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都市日常》第139章


唐且那样。
这个人……不简单。
林暮花了几秒钟得到了这个结论,她对唐且不禁产生了好奇心:“看你还这么年轻,是学生嘛?”
“嗯,还在念大四。”
“大四啊。”林暮脸上流露出了怀念的目光,虽然她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但是她做出这样的表情是为了迷惑唐且,怀念了片刻之后,她装作不经意的问:“是在X大读吗?”
高斯市的大学不多,离这里最近的大学就是X大,不过嘉乐年华靠近市中心,所以这边的租金可不菲,普通的大学生承担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而且这边是算高级公寓,也是不允许合租的,由此可见,唐且的家境很不错。
“嗯。”
“那你是什么专业的?让我猜一猜?”林暮想了想,“是不是法律系的!”
唐且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冷静稳重,这一点看起来很像是理科生。
没想到唐且却是回答:“我是中文系的。”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但发现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唐且不怎么喜欢聊天,无论林暮问什么,他都会用最简洁的语言回答。
总是林暮自认话术过人,但是唐且这么不合作她也实在是聊不下去,于是就假称自己从外地赶回来十分疲惫,需要先回去休息,以此为借口结束了谈话。
回家之后,林暮越想越可疑,普通一个大学生根本不会表现的像唐且这么成熟老练,特别是他的眼神,要说大学生二十出头,正是年轻气盛,心火极旺易冲动的年纪,可唐且冷静的超出了一般大学生应有的范畴。
实在是太不对劲了。
林暮心头一惊,难道是之前的任务家属找到她这里来了?
尽管她做事一直很小心,但是也不排除阴沟里翻船被人找到的可能。不行,如果她不查清楚,她这几天就甭想好好睡觉了。
因为是隔壁,根据户型,林暮家的客厅与唐且家的主卧只有一墙之隔,她借助一些道具,制作了一个可以听到对面动静的小玩意儿,她将仪器贴在墙上,自己连忙将耳朵凑了过去。
静下心,将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到了这只耳朵后,她开始一心一意的窃听起唐且家的动静。
嗯,这咔哒咔哒的声音十分的像是在敲键盘,不过也有可能是在拆子弹。还有那哗啦啦企图用翻书蒙混过去,别以为她没有见识,这明明就是在保养暗器嘛!
林暮心中越来越谨慎,看来真的是来了个不得了的邻居。
原来林暮还说休息几天就再接一单任务出去逛逛,但现在不搞清楚隔壁邻居的底细她是不会随便出门的了。
她这几天就一直呆在家里,时刻关注着隔壁的动静,果不其然就让她发现破绽了。
不是说是大学生的吗,怎么不去上课呢!
林暮呆在家里的这两天,唐且就出去了一次,还是为了去买水果,前前后后加起来才花了二十多分钟!
一开始林暮是以为唐且接着买水果的名义传递消息,可是她的两只眼睛都几乎要贴到唐且的身上去了也没有发现任何破绽,甚至唐且碰过的每一个水果她都有仔细检查。
那他出来是为了什么?
林暮百思不得其解,总不可能真的是为了吃水果吧?
她都没有看见唐且出来吃饭,肯定是像她一样受过训练,轻易不会随便吃外面的东西,每次任务的时候都会自带干粮。
这样的日子一连过了三天,林暮在家里无聊的又开始做起了标本,标本一是她的兴趣,同时也是她自我冷静的一种方法,这门手艺还是她养父教的。
说到她的养父,林暮真的是花三天三夜的时间都说不完。
这老人家从福利院领回林暮的那一刻就跟跟她说过。
“你不要叫我爸爸,我也不是你的爸爸,我只是年纪大了没事干才找个人回来陪我吃饭。”
林暮从小被养父这么教导长大,小时候只要一叫他爸爸,养父就会翻脸,等到年纪大点了,她就直接管他叫老头子了。
等她稍微大一点,养父就问她要不要跟他学一门手艺,然后林暮就继承了老头子精湛的暗杀技术。
再然后,等到她成年之后,她就直接被扫地出门,养父说她要是在外面混的太差就不要回来了,于是林暮就一直混到现在。
直到如今她也觉得自己混的太差了。
眼前的那只白兔标本无论她去哪里都会带着,不仅仅是可爱,更因为这是养父送给她的,
林暮盯着这标本不知不觉就想了很多,再回过神都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不管怎么样,在还没有“衣锦还乡”之前,她可不能随随便便的跪!
林暮在心底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第二天,也就是林暮监视的第四天,唐且终于出门了!
而且还是早上七点半。起来这么早,肯定是去交流情报!
林暮在猫眼里看到唐且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后,连忙打开门跟出来,她已经伪装好了自己,唐且是坐的电梯,她自然不可能等到电梯下来再上来,而且跟的太紧也容易暴露,所以她选择走楼梯。
昨天晚上,她又逛了一遍论坛,上面说之前她接的那个目标死后,他的家人似乎不相信这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但是他们又找不到别的证据,于是他们在道上悬赏四十万美金来寻找真相。
这也是加入联盟的第二个好处,所有联盟成员不得泄露论坛内部消息,违者死。
虽然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位政要是被风花雪月干掉的,但是却没有人会说出这个真相。
想在这个圈子混下去,那么就得遵守这里的规则。
虽然林暮不担心论坛同僚会卖队友,但是她不确定有没有别的人执着这个事情,比如像唐且这样的。
想到这里,林暮才惊觉她的后背已经全是冷汗,这应该是她从业以来遇到的最大的危机了。
林暮跟着唐且来到了X大,此时学校里全是拎着早点抱着书准备去上课的大学生。
林暮不禁暗暗为唐且的机智点赞,接着这样的环境掩护自己实在是太方便了。
林暮看着唐且进了一栋教学楼,进了704教室,然后坐在了中间靠墙的位置,接着就是低头看书。
教室很大,林暮趁着其他学生进入教室的时候,自己也跟了进去,为了便于观察,她特地选了唐且的斜后方坐下,又过了几分钟,临近上课,教室里来的人越来越多了,林暮的旁边也坐下了两个女生,叽叽喳喳的聊着。
“哎呀,你放假干嘛了?”
“我在家看电视剧!我跟你说超级好看!”
这两个人聒噪的讨论吵的林暮头疼。
在这个过程中唐且一直没有抬头,也没有在意周围,他的身边坐的人也不多,最近的前后左右四个位置都是空的。
又过了一会儿,终于进来了一个不一般的人了。
这个人年纪不像学生一样年轻,将近四十岁,穿着一身布衫,留着稀疏的胡茬,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步伐稳健,面沉如水,他的衣服袖子被整齐的挽上去,看样子也许是练家子。
他一上来就径直走向了讲台,将手中厚厚的册子放下,清了清嗓子。
“我们下堂课再点名,今天我们接着讲古代文学的元明篇。”
原来是老师……
林暮已经很多年没有上学了,就算学习知识她学得更多的也是理科知识。
如何攻击人体的那个结构可以最快的让对方废掉,再比如怎么配置毒药,在再比如如何安置炸药等等理科知识。
涉及的文科的内容大概就是学习外语吧。
没想到这竟然是古代文学课,林暮听了大约十来分钟,就不自觉的打起了瞌睡。
她曾经三天三夜不睡的监视目标,也曾经为了研究武器连续熬通宵,但是在老师讲课的面前,一切都是渣!
虽然她十分的想睡觉,但是她的理智告诉她她还要监视唐且,而且她边上的那两个女生全程在聊天,她很容易分神。
她们的聊天话题已然转变成了班上的八卦,冷不丁的林暮看见隔壁的女生悄悄的指着唐且的背影跟同伴说:“那个男生好帅啊,蓓蓓你认不认识啊?”
“他啊?一班的学霸啊,好像叫唐且来着,怎么了,想追他啊?”
“你想多了啦!我就是说他长得不错,本来专业男生就少,难得有一个帅的。”
“想追就追呗,听他们班的人说他没有女朋友的。”
“真的假的?这么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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