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第104章


看在戴斌犯罪的情节不是那么恶劣的份上。李建国十分高兴,连连称谢。突然之间有了这么特别的方法,李建国高高兴兴的离开了老师的家。
离开老师的家,李建国十分高兴的打通了王律师的电话,告诉了他这件事,王律师仔细问清楚了老师的姓名,说:“如果真的老师写了这篇文章的话,肯定会有好处的,他的名气摆在那里,一旦关注哪个案件,对原判机关或者当时的办理案件的领导都会有些压力的,不过,这方法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我看,另外还是要想想其它办法。”
王律师这话的弦外之音艰明显,那就是要找关系,可是李建国倒吸一口凉气,当初这案件是省纪委办的,要找关系的话,至少要找相当的领导,可是李建国现在虽然有些钱,但一直不在A省活动,最多有些旧识,也都最多混个处级干部什么的,哪里能有这样通天的路子呢?
李建国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看看戴斌有什么可以的路子,因为当年他能走到市长这一位置,在省里多少会有些关系的,布且关系到他自身的事情,找找人或许别人会给点面子,即使他自己关系找不到现在的省领导,至少以前他的同僚可以帮上说些话的。
于是,第二天,李建国就折回了东湖监狱。
可是戴斌丝毫不认为李建国这样做有什么用,按照他的思路,如果不是有影响的报纸关注,领导干部都不会有太多注意力的,以前他自己当市长的时候关注舆论也多半是秘书收集的报纸消息。李建国叹口气说:“戴斌不是我说你,你连头带尾被关了三年了,你可知道外面多大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已经不是三年前的局面了,没有哪个领导不关注互联网上的舆论情况了,你可知道,因为网络舆论的力量,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结束。”
戴斌曾经当过市长,当然知道收容遣送是怎么回事,他在牢里也知道这件事,但毕竟都是报纸上的消息,不是很详细。于是李建国就把孙志刚事件的始末告诉戴斌,如果不是各大网站和论坛转载,仅仅《南方都市报》一家知名报纸的文章是难以起到这种效果的。
听了李建国的介绍,戴斌不禁感叹,自己在监狱里服刑,外面世界的变化是如此之快,真的,如李建国所说,如果不早点出去,自己真的是要成为一个废人了,不禁心里又燃起了一丝斗志。
但是李建国所说的要找关系,戴斌自己也没有什么路子,因为省级领导不是想找就找的,而且自己是个落马的市长,在位子上的时候,有的领导不是一条线上的都不会帮你多大的忙更何况现在。
听了戴斌的话,李建国也沉默了,两个人感觉到这条路是有些很难走的通的。不过李建国还是鼓励戴斌要振作一点,试了,或许不行,但不试,那肯定是一点机会都没有。有了李建国的鼓励,戴斌也不想李建国为自己的奔波的努力白费,表示一定要申诉一回。
回到号房里,戴斌不禁思前想后,原本因为失去减刑机会的他已经面对这种现实,可现在李建国这样的一出,让他原本淡定的心又开始渴望起来,特别是今天李建国说他已经脱离了社会让他感觉到有些恐惧,这种恐惧是真实的,如果真的和社会脱节了,确实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戴斌深深的感激着李建国,他根本没有想到李建国会对他的事情如此卖力的在奔走,不惜金钱和时间,相比而言,那些个在官场上处的朋友如今思量起来,真的还找不到可以派上用场的人,戴斌不是不认识能够接触到省领导的人,但是那些干部哪个不是要为自己仕途的进步想法设法在省领导面前表现,就和当初戴斌一样,哪里会有人帮自己出头去说话的,戴斌知道找这些官场上的旧识开了这个口也没用,还不如不开,省的讨没趣,事情到了关键的时候,还是要靠李建国这样真正的朋友,你在当市长的时候,他在外打拼不来依靠你,你落难的时候,他却出现在你面前为你奔走。但这也不是说官场中人就不讲感情,但大多数还是从仕连的角度出发为自己考虑的多些,这是官场中人惯性的思维,一辈子都在级别和职务上耗尽心血,无论是遇人处事,无论是工作业绩,都跳不出这个思维圈子。
石明昌教授的文章三天之后出炉了,李建国接到老师的电话立刻上网看了。老师文章的题目是:反腐一律从严有违立法本意。文章的名字一看就很特立独行,李建国在博客上看的时候就发现已经有网站和论坛开始转载了。老师不愧为刑法的专家,从戴斌受贿案中的几个从严的细节说明司法实践中一味理解从严而,没有执行好“宽严相济”的政策,而且以戴斌案件为例指出“五万元”定罪量刑的时候一味的只考虑客观因素,根本没有把犯罪主体的王观因素考虑进去。
为落马官员说话的文章自然是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民的留言都是说要严惩贪官,说博主不应为贪官说话,不过有很大一部分有法律知识的人则认真留言,认为教授说的有在理之处。网络的特点就是有争议的帖子是最容易热起来的。李建国看了文章的第二天就发觉到这个文章的热度明显上升了,他不断的在网上翻看网民的留言,但心中不知道这样做能有什么效果。
开弓没有回头箭,李建国立刻和王律师商量,以戴斌本人的名义开始向省高院提起申诉,省高院审判监督庭接到这一特殊的申诉后,鉴于互联网上的舆论,觉得不适应一口回绝,于是按程序开始上报到院里,高院几个领导之间也存在着争议,一时也答复不了。
面对这种结果,李建国和王律师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只有耐心的等,希望事情能够出现转机,不过按照他们的猜测,如果没有互联网上的那篇文章的话,多半这申诉早就驳回,明确说不会受理的了,谁也不愿去翻以前的帐,特别是这种案件多半是领导定过调子的事情,按照官场上的规矩,谁会去碰呢?
难道李建国的努力就此白费了,戴斌依然要在牢里服满剩下的刑期。
事情的转机来自于一件批示,这个时候,原来A省的省委梅书记已经调任他省,现任的省委古书记来自于中央部委,在省委主要领导中属于年轻的干部。这件批示就是来自于古书记。
2003年被称为“网络舆论年”。虽然网络舆论在2003年之前就已存在,但在这一年,中国的网民看到了自己通过网络舆论改变事件进程的力量,也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开始成为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戴斌受贿案这件旧事在互联网上被翻出之后,在A省也受到了关注,有关方面就把这条信也放在舆情简报中,送呈了省委领导阅,不知怎么,古书记对这条信息有了兴趣,后来高院的人分析,也许是因为古书记曾经有过法律方面履历的缘故,但不管怎样,引起了他的关注,戴斌的申诉案件就有了一丝转机。
古书记的批示很简单:阅,请将此案情况整理报我。
省委书记的批示落实之后,很快就反应到了相关部门,省高院也知道这件事情,于是就把当事人戴斌正在申诉的情况也加进案件的汇报材料里面去了。不久,古书记在案件汇报材料上做了批示,舆情监督有利于法治建设,请高院认真研究此案,并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的权力。
这一批示转到省高院之后,省高院的领导于是就要求审判监督庭落实这一批示精神。落实省委书记的批示精神是一项政治任务,但是如何落实,这里面倒是很难去操作的,首先领导批示里并没有对案件是否再审提出具体意见,也未对案件原先判决提出意见,这就很难掌握了,并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当初主持查处清水市腐败大案的省纪委书记冷冰现在还在A省 任省委副书记如果对过去翻案,那恐怕有些不妥,谁也不愿意为了一个过去的案件,一位落马的官员搭上自己未来的仕途,所以,这件事情就这么僵住了。
戴斌虽然找不着人帮自己到省领导那里说话,但是要找人打听消也还是可以的,他通过王律师和李建国联系上以前交好的一些人,把这里面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一开始听说省委书记有了批示,很是兴奋了一阵子,后来又出现了这种情况,也没辙啊,谁愿意帮你呢。
按照常理,这事情估计就这么拖着,最后估计要是省委那边追问的话,可能也就一番官话,汇报上去,还是坚持原判。不过这倒也是就从证据的角度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原判虽然重了,但也没错,坚持原判也符合道理,要是改判轻点也没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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