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大亨》第595章


这纯粹就是一场走秀,女孩子们都穿着一模一样的紧身旗袍,而且是那种特别古典型的,旗袍下摆的开衩仅仅只到大腿地中部,倒不是用那种恶俗的高开衩来博得众人的眼光。
一圈走过,那些女孩儿纷纷回到房子里,这一轮看起来平淡无奇,仅仅体现了组织者的用心而已。
那个主持人又活蹦乱跳地走到了台上。可是这次他显然没有之前那么受欢迎了
很简单。他属于那种出奇制胜的类型,在大家期待的表演还未出现的时候,他的插科打诨自然能够收到奇效。可是当大家期待的东西出现之后。他的这些没有太多实质地演出就很难引起别人的兴趣了。要知道,在场的可都是些高高在上的人,那些小花样在他们面前,仅仅只能在新奇的时刻弄出点儿响声,等他们不再有新鲜感的时候,这类的低级笑话就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效果。
结果是干憋了十分钟,他终于沮丧的发现周围那些三三两两的人们已经是只顾着自己聊天说话,这才不继续拖延时间,他忘记了一件事,他本就不是这场表演的主角。仅仅是起到一个串场的作用。
音乐再次响起,那些女孩子穿着不同的古式服装,又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这次的音乐再也不是之前那种节奏感很强的音乐,而是轻柔的慢曲,并且音量放的极低。
林逸正奇怪于那些女孩儿怎么都是穿着不同的衣服,并且有些女孩儿的打扮还很有点儿奇怪。有些女孩儿的打扮是正常的,可是有些却显然不那么正常,她们居然有些穿着古代的男装。
但是很快,林逸的疑惑就被解答。林逸看到那些女孩儿在红地毯上开始了表演。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
不说别的,单单毛笔字,就够很多人学一辈子的。尤其现在这种科技社会,什么电脑,手机普及的厉害,人们几乎只会用手打字,用手指抠字,不要说写毛笔字了,就连一般的在书面上写字也做不到,不是忘记了比划,就是忘记了怎么写。提笔忘字,已经成了现代电脑社会最普遍的病症。
对比之下,如果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能够在雪白的纸张上写出漂亮的毛笔字,这绝对要比她会跳舞,唱歌,还来得稀奇。
除了毛笔字之外,还有中国传统的水墨画,工笔线描,以及古筝,古琴,以及洞箫等。这些技艺可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学会的。
这些拥有千年历史的传统记忆,必须从小抓起,相比一些西洋乐器,以及西洋油画,可要困难的多。
此刻,偌大的红地毯上,每一个漂亮得足以做明星的女孩,身穿古色古香的霓裳,长袍,罗衣,犹如从唐宋元明中走出来的古代佳人,一个个出色地表演着自己拿手的绝技。
吹拉弹唱,几乎样样皆能。
尤其她们匪夷所思地把自己沉浸在这种古代艺术中,那种意境让人恍惚置身于中央艺术学院的招考当中,又仿佛梦回大唐,回到了曾经灿烂辉煌的古代。
一切如梦如幻,似真似假。
不要说林逸了,就连对国艺不怎么感冒,只觉得意大利歌剧才是高雅作品的万公子,也被眼前这种表演给看呆了,嘴里禁不住说道:“这次不错哦。谁想的点子?比以前那些老生常谈的泳装表演,模特走秀强多了。嗯,不错,蛮精彩的。”
秦钟也忍不住嘀咕:“是啊,这才是绝技呀!上台扭扭屁股谁不会?像这种提笔写字,挥笔泼墨,估计很多人都做不来对了,这些女孩子是哪里请来的?不会是把艺考的学生找来了吧?”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这些女孩子才自己的才艺展示完毕。
林逸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接下来却是评审。原来那些女孩们都把自己的作品展示了出来,然后让大家踊跃投票,至于怎么投票,也很有趣,竟然是每个人发一朵玫瑰花,然后你可以把玫瑰花丢给你认为表演最精彩的女孩脚下。
林逸也获得一朵玫瑰花,拿起来正要丢,秦钟碰碰他胳膊,露出神秘一笑,说:“慎重啊,你这丢下去,可是丢一万块钱!”
“啊,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一朵花一万块,你丢给哪个女孩,哪个女孩就能拿到一万块!”
林逸一愣,朝那些女孩看去,只见有的女孩脚下差不多已经有十来朵玫瑰花了,那岂不是十几万?
“所以我让你慎重点,如果你不愿意丢也是可以的。自动弃权嘛。”
秦钟说的轻松,林逸却知道再这样的场合,估计没有人会“自动弃权”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呀。
在这样的场合,一万块估计根本就是一根毛,如果你连一根毛都不拔,那么谁还跟你玩,谁还看得起你?
林逸总算知道了这个拍卖有多不寻常,尼玛,根本就是砸钱的地方。正儿八经的拍卖还没开始,先砸下去一万,只为让别人看得起你。
再看对面,巧不巧,刚好是那个叶大少。
这叶大少旁边就是苏雪。
叶大少很拉风,手中抓着一把玫瑰花,没有五朵也有六朵;这还不算,他身边苏雪的手中竟然还提着花篮,而那花篮里明显也是一大堆的玫瑰花,粗略估计,单单这一篮子花,差不多也要二三十万了。
如果说叶大少整这么隆重也就算了,林逸看看身边的万公子,靠,这厮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弄了两篮子花瞄一眼,最少也有五六十万!
林逸终于信了,那个传闻是真的万公子曾经在直播上查岗,然后打赏女主播三十万的故事。
这些都是败家子呀!
林逸看看自己手中那孤伶伶的一朵玫瑰花,第一次觉得有个有钱老爸,真好!(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八章。开拍
话说这时候林逸算是弄明白了,再这样的场合,就是那些有钱人砸钱的。一朵玫瑰花一万块,一万块能买一大堆玫瑰。
就在这时,那叶大少已经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中的玫瑰花丢给了一个刚才绘画的女孩。
林逸记得清楚,那个女孩穿着绿色的荷叶古装,绘画的也是粉红色的荷花。看见荷花,让林逸想起了小时候学课文,有一篇叫做《王冕画荷》,自己就很喜欢上面的荷花,还拿彩笔描了描。
加上叶大少无比慷慨的馈赠,绿衣姑娘脚底下已经有差不多五十几朵玫瑰花,也就是说,她今晚这么一表演,就有五十万的收入,比很多小明星登台演绎还要强。当然,这种情景是少有的,没有对比性。
叶大少看中的这个绿衣女孩,显然已经成功整场演出的佼佼者如果没有其他人超过她的话。一时间,叶大少顾盼神飞,那情景就像是帮助美女登上花魁宝座的王者。
不过他这种姿态没保持多久,就被人给截胡了。
话说一向和叶大少只是“半个朋友”的万公子可没把他当回事儿,见此,很不客气,直接就把自己拥有的两个花篮中的所有玫瑰花,全部丢给了一个写了毛笔字的红衣女孩。
如果说那女孩的毛笔字写的也不算漂亮,总体来看,与其她女孩相比,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可是万公子就是把所有花丢给了她,那女孩脚下差不多有六十八朵玫瑰花,只有三朵是别人丢的,其余都是万公子丢的。
为什么这样?
难道说万公子对毛笔字的研究不深,分不出来好坏?
不过很快,一些有心人就发现,那女孩所写的诗词有些“味道”,那诗词是
端拱承休命,时清荷圣皇。
四聪闻受谏,五服远朝王。
景媚莺初啭,春残日更长。
命筵多济济,盛乐复锵锵。
丰镐谁将敌,横汾未可方。
愿齐山岳寿,祉福永无疆。
可以说这首诗偏僻了一些,不过一些人还是认出来了,乃是唐代诗人宋若先的《奉和御制麟德殿宴百官》。在《新唐诗》中有记载。
心眼很细的人再次发现这首诗中有个字眼很刺眼,那就是“思聪”,貌似和万公子的名字很是谐音……
聪明人不多说,就都明白了,原来奥妙在这里。
万公子果然不走寻常路呀,人家丢花看得是女孩的技艺和美貌,他倒好,只是相中了一首诗中的两个字,而这两个字竟然价值六十多万,说出去又是一段传说。
……
砸钱的游戏结束了,真正的拍卖开始了。
一切像是从混沌回归清正。
那个聒噪的司仪再次走了出来,不过这次陪同他一起出场的却有一个贵公子模样的人物。
秦钟站在林逸身边,碰碰他的肩膀说:“瞧见没有,就是那位,大佬王泽坤的三儿子,王家强也是这次拍卖活动的拍主,那些拍品都是他带来的。王家和万家有生意上的来往,所以才会借出这样的场地,邀请到这么多富贵名流前来捧场。”
林逸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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