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屠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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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时,达官贵人,士族富贾与平头百姓的生活虽有差距,但一个是山珍海味,一个是粗茶淡饭,生活无虞,便也罢了。可在战乱时分,一个仍享受着豪掷千金,斗鸡走狗的生活,而另一个却是食不果腹,流离失所,两者间天堑般的差距就显露无疑。
看着骑在马上锦衣华服的官家子弟狩猎不成,竟拿将要进城的难民当做猎物射杀时,谢岚南心中起了一种微妙的不平衡感,但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更深层次的情绪。他在嫉妒他们。
不过是凭着身后的权势,便能随意践踏别人,刨除背后的势力,怕是连那些逃窜的难民也不如。
谢岚南冷冷看着陆迟陆迟不动神色间,打下了那些公子哥手中的弓箭,难民见到机会,纷纷从地上爬起,狼狈地逃走。公子哥气急败坏,想揪出捣乱的人,但这里是进出城门的必经之路,来往路人太多,他纵是想找出来,也有心无力。
如果假以时日,他触碰到了权势的边缘……谢岚南弯唇,渐渐露出一个明媚的笑来。
则宁县是北乌的一个小县城,以盛产瓷器出名,它地处乌河边,每年雨季都深受乌河河水泛滥之苦。若这年雨季雨水多些,还会演变成洪灾。陆迟在则宁县落脚时,正是一场洪灾过后,官府尚未派人来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百姓。他当即就挽起袖子,跟着当地百姓自发组成的救援队去救人。
陆迟从来就是这样一个人,把行侠仗义这四个字深深地刻进骨子里。
他原打算将谢岚南留在客栈,委托掌柜和店小二照顾一二,可谢岚南不肯。
“我也想像师父一样。”已经长到他肩高的小少年执着地看着他,仿佛他不答应就不放他走。
“你还小,这些事还用不着你来做。”陆迟才说了一句话就在谢岚南的眼神里败下阵来,他几乎拒绝不了他的小徒弟提出来的任何要求。
都是给惯的!陆迟恨恨地抹了一把汗,抬头看见谢岚南正抱着一个恸哭不止的小女孩,轻声细语地哄她。他还是忍不住笑出来,他的徒弟,即使自小受到虐待,也没有变得阴暗偏执,仍是心怀善意地对待每一个人。
谢岚南耐着性子哄还在哭的小姑娘,心里却在想,太吵了。他学着陆迟平时安慰他的样子,用手轻轻地她头上抚了抚,可小姑娘不给面子,哭得越发大声了。谢岚南垂下眼,将手放下来,他想,杀了她就会安静下来了,死人是不会哭,也不会吵闹的。
小孩子对善意恶意最敏感不过,小姑娘抽噎了一下,跌跌撞撞地想离开谢岚南的怀抱。
少年俊秀得像是用画笔一笔一笔细致描摹的眉皱起来,他攥住小姑娘的手,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手腕。
“你要去哪里?”他划开一丝温柔的笑,对她说。
下一刻,小姑娘被人一把抱起,桃花眼的青年微笑地问道:“是不是想爹娘了?”
在看到陆迟的一瞬间,谢岚南立刻放掉攥住小姑娘的手,他调整了一下表情,让自己的笑容变得更无害一些。
“师父!”他用着和平常一样的语调,欢快地叫道。
陆迟应了一声,心想,徒弟还是小孩子,对哄人这种事明显不擅长。小姑娘在他的安抚下很快安静下来,抱着他随手扯的一根狗尾巴草做的四不像的小兔子兀自玩得开心。陆迟松了口气,转头看到谢岚南在旁边,看着小姑娘,神色晦暗不明。
他以为是谢岚南在别扭,觉得没哄好人家,不开心了。于是他过去,稍稍倾下身与自己的小徒弟平时,问道:“怎么了?”
陆迟的衣服没有换过,身上沾着污泥与水渍,但他的眼神明亮,一双桃花眼专注地看着他时,滟滟生光。谢岚南觉得,自己再看一眼,可能会忍不住将它挖下来,细细地放到手心去亲吻。
“师父都没这样哄过我。”他强迫自己扭头,不去看那双眼。
“原来是吃醋了。”陆迟拉着他坐下来,“和小姑娘吃什么醋,你想要多少,我都给你做。”
陆迟看了看周围,没有狗尾巴草了,他找了几片质感较为坚硬的草叶子,低头做起来。那几片草叶在他手中灵活地翻飞,单单只是瞧着,也觉得赏心悦目。不多时,一个不知道什么动物在他手中成形。
“小狗,喜欢吗?”陆迟把这只“小狗”送到谢岚南手里。
谢岚南动了动唇,说了一句喜欢。
陆迟的手上还沾染了草汁,纤长白皙的指尖沾了一点绿,像是白玉染瑕。谢岚南蹲下身,一点一丝细致地擦去那些碍眼的绿。
“师父往后不要对别人那么好了。”
“嗯?”陆迟疑惑地挑了挑眉。
“我会嫉妒,很嫉妒。”谢岚南认真地道。
就像现在,他不知道有多想将腰间悬挂的剑刺中那个女孩的心脏,将她惹人厌的笑容变成恐惧与尖叫。
她凭什么只要哭一哭就能让师父哄她,抱她,亲手做礼物送她。
那是他的师父。
是他谢岚南,一个人的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小天使的评论和收藏,作者君表示快萎了o(╥﹏╥)o
第4章 浮屠
那天晚上,陆迟抱回来一只湿淋淋的小狗。小狗看起来才出生没多久,眼睛软软地垂着,没有睁开,身上的毛发一绺一绺湿哒哒地缠在一起。他给它擦干净身子,又去问店家要了羊奶,盛到小盆子里一勺一勺地喂它。
谢岚南蹲在旁边,动作轻柔地抚摸小狗刚刚擦干净的毛发。他问陆迟,这小狗是怎么来的。
“在河道边捡到的,这小家伙趴在草木丛里,若不是还能发出声音,我倒真以为没命了。”黄色毛发的小狗似乎听懂了陆迟的话,呜咽着出声,连声音都是软的。
谢岚南的手顿了顿,“是吗?”他笑着道,“果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
陆迟极是喜欢这只连站也站不利索的小狗,他对动物有一种天然的喜爱之情,奈何谢岚南也喜欢,硬是从他手中抢走了喂养小狗的差事。他想,难得徒弟头一次这么明显地表现出喜欢的事物,他这做师父怎么也不能和徒弟去抢,便松手让他喂了。
然而,在他们离开则宁县的头一个晚上,陆迟在忙里忙外收拾行李时,谢岚南推开房门后,愣愣地坐在椅子上,神情怔仲。陆迟从没有见谢岚南这样失魂落魄,忙走过去,先探了探他的额头,没发热,没有生病,那便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陆迟的手上有薄茧,触之略显得粗糙,但是他手上的温度却是热的,是令谢岚南着迷的热。他握住陆迟的手,有种冲动,想去一根根舔舐亲吻,想重重咬出血来,留下他的印记。
“谢岚南?”陆迟迟疑地叫他的名字。
谢岚南沉沉的眼眸对上陆迟,扯开一抹笑:“师父,小狗跑了。”他伸开手,将五指张开,又徒劳无力地握紧。
“它跑了。”
“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它。”
陆迟怔了怔,而后揉了揉他的头发,安慰道:“别怕,师父陪你去找。”
他们将这个客栈的角角落落都寻遍了,问了所有可能见过小狗踪迹的人,但是一无所获,这个调皮的小家伙像是消失了一样,了无音讯。
陆迟觉得有些难受,像是心口丢了一块什么东西般怅然若失。他与这条小狗相处时日不久,但感情却深,它总爱呜咽呜咽地叫着绕在他脚边打转,抱在怀里还爱舔他的脸。
没想到却是一声不吭地走了。
他这样难受,想必谢岚南更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便对他道:“若实在伤心,就再去买一个过来。”
可谢岚南摇摇头,拒绝了,他道:“我不想再养了。”
陆迟想,他定是和那只小狗感情极深,不能再分出多余的感情给另外一只了。
第二日,天色晴朗,远远望去天空像一匹光滑的蓝绸子,没有一丝瑕疵,连空气也是朗润清新。谢岚南走到客栈中央那棵大梨花树下,这会正是梨花开的时节,一簇一簇雪白的梨花堆在枝头,远远望去,仿佛落了雪一般。
谢岚南却没有看这开得正盛的梨花,他的视线落在梨树下稍显得松软的泥土上,无声地笑起来。
昨日,他将那小狗的四肢打折,然后用刀一片一片割下它的肉,剃去它的骨头,直到鲜血沾了满手,那狗再也叫不出声音来,才将那堆不成形的血肉埋在这里。他爱极了血液溅洒出来的画面,爱极了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
谢岚南想,他应该是从内里一寸一寸腐烂掉了。
他最后看了一眼那片埋骨地,这下它再也不能夺去师父的目光了。
山里起了一层薄薄的白雾,才下过雨,枝叶草木上缀着雨水,鲜亮亮的一片嫩绿。陆迟带着谢岚南,叩开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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