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萌老公来回滚》第53章


“卓鑫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我在一个乐队演唱会认识的他,我以为他会不同。”月光下,安晓的脸色潮红,认真说话的样子很是楚楚动人。
“黎叔是他们一个村的,我跟他来的最多的就是这里,私定终身的时候,也是在这里,黎叔做的见证。但是我遇上司文……那个魔鬼……也是在这里……”
唐洵愣住了,瞬间酒就醒了一大半,那是眼泪么?一大颗一大颗的,晶莹透亮的,比上一次在张家村见到的更加硕大晶莹,更加触目惊心。
唐洵远远地伸出了手,机械地想要为她仓安眼泪,却被安晓抢先一步抹去:“不过,都过去了,那都是过去的是事情了。”
她的笑容很勉强,仿佛一戳就破。
“恩,过去了,木青过去了,卓鑫也过去了。”唐洵木木地收回手。
从今天起,我会保护你,再也不让你收到这样的伤害。
安晓含着泪笑了,笑得前所未有的真诚。虽然他们两个人最终还是没有可能,但是无论如何,她都会牢记此刻的温暖。刚刚那一瞬间,他让她有一种解脱的快意,就好像,她终于搬开了石桥下的石头,拿出了那里面的秘密一样
“为了报答你今天的这顿饭,”安晓吸了一口气:“我决定,还你一样东西,虽然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外行人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
安晓让唐洵推到了石桥下,借着皎洁的月光,搬开唐洵从左到右第六步左右地方的石头。
“这里居然有个树桩?”唐洵吃惊不小,石头下面,居然是两根拇指大的木桩子,借着皎洁的月光,可以看到它被砍出的痕迹和上面的年轮,以及一个向上生长的枝桠上绑着的细细的麻绳。
“他希望我把他的东西一定要扔进水里。可是我舍不得。”安晓弯身拉起麻绳的一头,缓缓地将另一头的东西拉了上来:“在水里的东西果然都是锃亮的,幸好绳子和木桩都还没坏。”她把拉上来的东西放在手心,对着月光叫交给唐洵看。
“这种戒指的设计很独特,可以本来应该是绝无仅有。因为当初是我画的设计图,请人定做的,但不知道上次专卖店里怎么会有。”安晓看了一眼那颗浓缩的安哥拉之心,那是黎叔告诉她安哥拉公园的故事之后,她连夜赶画出来的,因为没有任何的画画功底,她费了好大的劲解释才让银匠明白自己的意思,一个月后卓鑫的生日宴会上,她把戒指送给了他:。
“送给你,也算是废物利用吧!”安晓笑了笑,现在看起来懦弱龟缩的人,很有可能是因为从前太过勇敢张狂。
唐洵不说话,攥着戒指的手死死掐进了肉里。这种感觉跟刚刚吃烧烤时想八卦的感觉很是不同,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痛苦,他的心里五味杂呈,不单单是同情,不单单是恼怒,甚至不单单是嫉妒。
“我是不是曾经见过你。”从石桥下上来,唐洵对安晓说。
安晓“噗嗤”一声笑了,这节奏也转变地太快了吧?难怪条件这么好,才找过一个女人。这样的搭讪方式,是要哪样?
“不是,我真的好像见过你。”唐洵认真地皱眉,陷入了沉思,忽然感觉心口某个地方有东西呼之欲出,但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小巷,小巷,似乎是小巷!
唐洵脸上的笑容一闪而过,推着安晓就往安哥拉公园最南边跑,那里有一条小巷,是最龙蛇混杂之地,三年前,他和木青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遇上了一伙小混混,那时他还没有学截拳道,又是寡不敌众,身边的财物被抢不说,连木青都差点遭侮辱。那个时候,就是有一个出招凶狠的女人突然出现,把几个混混撞飞,拉着木青和他飞跑出来。只是,当晚夜色浓重,加上急于逃命,他根本就没看清她的长相,只在听到她在临走时冷冷地说了一声:“没本事就别走夜路,在家里含着奶嘴看电视也好。”
为了这句话,唐洵苦练截拳道多年,就等着某一天能够一雪前耻。
“别,”安晓听完唐洵神乎其神的叙述,心里倒吸一口凉气,她年轻的时候仗着力气倒是干过不少猛事,但她并不会任何招数,几个壮汉她应该是干不过的,况且就算是她干的,面对着拼死学了几年就为了来复仇的男人,她也不能承认。
“我什么都不会?一个行李箱都扛不动。”安晓努力示弱。
“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唐洵在小巷子里停住了,心里有些不甘。
“恩……”安晓有些怕怕的,这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的,万一再出来几个劫匪的,自己一只脚,连跑都不能跑,明摆着的活累赘:“我们先回去吧,我害怕。”
安晓的窝囊样彻底败了唐洵的兴致,只好转身往回走,就快要走出黑巷子时,忽然,一只手搂上了唐洵的腰……
那只手,冰冰,凉凉,滑滑,腻腻,具备非生物的所有特性。天不怕地不怕只怕鬼的唐洵忍不住头脑一阵“嗡嗡嗡”响。
“怎么不走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应该回去了啊。”安晓回过头,就看到了这样一幕让人血脉喷张的情景。
“帅哥,一晚上十块钱,没有床在这里也行,我保证让你欲仙欲死……。”“非生物”转到唐洵的前面,娇嗔媚笑。
借着外面的灯光,唐洵勉强瞟了她一眼,火红的腮,火红的嘴,火红的衣裳,活脱脱一副恶鬼的摸样。而此时安晓则死死地盯着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大腿,失了神——这穿得也恁少了些吧?齐逼也不是这么个齐法啊,明明就是露逼小短裙好不?
这一段时间,唐洵感觉被人使用了电影里的慢镜头手法,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女人,跟三年前的混混很不一样,她不劫财,只劫色。
第五十二章 人之砒霜,我之甘饴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一生都会平平庸庸,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对于那些不巧刚好赶上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人来说,也许平凡一生才是最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对于别来来说是毒药的平静日子,对于他们,却是奢望。
唐洵是唐氏的二少爷,将来,也许有可能是N市最有钱的人,可他跟她母亲一样,喜欢乡下安静的生活,安哥拉公园喧闹的烧烤店,甚至,喜欢跟小摊贩讨价还价的生活乐趣。
当然,普通人的生活中,也有他不喜欢的东西,比如在黑巷子里拉客的妓女。
此时此刻,终于反应过来的唐洵掰开了女人的手,并把她狠狠地甩到身后:“你吃了豹子胆了?敢调戏本少爷!”
既然是人蛇混杂的黑巷子,红灯区自然是必不可少,妓女出没也是正常。唐洵虽然在气头上,但是在人家的地盘,他并不打算惹事。转身正想趁机溜走时,忽然一个狼一样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头向自己扑来。因为这条小巷太过于狭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情急之下唐洵一把把安晓推出去之后,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躲开,生生地就被黑影扑了个正着。
这不会,是早就计划好的吧?
“你是什么人?”唐洵的喉咙被掐住,说话有些艰难。
扑下来的黑影是个壮实的男人,而且有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儿,唐洵与他进行了好久的肉搏战才勉强把他压在身下,想看清楚来人的脸,可惜只是那么一秒钟的时间,男人就翻身过来压住了他。
唐洵不由暗自直叫苦,好好的来什么小巷子么,截拳道的功夫根本就是使不开,这不是活生生让人揍么?
“疯子!”
小巷子里传来一声大喊,这是安晓的声音。
或许,对于唐洵来说,一秒钟的时间可能远远不够看清一个人的长相,但是对于和黑影从小一起长大的安晓,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
骑在唐洵身上的男人愣了一下,唐洵趁机压住他的双手双脚,再不给他挣扎的机会。
“疯子,这是怎么回事?”不过几个月时间没见,怎么疯子好端端的跟一个妓女摸样的女人搅合在了一起?
疯子,就是扬春风,大学时期安晓手下“四魔王”的第一悍将,上一次同学会见面时使劲在安晓身上擦鼻涕的那个。
此时此刻的疯子,正被唐洵压在身下,整个人还是一副死命挣扎的样子,面部表情极其狰狞。
安晓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死命地盯着疯子,整个巷子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直到,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女人夺路而逃时,安晓等三人才反应过来。
“夏妆!”疯子眼看着女人跑进黑黝黝的巷子,自己却被唐洵压在身下死命都挣扎不起来,急得眼睛都红了。这时候,安晓忽然想起侯宝宝上次说的那些话——“他找了女朋友,现在快结婚了!”
难道,就是和这样的女人?
“让他走!”安晓冷冷地说,趁还看得见女人的影子,让他去吧。
唐洵愣愣地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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