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萌老公来回滚》第46章


“嘭”,安晓以迅雷不接掩耳之势关上了门,深深呼了口气。现在的情况真是让人忧心啊,好好的逃跑不成,被迫做了一个月的保姆不说,本想支教半途跑路,又遇上腿伤,现在奴隶主又要来压榨,拿着小孩子家家的啥契约唠唠叨叨的,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啊?
说实话,安晓现在二十五岁,真的不想再玩这样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三年前的她以为两个不相爱的人,为了责任在一起也可以给小孩营造一个很好的家庭氛围,但是在秦明家里沉默的气氛直接导致了小宝一对多了还不会讲话,安晓的信念就已经开始动摇。在唐家的这一个月,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安晓有理由相信,没有感情的父母对孩子没有任何帮助!更何况,在秦家那样普通人家,小宝都免不了受害,更何况这个无底深渊一样的唐家,安晓怎么忍心让自己和儿子卷进这样无望的深渊?
等腿伤好了,就走吧。安晓回到床上,开始研究地图。
“嘭嘭嘭”,有人敲门。安晓抬起头,就知道这唐洵是个不好对付的,不理他。
“嘭嘭嘭”,敲门声继续。安晓无奈,起身一只脚跳着跳着去开门:“你不睡觉总要让别人睡觉吧!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每天跟打鸡血一样跳脱啊?为我们年纪大点身体又不好的人……。”想想好不好?
安晓一路骂一路走,待到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她的台词都还没讲完。
“我没像打鸡血一样地跳脱。”温润如玉的唐洵一脸委屈地扭头看了看,确定四周没人后,自动对号入座。
安晓笑脸尴尬地都要掉死皮了:“额,这么晚了,你怎么会……来……”这么晚了,唐哲来找安晓不稀奇,而且她也已经习惯。所以其实安晓想问的是——你怎么敲门了?
话说,安晓今天回来了一天了,却不知为何就是没见着唐哲,今晚一见,不知到是不是错觉,他的气色似乎也比从前差了很多。安晓不禁有些纳闷了,这唐家三口感情不是去的不是加拿大,而是南非内战区吧?
“知道你回来,就过来看看。”唐哲的眼睛看向安晓的拄着拐杖的腿,瞬间有些微微发红。
眼看着就要成功的事情,又被她打压了下去,到底还要等多久?到底还要让安晓受多少苦,自己从能够光明正大地拥有她?
“我没事。”安晓把手中的地图往身后藏了藏,上次让他带路他被吓得差点跌着,这一次的逃跑计划,可不能再让他知道了。
与此同时,被安晓一声“妈”就骗出去的唐洵刚刚接了一个电话,过了一会儿,张家的龙腾凤舞两兄弟跟着唐洵走进了他的“禁闭室”。
“这个月,事情发张如何?”唐洵坐在书桌旁的凳子上,半边脸背着光,看不清表情。
龙腾凤舞相互看了一眼,然后简单说了一句:“夫人处理地很好,事态已经平息。”
“很好?你指得是又压下去了一次?”唐洵两手握住,撑在书桌上:“上次安眠药的事情查得怎么样?”
凤舞反应比刚刚快了些,三五句话就把事情交代得清清楚楚,完全不像外人看到的那样憨厚不通。
一切,都如自己所料。唐洵叹了口气,看来,自己要加快步伐进入公司了,只是,如过说母亲如此急迫地督促自己结婚,是为了唐氏的未来,为什么却不急于让自己进入公司呢?
唐洵吩咐二人退下时,凤舞露出了一丝迟疑的神色。
“张二哥,你有话直说。”唐洵已经不是从前的小孩,装痴卖傻十几年,现在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经超过了一起长大的张家兄弟。
“我们沿着邓家允的线索查下去,查到了……一些意外的东西,关于木小姐。”
“什么?”
木青?唐洵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现在听起来,心头还是有些突突直跳。
“木小姐跟邓家允合作已久,大概,已经三年……现在证据已经搜齐,但…。。我们还不敢轻举妄动。”
你的地对头,跟你的女友合作三年?什么合作?邓家允做什么?毒品!你的女友在你身边卖了三年的毒品!
唐洵无法抑制地身子抖了一抖,他忽然感觉到一种彻骨的寒冷。难怪,自从高三她主动回来之后,自己就感觉怪怪的,那时候一直以为是自己多心,原来,她已经把自己当做一棵大树乘起凉来了。又难怪少奶奶的地位一手动摇,就不听劝阻地搅局自己的订婚宴,原来,是恐慌自己的生意没了庇护……
龙腾和凤舞刚退出去,就看见唐洵屋内升起一小片燃烧时的火光,凤舞吓坏了,急匆匆要回去确认情况,却被更加沉稳的哥哥龙腾拦住了,又看了一会,发现那一片火光很快就熄了下去,这才放心地离开。
屋内,燃烧的火焰照红了唐洵的脸,手里捏着的纸只剩下最后几个字——暗恋你许久的木青。
那时候,身为唐家二少爷的唐洵混迹在普通的高中校园,享受着最后的自由时光。母亲李月华已经为他设定好了人生,高中毕业后,他会赴欧洲留学,然后再回来接收公司。装得像个普通人的大少爷,每天想得最多的事情是——同学是不是因为知道我的身份而故意靠近我,讨好我?那些看着我的女生是不是因为我的身份而巴结我?我暴露了吗?我暴露了吧……这些战战兢兢的想法使唐洵理想中的普通人生活成了一个梦,直到,木青的出现。
她那么美,那么单纯,一笑的时候,眼睛就弯成了月牙,每天一袭一尘不染的裙子,像仙女一样地在他眼前飘来飘去,最后,还告诉他,他是多么的优秀,她愿意跟他在一起,只是他而已,跟他的身份无关。
那时候他以为,木青是不知道自己身份的。但是现在想起来,谁能保证呢?就算刚开始是不知道,那后来呢?高三毕业,自己故意撞的腿伤刚好,她就决绝而去,半个月后又忽然回来,对自己百般殷勤,难道期间什么都没有发生?
火光渐渐灭了,唐洵吐出一口气,手中的灰烬就四散飞起,再也找不到了。
三年了,唐洵再也不是那个单纯的富家小孩。现在有人让他明白,穿白裙子的,不一定是仙女。穿粗布衣裳的,也不一定是巫婆。
第四十四章 想做总裁,先从前台做起
(为绛绛——点绛芩加更,此章有重口味)
用一只脚走路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用大清早地起床给李月华请安。在张家村,虽然没人敢催敢嫌,但一到早上那个时候,张婶会就在安晓睡的房间里进进出出,一会儿拿米一会儿拿菜,安晓脸皮再厚也睡不下去。
但安晓没想到的是,习惯这东西会如此地可怕,虽然被特许不用起早,但到了那个时辰,安晓还是自然而然地醒来了,睁开眼睛,可以看见花园里的树上站在一只小鸟,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客厅里,李月华抱着小宝,李情坐在沙发上吃着从没吃过的糕点,眼睛和手都忙不过来,小宝不时地发出“咯咯”的笑声,李事则悄悄地立在一旁,像旧社会的丫鬟。
安晓走进客厅,一声“妈”还没叫出声就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因为自己的儿子居然“吧嗒”一口亲上了李情并且对李月华说了一句——“奶奶,宝宝厉害吧?”
“是啊,宝宝最厉害了,半个月就把孙媳妇给我领回来来了。不像某些不中用的,这么久了都没搞定……不过,宝宝是不是也觉得奶奶教得好?”
李月华搂着小宝笑成一团,唐洵却将一张黑得跟木炭似的脸转向了立在卧室门口的安晓,安晓冤枉地忙摆手——不是我啊不是我啊,你没听见你妈说是她教地么?
眼见着形势不对,安晓就悄无声息地,在李事的搀扶下去了洗漱间,再回来时,发现客厅的人已经换了一个话题。
“想去公司实习啊,也行。”李月华用小勺子挑了一小口的糕点吃进嘴里,动作优雅地紧,跟刚刚和小宝说笑的样子判若两人:“不过,以我的关系,也只能给你弄个前台或者保安干干。现在的大学生,个个眼高手低的,你又只剩下一个月的假期,就是做前台我都还得看看有没有空缺……”
这话说的……安晓都不信了。你李月华的公司,给自己儿子随便谋个部门经理的还不是打个招呼的事?
唐洵却已经满意地笑了,只要自己亲自进入公司,自己就能够掌握第一手资料,而且,也可以给那些观望的人传递某些信息。
安晓不知道这些,她只是为了李月华“前台”二字久久不能平静——看来似乎并不是所有的富二代都能够随心所欲啊。
吃过早饭,李月华回了自己的卧室,唐洵说干就干直接就去了公司。
“臭小子,看样子准备很久了啊。”李月华不无得意地说。安晓无法理解去做个前台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怕李事和李情两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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