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乡战》第17章


重破坏军纪军风,特给予队前警告处分。文书,记入档案。唱歌,开饭!”
我们新兵都不肯唱歌,屈辱感占据着每一个人的心。尽管指挥唱歌的二班长像捉鬼似的奋力挥动着手臂,歌声仍然很微弱。还是那支每饭必唱的歌:说打就打说干就干,练一练手中枪刺刀手榴弹……
连长注意到我们新兵罢歌以示抗议,于是在歌毕后又宣布一条:唱了歌的进食堂开饭,没唱的继续唱,啥时唱完啥时进食堂。
老兵们蜂拥进食堂了,三十二名新兵留在原地,清一色的洗得发白的军装,凑在一起是那么显眼,那么富于幽默感,好像我们不是新兵,而是已当了无数年的老兵油子呢。
连长又气又恨地盯着我们,嘟囔了一句:“伟大的海军战士啊!”他也不乏点幽默感呢。
古宝力走出来,像个指挥员那样向我们新兵下达口令,在他的口令下我们新兵重新排成整齐的队列。随之古宝力起了一支歌子,不是说打就打说干就干,而是人民海军之歌。听到古宝力的起头,我们新兵立刻兴奋起来,眼光发亮,扯开嗓门大唱起来:
红旗飘舞随风扬,
胜利的歌声多锃亮。
人民的海军向前进,
保卫祖国海疆信心强。
……
这歌声把老兵们从食堂里吸引出来,一个个端着碗像看怪物似的望着我们新兵。
我们新兵只是盯着连长,看到他的眼珠子鼓得好像要流出眼眶了。
我没有揭发孙鹏成终归是给我们新兵带来不利。事后我不断地反省自己,审度着自己的是非。没有疑问,假若当连长在队前拿出物证萝卜根的那当儿我检举了孙鹏成,处分会落在他头上,而我恪守不告密的信条却把处分转稼给古宝力。当然那时我也没想到会发展到如此结果。我心里很痛苦,觉得是我坑了古宝力。是我给我们新兵蒙受了屈辱。
我的行为自然博得了孙鹏成的感激,他对我显得空前的热情起来。他答应偷偷教我驾驶摩托车,晚饭后他向班长胡编一个理由,比如说要到汽车连给蓄电瓶充电啦,或者说要到加油站加油啦,等等,就把车开出去,又借口要我帮忙把我带出去。于是我们就在晚霞照耀的公路上驰骋着,他边开车边给我讲解、做示范,然后把车停下让我练习驾驶,我就这么慢慢学会了驾驶。除此之外,他还愿意给我讲他的一些事情。通常轮到我站岗总是他带班,于是我们就在弹药库旁边的岗亭里闲谈起来。他和班长是同年入伍的老乡,两个村子只相距四五里路,他比班长长得英俊,高挑个,细皮白面,一副精明相,也许就是他的精明妨碍了他的进步,当兵四年仅仅混了个下士,而班长已是上士了,据说他还没有入党。他唯一可以摆的资格就是当兵的时间长,所以平常班长也不好多管他。他有洁癖,每天中午都要洗头擦澡,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往头上打肥皂,最后一遍要打香皂,他的津贴费恐怕大部分要花在买肥皂香皂上。我还发现他有些轻挑,喜欢在女人面前出风头,每当开着摩托车在村街上过,两眼就不停地往姑娘媳妇身上瞄,故意把油门弄得呜呜响。他几乎叫得上村里所有年轻女人的名字,还给她们一一打了分,他使用的是十分制,及格是六分,满分是十分。他的眼光还是很挑剔的,按照他的标准,村里的大多数女孩子都在及格线上下浮动,没有九分十分的,仅有一个得八分的是一个叫金秋的女孩子。而他还时常为金秋感到惋惜,说金秋的下巴只要再稍稍往下延伸一点点,都能够得到九分了。有人说你可以去帮她往下抻一抻嘛,他故作严肃地说:“这是可以随便抻得的吗?抻长了没准连八分都抻丢了。”他和我一起站岗的时候也总是谈女人。他告诉我他家里有一个未婚妻,年龄比他大两岁,长得也不好。我问他能打几分,他说顶多能打四五分。他说她脸上需要修理的部位确实太多了,看一眼会使人感到想修理都无处下手。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阴沉的苦笑。我知道他不满意这桩亲事,他说这些是自我解嘲,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
我问他:“你们登记了吗?”
他说没有。
我说:“既然你对她不满意,也没有登记,可以另做选择嘛。”
他摇摇头,说:“我们乡间的事不比你们城里,应下的亲事是不能反悔的。再说……她已经是我的人啦……”
我很惊讶:“你们已经……”
“我摸过她的身……她的奶子……我后悔死了,”他说,“本来我从没沾过她的身,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多,在一起也总是规规矩矩,我心里想的是找个什么借口回了她。我入伍离家前的那晚,我打定主意要在走之前把我的想法告诉她,我领着她走到村外的打麦场上,后来坐在场边的一棵树下面,坐了一会儿她忽然嚷叫起来,说有个虫子掉下来落在脖子上,叫我给她拿,我赶紧在她的脖子四周摸,没摸到,她又说虫子从领口掉下去了,叫我往下摸,我就伸进手去往下摸,我摸到了两个软里郎当的东西,我顿时明白是什么,我吓了一跳,刚想缩回手她就倒在我怀里,我抱着她心里一阵阵发凉,我知道完了,这遭完了……”
“你这是遭了她的算计。”我说。
“就是的,就算知道是中了她的算计又能怎么样?终归是摸了她的奶子,能赖得掉?我日她奶奶那个×!”他咬牙切齿地咒骂着。
他如此憎恨他的未婚妻,却必须同她结婚,在一起厮守着过一辈子,他的一生将会怎样漫长啊。我觉得他很可怜,很可悲。
从那时我也开始懂得,女人是不大好沾的。
3
那天正午宫班长带我去旷野是让我帮他砍一些芦苇。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有什么用处,这片旷野在村子北边一两公里处,并不远,只是天热得厉害,后来班长就带我到旷野中心处的一座草棚子里乘凉,这里的地势高于四周,地面很干燥,草棚子年久失修,已经很破烂了,只勉强能挡住阳光而已。地下铺着干草,坐在上面很柔软。班长告诉我,黑下这里经常有狗男女寻欢作乐,可谁也抓不住他们,棚子周围的草很深,听见动静他们很快便躲进草丛中。班长说得很愤概。班长是一个很正派的人,除了那次喝拔掉蛆虫的菜汤给了我不好的感觉外,其他方面都印象不错,他也不像孙鹏成那般轻佻,说话很注意政治。他最大的特点是勤俭,从不乱花钱,他用鸡牌牙粉刷牙,因为最便宜的牙膏也比牙粉贵一倍,香皂他肯定是不买的,更不买零食吃。孙鹏成挖苦他是拉屎带筷子——拣豆吃的主儿。
砍完草背回驻地后我忽然感到头晕恶心,下午全班到菜园子里种菜,班长让我在家里休息,顺便看守屋里的枪支弹药。
我昏昏睡去,我竟然梦见了那片旷野,我看见一对男女的背影,他们穿过齐胸的茅草向草棚子走去,我心想这便是班长说的狗男女了,我拔腿急追,想看看他们的面目,可就是追不上,腿像被绳索捆绑住……
这时我醒了,我看见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站在床前看着我。这孩子很清瘦,眼睛很大,我一边看着他,一边回想着刚才梦中的情景。
“叔叔。”男孩子叫我。
“你从哪里来?”我问。
“从家里来。”他回答。
“你是谁家的孩子?”我又问,问过方晓得是废话,因为我对村子还是完全陌生的。
他竟然没有回答我。
我坐起来,划火点上一支烟吸起来,原本我不会吸烟,在新兵连集训时每人发了几张香烟票,我就买来学吸起来。
孩子紧紧地盯着我撂在床边的火柴。
“你拿走吧。”我看出他的心思。火柴是农村中奇缺的商品,自然灾害刚刚过去,许多物资都十分紧张。
孩子拿起火柴一溜烟跑走了。
我也拿起枕边的一本书看起来,是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
目光刚落书页,那男孩子又回来了,一声不响地瞪眼看着我。
我不知道他还想要什么。若要香烟我会给他,若要书我不会给。
“叔叔,我姑姑说,要我认你做干爹……”
“什么?”我大吃一惊,“你说什么?”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孩子又说一遍:“我姑姑叫我认你做干爹。”
那一年我刚刚十七岁,才脱掉孩子皮,怎能当人家的干爹?真荒唐。
我说:“不成,这事不成。”
下连队后,连里曾向我们新兵宣布几条在农村驻防的纪律,其中有不准与当地姑娘谈恋爱和不准与老乡认干亲两条。就是说,纪律不允许我给什么人做干爹。
“我要你给我做干爹!”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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