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楂树之恋II》第8章


一盘包子了,还可以把钱省下来。
杨红就不知道自己那一盘包子是从哪里买来的,而那半个包子也一直没吃到,所以就只在脑筋里面有些模模糊糊的爱情观,无法用言语来做个界定。她记得很小的时候,跟几个小女孩在一起玩,不知怎么说到长大了要跟谁结婚上头去了。
有一个小女孩大概怕被人抢了头牌,就率先说要跟毛主席结婚,其他的见毛主席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就抢着说要跟雷锋、黄继光、董存瑞们结婚。杨红虽然年幼,但也觉得她们天真得可爱,幼稚得无知。毛主席都已经逝世了,就是死了,懂不懂?跟死了的人是不能结婚的。
杨红对毛主席逝世记得很清楚,因为刚发生不久。那天是星期四,下午不上课,老师政治学习,杨红在学校的操场上玩,等妈妈下班。突然就听见学校广播里放起哀乐来,杨红知道肯定有什么重要人物逝世了,因为前一段时间周总理逝世,也是放这种音乐的。杨红就见学校的老师都从办公室跑出来,一边念念叨叨地说:毛主席去世了!一边就号啕大哭。杨红还不太清楚毛主席逝世的严重后果,有点哭不出来,但也捂住脸,怕别人看见她没哭会责备她,心里纳闷,妈妈不是说有一个高人测算过,说毛主席可以活一百四十五岁吗?怎么提前就逝世了呢?
杨红就毫不留情地指出那个小女孩的错误,说你不能跟毛主席结婚的,毛主席已经死了。那个女孩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尴尬,脸也红了,很羡慕那几个抢到英雄人物的同伴。杨红倒不觉得那几个要跟英雄人物结婚的人有什么不对,充其量也就是眼界太高了。她不知道那几个英雄人物如今也跟毛主席一样去了另一个世界。她只知道雷锋是殉职的,董存瑞是牺牲了的,黄继光是舍己为人的,都是英雄人物,永远都像照片上、画面上那么年轻,可能都住在什么大地方,也许就是北京,世界上还有比北京更大的地方么?
可能杨红的血液里天生就没有“追星”的因子,她从没想到过跟英雄人物结婚。她只觉得那些英雄人物住在北京,都大老远的,认都不认识自己,自己怎么会同他们结婚呢?如果他们就住在镇上,又走过来说喜欢自己,自己可能还会考虑考虑。
杨红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要跟谁结婚,就突然想起以前看妈妈学校老师联欢时,有一个马老师,是个“摘帽右派”,曾经在台上拉过二胡,那音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知为什么就把她听哭了。当时还就因为她哭了,就有老师起来说今天是个喜庆日子,拉这个做什么呢?那个马老师就尴尬地下去了,搞得杨红很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后来问妈妈,才知道马老师拉的是《江河水》,好像是说一个女的受了什么委屈,在一条江边哭泣的故事。杨红就想,难怪那么伤心。
杨红就对女伴们说:“我长大了要跟一个会拉琴的人结婚。”她觉得这个理想还比较现实,当然不是马老师,他那么大年纪了,肯定等不到我长大就死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老说马老师是“摘帽右派”,杨红看见他的时候,他都戴着一顶黄军帽,从来没摘过。女伴就问她,什么拉琴的?杨红就比划了一下,结果大家都说,还说什么拉琴的,原来是锯木头的。杨红觉得她们没听过那个音乐,不知道它的妙处,也懒得跟她们多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杨红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爱情理想的,不是全面实现,至少也是部分实现,因为周宁也可以拉拉二胡的,只不过拉得没有那个“摘帽右派”好,不会拉《江河水》,只会拉《唱支山歌给党听》,而且只会拉前面慢的部分,拉到后面快的部分就拉不下去了,声音也是直杠杠的,不优美。问他,他只说我这个人学什么都是这样,进门比谁都快,但学到深处,就没耐心了,我拉二胡就是因为学不会揉弦,就放弃了。
第三章
1
有人将女性按她们的择偶标准分成三大类型:攀龙附凤型,门当户对型,救世济贫型。对最后一种类型,很多人都以为是指那些有钱的女人,下嫁了一个穷光蛋。其实这个救世济贫并不是就金钱而言,而是就感情而言。
女人都愿意把自己的爱情献给一个要靠她的爱情才能活下去的男人,她们喜欢听男人说:“如果得不到你的爱,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或是“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一死了之”。如果你想用“天涯何处无芳草”去打动一个女人,基本上是会以失败告终的。女人的救世济贫,就是要用自己的爱情拯救一个爱她爱得病入膏肓的男人,爱得越深越苦的,越需要她拯救的,越能打动她的心。如果她的爱能使一个杀人魔王立地成佛,或者使一个身患绝症的人重获新生,或者使一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忠贞不贰,她多半是要把爱情拿出来救那个男人的。
有人刻薄地说这是因为女人有“救世主情结”,实际上是因为女人普遍具有同情心或者母性。如果一个男人听一个女人对他说“等你等到我心痛”,男人会开心地想,心痛就好,可以再晚几分钟去,既然想着我就不会立即跟人跑掉。如果换了女人呢?她多半就想立即跑过去,对他说,我来了,让我来治好你的心痛。
杨红的择偶观就是典型的救世济贫型,不过她执行得更极端,已不限于爱情了,算得上极端救世济贫型。在她看来,爱情是跟金钱地位不沾边的,一沾边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了。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时,如果是当官的公子、暴发户的儿子,她见都不见,就推掉了,心想,我在他们生活中算个什么?至多就是锦上添花。
不能说是周宁的穷打动了杨红,但他的穷绝没有影响杨红对他的感情。杨红从不计较周宁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工作好不好,她觉得正因为他什么都没有,才说明她对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夹杂任何金钱的成分的,所以很为自己的高尚情操自豪。
但她没想到,她不计较周宁的穷,周宁自己却很计较自己的穷。
刚毕业就结婚,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钱。杨红好一点儿,H大从七月下旬就开始发工资给她,还分了房子。而周宁那边呢,要到九月去报到了才开始发工资,所以整个暑假里,周宁是颗粒无收。
杨红的父母虽然觉得女儿的婚事来得太匆忙,但他们尊重女儿的决定。这是女儿的终身大事,应该好好办一办,他们也还有一点积蓄,请几桌客不成问题。但周宁一听说举办婚礼就面有难色'。。',因为他没钱,他父母也没钱。虽然杨红告诉他不用他掏钱的,周宁仍然不开心。他说:“我是个男人,拿不出钱来办婚礼,觉得活得很窝囊。如果你父母拿钱出来办婚礼,我在婚礼上只是个牵线木偶。结婚证领了就是结婚了,为什么一定要办宴席呢?”
最后两人都折中了一下,没有在杨红老家办婚礼,只在H市请了两边的父母和一些同班同学。杨红本来还想趁蜜月出去旅游的,后来也知趣地不提了。
周宁从学生宿舍搬过来的东西,只有一个樟木箱子,里面装着周宁所有的家当。杨红这才知道为什么周宁身上总有一股“伤湿止痛膏”的味道,原来是樟木箱子在那里作怪。她跟周宁商量,说我们现在有了穿衣柜、挂衣柜什么的,把这个箱子扔了吧。
周宁不同意,说这个家里唯一属于他的东西就是这个箱子了,他要留着,如果以后杨红不要他了,他还可以收拾收拾,提着这个箱子回老家去。杨红见他把两个人的东西分得这么清楚,有点生气,但听他口口声声都是说杨红不要他,而不是离婚啊,分手啊什么的,心想可能他因为家穷有点自卑感,也就不去计较。
周宁有一双黑色的破长筒胶鞋,早就没人穿的那种,杨红趁周宁不在时,丢在水房门外,等回收废物的人来捡去。结果周宁比回收废物的人先到,一眼就看见了自己那双破胶鞋,又把它当传家宝一样提了回来。他弯腰拿胶鞋的时候注意到旁边还有不知是谁丢掉的一个破闹钟和一个旧收音机,也见财起心,顺手牵羊地拿了回来。杨红看了哭笑不得,说:“要那个破钟干什么呢?家里又不是没有钟。”
周宁自己也觉不好意思:“丢了怪可惜的,我会修钟,修好了送给我老家的人用。”周宁说的老家,还不是他家现在住的银马镇,虽然那个镇在杨红看来已经是贫穷落后得可以了。周宁的老家在一个比银马镇还贫穷一百倍的周家冲。光这一个“冲”字,就足以使你对那里的偏僻和贫穷产生无穷联想了。杨红婚前跟周宁?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