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我要成仙》第46章


“晓晨,你什么时候猎到的?”看着龙晓晨递过来,晶莹剔透的魔晶,田老伯很吃惊的说道,“今天你不是一直都在赶车吗?什么时候……”
“当然是赶车的时候啦!”龙晓晨一边往火堆里面添加柴火,一边得意洋洋的说道,“它自己闯上来,我当然就把它宰了,顺便还把今晚上和明天的食物都准备好了!”
“啊,你是说,我们今天晚上吃的是……”田老伯惊讶的看着火堆说道,“会不会太奢侈了啊!毕竟它们都很贵的!”
“还好啦!猎到了就吃啊!”龙晓晨有些无所谓的说道,“虽然它们是挺值钱的,不过等我们到了海城,这些肉就不新鲜了!东西还是新鲜的好吃!再说了,有我在,怎么也不会把你和甜甜饿着,肯定要给你们吃好的!”
“哎,那就这样吧!”田老伯点点头,同意了龙晓晨的说法。他心想:“真的很幸运能够遇到晓晨这样好的人!如果是普通人,只怕我把甜甜嫁给他,他都不会对我们这么好!唔,晓晨应该也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只是可惜了他背负着血海深仇,我势必不能把甜甜嫁给他啊!可惜了!”
钱胖子正乐呵呵的坐在马车上清点着蜂鸟兽的羽毛,突然,鼻子灵敏的他闻到了一股诱人香味!比前几天吃的烤魔兽肉都要香!他使劲抽动了几下鼻子,发现香味是从龙晓晨面前的火堆里面传来的。
“难道田小哥真是作了什么好东西来吃吗?”钱胖子不禁想到,“哎呀!简直太香了!香的我口水直流啊!不行了,肚子饿了,还是吃了东西再来清点蜂鸟兽的羽毛吧!”想到这里,钱胖子连忙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火堆前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火堆。
“唉,钱老板,你不是说你去清点蜂鸟兽的羽毛去了吗?还说吃饭的时候都不要叫你,难道你已经清点完了?”龙晓晨好笑的看着钱胖子的馋样,揶揄道,“速度挺快的嘛!怎么样,点清楚啦?”
“啊,那个,我突然觉得非常饥饿,想说还是先吃了晚饭再去清点也不迟!”钱胖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先吃了再去啊!”
第四十一章 奇妙魔法
吃罢晚饭,因为乾蓝大陆上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晚上都很无聊,况且白天赶路已经很累,所以几人早早的休息了。两个帐篷,田老伯和甜甜住一个,钱胖子住一个,至于龙晓晨,就在马车上将就将就了!不然以为马车上的东西不要人守吗?
虽说是很枯燥的守夜,不过龙晓晨却不在意,因为修炼斗气完全可以代替睡眠,就算是修炼一晚上,第二天照样精神十足,只是需要注意着篝火,不要让它熄灭就好。
今晚的天气还算不错,没有下雨,也没有刮大风,甚至还可以看到天空中挂着一轮明月,以及几颗闪烁的星星,虽然也不是太亮,不过借着月光和篝火看书也是可以的。
龙晓晨坐在马车上,等了一会儿,听到两个帐篷里面都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猜想三人都睡下了,便偷偷摸摸的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乾蓝大陆通用魔法秘籍》,认真的看了起来。
“唔,魔法真是奇妙啊!”龙晓晨放下手中的书本,赞叹起来,“虽然斗气也不差,不过魔法师修炼到高级魔法师就可以使用漂浮术,悬浮在半空中往下面扔魔法,整一个空军!战士却要等到修炼到剑灵的程度才能斗气化翼,飞上天空,与魔法师一争高下!”
“单从这点来看,战士前期的确是不如魔法师!”龙晓晨点点头说道,“不过幸好我既有斗气天赋,又有魔法天赋,斗气和魔法都可以修炼。这样好了,以后我对外,就宣称我是一个战士,魔法就当做是杀手锏好了!打他们一个出其不意!”就这样,龙晓晨正式确定了以后扮猪吃老虎的战略!
“先来练习一下如何使用魔法好了!”说着,龙晓晨翻开书,找到初级魔法那一页,照着书上的步骤开始施展他第一个魔法,火球术!(因为龙晓晨刚好看到马车前面的火堆时明时暗,想用火球术给它们加点火!)
书上说使用火球术,是先从空气中摄取大量的火元素,储存在身体里,再念动咒语把火元素以火球的形态发出去。一般来说,火球术发出去后,初级魔法师的射程大概是在十米到二十米之间,龙晓晨是第一次使用魔法,书上给的初学者射程数据是五米。所以龙晓晨还特意跑到距离火堆五米的地方坐着,准备施展火球术。
“第一次施展魔法,一定要成功啊!千万不要掉链子!”龙晓晨很紧张的想到,随后放松心情,开始聚集空气中的火元素。龙晓晨感应到,许多彩色的光点慢慢的涌入了自己的身体,不同颜色的光点,带给自己的感觉都有轻微的不同。其中,龙晓晨特别关注的火红色的元素,带给龙晓晨的感觉是很温暖。
“大概这些火红色的元素就是火元素了吧!”龙晓晨想到,然后加大力度吸取元素,直到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了了,才停下来。
“哇啊!不是吧!我只是吸取了一会儿魔法元素,怎么月亮就偏西了?看来修炼还真是费时啊!”龙晓晨看着天空中已经偏西的月亮,大惊小怪的说道,“还有这火堆,看起来都快要熄灭了!不行,快点弄一个火球术出去!”说着,龙晓晨一抬手,体内的火元素应声而动,汇聚在龙晓晨的手上,成拳头大之后,朝着火堆飞了过去。
不过,好像龙晓晨手指的方向不太对,火球是朝着火堆的左边飞的,目标是火堆旁边的空地。
“哎呀!歪了!”龙晓晨有些懊恼的想到,随即连忙用精神力改变了火球的方向,让火球朝着正确的道路飞行。
很快,火球便飞到了火堆上,溶入火堆原本的火焰中,燃起了熊熊烈火,加快了柴火燃烧的速度。
“嗯,火倒是大了,不过柴火却快要烧完了!”龙晓晨有些苦笑着说道,“看来火球还是需要燃烧的介质啊!还是先去找些柴火回来,不然一会儿就都烧光了,我还得重新生火!”
龙晓晨摇了摇头,快步走到附近的林中,找了一大堆的柴火,放在了火堆之中。看着火势慢慢稳定下来,龙晓晨不由松了一口气:“还好,火堆没有熄灭!不过,用这火球术来点火还行!魔法真是奇妙啊!”
“魔法真是太奇妙了,火系魔法可以用来点火,取暖;水系魔法可以制造水,而且是绝对干净的水,用来喝或者是洗澡都可以;风系的魔法可以在天热的时候当电风扇来用……”龙晓晨一边看书,一边归纳魔法能够生活带来的便利,“我真是幸运,能够拥有魔法天赋!”
“难怪魔法师那么受尊崇,原来是魔法拥有这些妙用啊!”龙晓晨合上书,很感叹的说道,“不过,最大的可能是因为高级魔法的威力巨大吧!嗯,如果说斗气战士就像是步枪,只适合单P,那么魔法师使用的魔法就如同大炮一样,攻击面积广泛,实在是群P的好助手啊!所以雇佣魔法师比雇佣斗气战士贵多了,因为魔法师值得这个价钱啊!”
“现在又有一个问题了!”龙晓晨突然愁眉苦脸的说道,“拥有两种天赋的确是人人向往的,可是,我应该去什么学校学习呢?专攻斗气,或者是专攻魔法,都比较可惜,好像大陆上的学校都是泾渭分明,斗气学校只教斗气,魔法学校只教魔法,我总不可能两个学校都去吧!”
“这样好了,反正我的空间戒指里面有龙啸晨妈妈留下来的魔法笔记,总的来说,修炼到大魔法师以前我都不用担心魔法的事情。”龙晓晨摸了摸手上的空间戒指想到,“我还是先去斗气学院,把斗气学到手再说,魔法学院就等到修炼到大魔法师的时候在去好了!”
打定了注意之后,龙晓晨将《乾蓝大陆通用魔法秘籍》放回了空间戒指,盘膝坐好,开始修炼斗气,顺便守夜。魔法师虽然强悍,不过斗气到了后期也不弱,是不可能抛下不管的。
现在来看看出云国国都龙鱼城。
出云国国王李旺天,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虽然穿着华丽的衣袍,还是不能掩饰掉他的衰老。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糟老头子,色心还旺盛的很,每天都要有两名年轻貌美的妃子侍寝,多的时候,还要再招一个妃子呢!
这么老的老头子,加上他已经在皇位山坐了四十余年,每天都花天酒地,那方面当然是不行了。不过,因为有某一类神奇的药物的存在,李旺天还是每日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荒淫无度,每年选的秀女,都要把皇宫挤满了!所以,李旺天只得把那些年老色衰的宫女遣散回家。
两个月以前,出云国的死对头燕国,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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