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虫》第29章


程小瑜的出现让佟一琮发愣,穆小让的出现让佟一琮吃惊。他心里暗骂了一句,这俩姑奶奶约好的,早不来晚不来一起来了,这不是要人命吗?再说了,穆小让不是刚刚在岫岩安排了工作吗?怎么突然出现在这儿了,出差?和同学朋友出来旅游?转念之间,一个主意冒了出来。佟一琮拎过穆小让的旅行包,抚着她的肩,俩人和程小瑜面对面。
俩女人盯着彼此的眼神里仇视多于友好。因为抚在肩头的那只手,穆小让多了一份自豪,下巴微微向上抬高,像只骄傲的小母鸡。程小瑜的眼神黯淡了,瞬间恢复如常,嘴角挂上了佟一琮熟悉而又久违的媚笑。那是他们刚刚认识时她脸上常有的笑,是他们在一起后,她偶尔会有的笑,是能要了他命的笑。
他抽回神儿,不去看程小瑜的脸,说“小让的变化不小吧,今天是她到上海的第一天,本来说好去接她,结果我睡过头了。”佟一琮说这话时心虚的要死,刚刚萌生的念头是想办法让程小瑜尽快离开,他怕她看到他的窘相,他做不到云淡风清面对程小瑜,做不到在她面前若无其事,他能坚持这一分钟,却不知道下一分钟是否就会崩溃,是否就会让思念和狂想泛滥四溢。至于穆小让为什么突然出现的原因随后再问,打发一个是一个,这是他最真实的想法。与穆小让亲昵,是逼程小瑜快走,也是让自己死心,他承受不了程小瑜的一点点关心,他怕自己会胡思乱想。显然,他从程小瑜的脸上读出,他的目的达到了,可这让他的心里又疼上了。从心里往外说,他不想让程小瑜受到任何的伤害,哪怕不故意的伤害都不要有。他懂她的坚强,更懂她的小脆弱,他宁可伤自己,也不伤程小瑜,他对她的爱可以卑微,可以不要脸皮,只要她不会受伤。可是他还是伤了她。
果然,程小瑜说:“不打扰你们了,告辞。”
穆小让抢先回答:“不远送了。”她的话虽然是从嘴里出来的,但听起来不是说,而是啐出来的,夹着无限恨意,劈头盖脸地啐到程小瑜脸上。
程小瑜并不理会穆小让,转身的姿态绝决优雅,送给佟一琮的最后一瞥里含着嗔怨。那一瞥让他的心里又紧了。他明白,全部结束了,过去的林林总总,恩恩怨怨。但程小瑜永远都会在自己的心里占据一个位置,那个位置会被以后遇到人或事挤到逼仄的角落,或者会落上尘灰,但无可替代,那的位置上不光有程小瑜,还有渐行渐远的青春,渐行渐远的年少轻狂死心塌地不计后果。
直到楼梯间里程小瑜的的脚步声完全听不到,佟一琮才直视穆小让的眼睛,严肃地问:“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的?”
穆小让歪过头不看佟一琮,眼神飘到墙角。“我怎么就不能来?上海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一个转身,她进了卧室,看了一眼乱糟糟的房间,转过头盯着佟一琮,声音发抖,带了哭腔,“小哥,在岫岩多好,非得跑到上海来吃苦,离开那条鱼你就活不了吗,她都不要你了,你还非得赖在这儿糟塌自己?现在就收拾东西跟我回岫岩,咱们回家!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照顾自己,这还叫家吗,像个猪窝,你瞧都瘦成面条鱼了……”程小瑜的话像开了闸的黄浦江,滔滔不绝,喷涌而出,密不透风。
佟一琮本想插上一两句,告诉她自己爱怎么活怎么活,碍着旁人什么事了,他自己觉得逍遥自在就成了,管他猪窝狗窝狼窝,他觉得在天堂就成,他想用这些话打击穆小让的熊熊气焰,把她气回岫岩。他现在就想清静,最好全世界的人都不理他,不管是程小瑜的可怜,穆小让的心疼,他都不想要,他只想一个人呆着,越清静越好。
穆小让不给他机会插话,小丫头边说边哭边收拾房间,叠被子,整理书,捡起快成铁板一块的臭袜子……佟一琮像个外人似的跟在身后,从卧室晃到厨房,从厨房晃到门厅,从门厅晃到厕所,从厕所晃到卧室。
这期间佟一琮曾经有几次插话,被穆小让切断,到了最后,他干脆把话全都咽了回去。穆小让的性格他太了解了,就像第一次看到他和程小瑜在一起时突然消失一样,别人怎么说怎么劝都没用,非得自己想通,她就没事人儿似的回来了。现在她就想说话就想嘟囔就想嚷,那就让她尽兴,现在越插话,她会越生气,说得会越起劲儿,何况小让还是个毛孩子,和她较什么劲?让她说,说够就不说了。
佟一琮不理穆小让,回到卧室,他捧起一本书,穆小让的出来进去在他眼里很快成了无声电影。穆小让为啥来上海,他比谁都清楚。穆明知道他和程小瑜分开了,消息自然瞒不过小让。这丫头从小在他身边长大,他把他当亲妹妹。穆小让不那么想,她把他当成情哥哥。开始时,这事他没放心上,寻思就是小孩子一时冲动,等小让长大了,遇到喜欢的男孩,自然会把他忘记了。兄妹情咋能变成恋情呢,完全两码事,不过是小孩子情窦初开。后来他知道了,小丫头是认真的,还是那种一根筋似的认真。穆小让和程小瑜不是一种类型的女孩儿,程小瑜身上有股子媚劲儿能勾人魂儿。穆小让甜美清纯可爱,像个大娃娃,典型的萝莉,读高中起,追求的男孩子就排成了队,小让一律不给好脸色,还跟人家明确说,自己心里装着一个人,谁都比不上那人,后来熟人都知道,小让心里装的人是佟一琮。穆明半嗔半怒地骂佟一琮,“你小子给小让灌什么迷魂汤了?”这事怪不着佟一琮,他真没招过惹过撩过穆小让,穆明比谁都清楚,说说骂骂笑笑过去了。但佟一琮又喜又怕,喜自然不用解释,哪个男人不喜欢女人喜欢自己,这是男人的天性,何况小让的喜欢带着自小就有的崇拜,那一声声小哥,暖人心。怕的是耽误了穆小让的幸福,那可成了千古罪人,他打心眼里盼着穆小让幸福,他还想着小让结婚时,他要送一份厚礼,绝对不会比穆明那个亲哥差半分。
有了这个前情,穆小让来上海为的啥,佟一琮心明嘴不明,他得装湖涂,等穆小让平静了,再想办法劝她回去。打定这个主意,佟一琮的心安稳了,全当穆小让这个亲妹妹来上海旅游,他做哥哥的尽管招待便是。
他捧起书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便真的读了进去。这功夫佟一琮是上学时就练出来的,只要他想做什么事,甭管是读书、画画、剪纸、拉二胡,还是和穆明一起蔫坏儿,旁边唱大戏都不会影响到他,那份专注让人惊讶,这也是他读书时并不用功,爱好杂七杂八,但成绩一直不错的原因。
第2节
书是刚才读的那本,内容涉及他名字,琮。佟一琮的名字是老娘取的,老娘不说喜欢玉,却打心眼儿里爱玉,佟一琪、佟一琮姐弟俩的名字全带斜王边,王就是玉,早先的玉字写起来是“王”,跟王字的写法一样,但是它念玉。按小篆的字体来写,“王”字三横之间等距的时候是玉字,第一个横和第二个横离的比较近的时候是王字。玉字作为偏旁的时候叫斜玉旁,现在用的很多字其实都是斜玉旁,只不过人们认为是王字旁。还一个说法,因为古时玉是贵族才用得起,配得起,所以玉是王字身上的一点儿,那一点儿指的就是玉。比如姐弟俩的琪和琮都是玉字旁,琪和琮都是美玉。
书的内容介绍的是玉琮。关于玉琮,佟一琮知道还被称作“辋头”,因为不认识辋这个字,他特意查过字典,这字读往,古代指的是车轮周围的框子。实际上琮是一种内圆外方的筒形玉石,代表着天圆地方,玉琮、玉璧、玉圭、玉璋、玉璜、玉琥并称为我国古代重要礼器的“六器”。
书里的内容开了佟一琮的眼界,最早的玉琮见于安徽潜山薛家岗第三期文化,距今约5100年。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玉琮在江浙一带的良渚文化、广东的石峡文化、山西的陶寺文化中大量出现,尤以良渚文化的玉琮最发达,出土与传世的数量最多。关于玉琮最早出现时的用途,考古界有人认为是古代纺织机器上的零件,有人说是古建筑缩影,日本考古学者认为玉琮是窥测天文的窥管。1915年,法国学者吉斯拉刊文认为,玉琮是古代穴居时屋子中央的烟筒,也是家族祭祀的对象。1928年,安克斯认为琮是象征地母的女阴性器,代表女的祖先。
通常的学者认为玉琮距今4000至5000年,功能与意义主要是祭祀用的大礼器之一,《周礼》中有这样的话,“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玉琮成为统治阶级祭祀苍茫大地的礼器,也是巫师通神的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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