,笑脸盈盈地还是拽白菜。
……
安晓已经不确定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了——有这么搭讪的吗?
就在安晓苦心构思着如何解决掉眼前这个更年期的阿姨时,安晓那“好可爱”的儿子突然脆生生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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