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鉴定辨伪》第59章


在,宋人题跋虽真,帖本身却不是古人的了。
题跋对书画的鉴定是否可信还要看题跋者的水平。弘历皇帝收藏至富,题跋也很多,但鉴别能力差,往往弄假成真。黄子久的《富春山居图》,他先得到了赝本,叹为旷世无双,每次阅看,必加题识。'奇+书+网'后来真本也入了内府,他反是假的。相反,文徵明的题跋就较为可信,因他工书善画,鉴别能力高。
有的画应当说本来是真的,因被人加上假题,反成了伪作。例如在《唐宋元明名画大观》中的一幅草虫图车,署款李亨。前代画家有两个李亨,一为元人,一为清人。从草虫轴的时代风格来看,出于清人之手,本是清代李亨的真迹。但画上有后人伪造清卞永誉的跋。由于有了这两段题字,却使它成了一幅假的元人画了。
怎样从纸质上辨别书画的真伪
古人写作书画,一般是在纸或绢上。因此,如果能对历代绢、纸有所了解,对鉴定书画的真伪尤为有用。
中国绢的发明在纸之先,用绢来作书画的年代也比较早。不过绢有一个缺陷,就是保存的时间不象纸那么长。无论保存得有多好,不受任何意外损伤,只是空气的自然浸蚀,年代久远的绢就会变得糟脆。百年以上的绢,已经没有韧性了。明代初年的绢,至今已经腐败得不能碰触。而宋的绢,因裱托得比较好,目前还可见到,至于宋代以前的绢,虽然有,但也已经辨不出模样了。
宋代初年的绢,横竖皆单丝,不过横丝稍粗,看似双丝。宋代中叶,横竖丝粗细相同,但都比早期的丝线粗一些,颜色与深藏经纸色略同。元你的绢,横竖丝线仍然是单的,但丝线细而纹理稀。明初则竖丝为单而横丝变为双,丝线粗细均匀,密度整齐。清代,横竖丝都变为双丝,以前的单丝绢也不复存在。
明以前的绢,传至今日,表面上已绝无亮光;丝上的绒毛,也已经完全褪掉。其颜色则内外如一。作伪者若用新绢,由横竖丝的粗细单双,即可辨别出来。有一种特制的元丝绢,从表面上看,与宋元的绢相似,但其表面上的光,以及丝上的绒毛,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完全褪净;而且其颜色也是内外不同,绝不可能与绢完全一致。
纸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宋代以前的纸,有若干种类,其材料是什么,都没有确切的记载。传世的古纸,主要有棉纸和麻纸。从表面上看,棉纸有点类似今日的宣纸。麻纸的纹理要比棉纸粗疏一些。棉纸和麻纸中都掺和有丝。棉纸丝短,麻纸丝长。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鉴定纸的年代:取一旧纸,浸泡在水中,然后用针来挑。如果是宋纸,那么必然有很多称绒,而且无论如何破碎,仍然可以装裱。宋代以后的纸,则不可能这样。如果用显微镜观察,真纸并不平匀,膜皮如虫蚀之状,而且有一层白灰,若隐若现。其颜色则无论里外、凹凸,均系一致。伪造的绝代 ,因为是用颜色染成的,厚则深,薄则浅;里则淡,外则重;凸则有,凹则无。因为质地不同,其受色的程度必然不一样。
怎样从装裱形式来辨别书画的真伪
装裱与书画本身的关系要间接一些,但有时也可作为鉴定书画的有力佐证。各个时代的绫、锦,其花纹、色泽多不相同,装裱的式样也有出入。前人的收藏印多盖在裱件的接缝上,这就必然同装裱形式有密切的关系。如著名的宋“宣和装”,故宫博物馆藏的梁师闵《芦汀密雪图》是个较典型的例子:玉池用绫,前、后隔水用黄绢,白麻笺作拖尾,连本身共五段。玉池和前隔水之间盖“御书”葫芦印,前隔水与本身之间盖双龙玺及年号玺各一,本身与后隔水之间盖年号玺二,拖尾上盖“内府图书之印”,共用七玺。“宣和装”虽有例外,但这是比较标准的格式。不少赝迹上的伪宣和玺,往往是漫无规律,乱打乱盖。金章宗也用七玺,染清标常在前、后隔水上用两印。乾隆用五玺、七玺、八玺、十三玺不等。这些都各有他们的习惯。
裱工的一般情况是清中叶以前卷子拖尾短,所以比较细;嘉、道以后拖尾长,卷子就粗了。民间裱工南北传授不同,手法亦异。熟悉了以后,几种有特点的装裱不用打开书画便能知道是何时、何地的裱工,乃至是哪一家的藏品。
旧时北京的装裱匠人,手艺相当高超,旧书画虽然破碎至不可分辨、或者脆到几乎一吹即散,仍能装裱如原装。这类不太完整的书画经装裱后,如果悬挂或正视,都不会看出有什么破绽。如果向阳处由背面看,则原形毕露。所以,如果遇到裱得很厚,或者装在镜框之内的书画,就一定要特别注意。
也有的作伪者采取金蝉脱壳的办法,保留原装裱,挖出书画本身将伪本嵌裱进去。鉴别这类书画,则不能仅凭装裱来断定其真伪了。
谈谈书画赝品的“辅”作用
书画鉴定行业中所谓的“赝品”,通常又称为“伪作”或叫“假画”、“假字”。它是指并非某一名家所作,却被冠以其名的书画仿制品。书画赝品最早究竟出现于何时?起初的书画作伪又是出于何种动机?目前恐怕还难下准确的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书画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时,任何一件倾注着书画创作者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的作品,除了带给消费者可供欣赏的艺术价值外,同时也具备了流通领域商品的基本属性,即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按各取所需、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相互间的交流,从而实现书画作品的经济价值。正是基于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后的书画作品所具备的商品属性,才使得以牟利为目的书画赝品的出现也所在难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各种书画艺术市场(如画廊、文物公司、书画拍卖会、博览会等)的出现,书画赝品在世人面前,又好像江堤溃决,忽然间成为泛滥不可收拾之势,给书画艺术市场的正常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如今,社会上名家书画的“打假”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书画鉴定专业的辨真、识伪使命,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巨得多。
但是,
应该指出,书画艺术博大精深,有其自身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如果将书画界存在已久的作品作伪现象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商品的造假欺诈行为,也是有失客观、公正的,甚至还是有害的。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此种由多重因素引发的作伪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弄清它的来龙去脉,使其昭然若揭,才能彻底消除它的危害,并化腐朽为神奇,让它为书画艺术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从书画鉴定的专业角度说,只有全面和大幅度提高书画艺术从业人员和书画爱好者对书画艺术的认识水平,才是杜绝赝品,消除作为隐患的最有效方法。
应该承认,古往今来的书画作伪行为,并非全为“坑人”,它客观存在着被需要、被利用,为人们进一步认知书画艺术规律提供外在条件的价值。赝品在书画行业出其不意起到的积极作用,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书画从业人员的认同和证实。学习和钻研名家书画鉴定,必须正确处理好赝品所产生的“利”与“弊”关系,着眼点不应仅仅局限于识赝防伪,更重要的是应加强书画从业人员对书画学科本质规律认识能力的培养。谢稚柳先生在其总结自己书画鉴定实践经验而写的《鉴余杂稿》一书中说道:“我们经常对鉴别,还不能不发生错误,……对书画本身的认识不够,这是主要的”。可见,认识书画本身才是学习书画鉴定知识的重点。
以下笔者根据自己在书画鉴定专业上的学习、工作体会,从书画鉴定的专业角度来谈谈书画赝品所产生的“辅”作用。
(一)只要我们翻开中国书画史册,就不难发现,一些具有极高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书画“传世名作”,就是靠“摹本”(不是真迹)形式一直流传至今的。像晋朝顾恺之、王羲之,五代周文矩,宋代赵昌等等,他们的一些“作品”都有靠摹本传世的现象。其实不难理解,由于年代久远或其它一些原因,历史上一些书画名家的作品相继失传,于是就出现了以“摹本”来替代真迹的方法,来填补书画史上某一时段或是某一作者代表作品的空缺。再者,有些国家级博物馆常将古代名作同被“克隆”出来的名作赝品放在一起展出,供观者比较揣摩,达到很好的展览效果。若遇到霉雨季节,一些博物馆也多采取以名作摹本替代原作陈列的习惯做法。民间个别有实力的收藏家,也有过以高水准的仿品来布置自己居室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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