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远去的背影》第84章


通过女特务的眼光来肯定“我方”英雄人物的价值。然而,深究起来,“红色电影”中的这种“匠心”,这种用意,却是与“红色价值观念”相冲突、相背离的。依据“红色价值观念”,敌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毫无价值的。只有敌人的恨,能证明“革命者”的价值;“革命者”被敌人恨得越深,便越有价值。女特务是特别危险特别可恶的敌人,那就更是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无丝毫价值可言。然而,当电影以女特务的“真情”来证明“革命者”的价值时,却又分明认可了女特务“真情”本身的价值的,因为如果女特务的“真情”本身是毫无价值的,那就非但无法证明“革命者”的价值,相反,对“革命者”只能是一种贬低、一种侮辱、一种否定,只能证明“革命者”的无价值。人们当然可以说,女特务也是“人”,她的“真情”只是一个女性对男性的自然情感,本身是超阶级、非政治的,是与她的阶级属性和政治身份无关的。然而,我们分明记得,“红色价值观念”,是根本不承认有“抽象的人”,根本不承认有超阶级、非政治的“普遍人性”。在这个意义上,借助女特务的“真情”来表现“革命者”的价值,仍然与“红色价值观念”相龃龉。
在“红色电影”中,女特务可以对“我方”人员使出种种引诱手段,甚至大动真情,但“我方”人员在与女特务周旋时,却必须严守分寸。那是一个禁欲的时代,那是一个女性全面男性化的时代。“我方”人员与女特务周旋虽是出于“革命需要”,但也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这危险并不在于“我方”人员是深入虎穴,而在于女特务的美丽迷人,在于女特务作为女性对于男性的性魅力。在禁欲的时代,在禁欲的道德氛围中,女性的美丽娇媚,某种意义上是对“革命者”最大的威胁,是瓦解“革命斗志”、破坏“革命友谊”的最可怕力量。古往今来,女性的美艳,引发过男性之间无量数的拼杀。因为女性而父子兄弟相残、国家民族开战之事,也屡有所见。中国有俗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可见“美人”对男性事业的危害有多么大。当“英雄”过不了“美人关”而“冲冠一怒为红颜”时,会置集体、党派、国家、民族甚至身家性命等“红颜”之外的一切于不顾。正因为看到了女性的性魅力对“革命事业”的可能危害,中国历代的游民阶层和底层革命者,都把轻女仇女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作为检验“革命者”精神、意志的一种标准。而轻女仇女的深层原因,则是对女性的恐惧。这种情形,在中国历代的通俗文艺作品中,往往有典型的表现。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中,对《三国志平话》、《水浒传》、《三国志演义》等古代通俗文学作品“对待妇女的态度”有专门的论述。“英雄难过美人关”,固然说明“美人关”之不易过,但也同时在强调,过不了“美人关”的“英雄”便不是“真英雄”。这样,是否能过“美人关”,便成为检验“英雄”之真假的试金石。中国历代的通俗文艺,在塑造“真英雄”时,都会极力表现他们的轻女仇女。“真英雄”在轻女仇女的同时,是对“兄弟”、“同志”、“战友”的“义”,是为“兄弟”、“同志”、“战友”不惜牺牲自身一切的精神。“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是《三国演义》中刘备的名言。关羽的视美色如粪土,也给人留下极深刻印象。其他如诸葛亮、张飞、赵云等所有作者心仪的人物,无一不具有对美色无动于衷的精神品质。《三国演义》第十九回,猎户刘安更以杀妻飨备的实际行为将“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改写为“兄弟如手足,妻子如鸡豚”。刘备兵败,匹马逃至山中,投宿刘安家:“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都已剜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作者显然是以赞赏的态度写了刘安的行为的。而对女性的轻视,在这种赞赏中,表现得分外鲜明。
王学泰指出了《水浒传》中的这样一种现象:“《水浒传》写了三十几个女性,作者对于那些具有女人特征和女性追求的妇女形象都视为水性杨花的淫妇,而且大多数被梁山好汉们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处死。”'2'《水浒传》第四十六回,杨雄杀美貌妻子潘巧云的场面,令人恶心,也发人深思:
石秀便把那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杨雄向前,把刀先斡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且叫那妇人叫不的。杨雄却指着骂道:“你这贼贱人,我一时间误听不明,险些被你瞒过了!一者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被你害了性命,不如我今日先下手为强。我想你这婆娘,心肝五脏怎样生着?我且看一看!”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杨雄杀潘巧云,杀得振振有词。潘巧云的“罪过”之一,是挑拨杨雄与石秀的兄弟情义。原来潘巧云曾以言语撩拨寄居家中的石秀,石秀不为所动,潘巧云转而在杨雄面前诬称石秀对其图谋不轨,杨雄一时间信以为真,对石秀心生恼怒。所谓“险些……坏了我兄弟情分”,即指此。杨雄与石秀,其实相识未久。然而,在游民的价值体系中,刚缔结的“兄弟情”,也远重于多年的“夫妻情”。美貌女性有可能破坏“兄弟情分”,这足以令人恐惧。而竟然真的“险些”破坏了“兄弟情分”,当然就死有余辜了,所以应该死得这样惨。
《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代通俗文艺中表现的这种游民阶层畏女、轻女、仇女的意识,在五六十年代的“红色文艺”中也改头换面地出现。“红色电影”中,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我方”侦察员,可对“敌方”女特务虚与委蛇、虚情假意,但却丝毫不能弄假成真,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决不能“越雷池一步”的。在身体上,“我方”侦察员可与女特务做有限的社交性的肢体接触,如握手、跳舞等,但“占便宜”仅限于此,并不能与女特务有任何真正私密性和性之意味明显的身体接触。“红色电影”往往不厌其烦地渲染女特务怎样用身体引诱“我方”侦察员,怎样百般忸怩、千般作态,但“我方”侦察员总是能巧妙地摆脱与拒绝,始终严守界线。在表现“我方”侦察员对女特务的引诱与拒绝时,还不能让观众觉得他是在用“革命意志”和“革命觉悟”强压欲望,而要让观众觉得他对如此的美貌、如此的柔情、如此具有诱惑力的身体,压根儿就不动心,压根儿就没有生理上的欲望。相反,“我方”侦察员,对女特务的搔首弄姿、投怀送抱,只有生理上的厌恶,他需要用“革命意志”和“革命觉悟”所强行压制的,是这种对女特务的厌恶。要问“我方”侦察员对女特务是否也有欲望,也可以说有,那就是立即消灭她的欲望,他同样必须用“革命意志”和“革命觉悟”强行压制着这种欲望。
《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代通俗文艺中所颂扬的英雄好汉,是对美色根本就不产生生理欲望的,是对美色甚至有生理上的厌恶的,是与女性的美艳生来有仇的。如果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是指“英雄”难以在“美人”面前克制情感冲动和生理欲望,那这句话对程咬金、秦叔宝、宋江、李逵、武松、刘备、关羽、张飞等“游民英雄”就并不适用,对“红色电影”中那些与女特务周旋的“革命者”也不适用,因为他们面对“美人”根本就不产生情感冲动和生理欲望,因为“美人”在他们面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关”。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不但是“真英雄”,而且是“超英雄”。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间无完人。”这是中国古代一副名联的下联。这句话说得很通达。一个人,面对有诱惑力的异性,只要能在行为上管束住自己,就算是好样的,至于心里有点“邪念”、有些“欲火”,那是正常的,可以理解、应该原谅的。如果连一点“邪念”、一些“欲火”也不准有,那世间便没有不淫的“完人”。这表达的,应该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而古代中国游民阶层在性道德上,是远比主流社会更严酷的。这种严酷的性道德,却在20世纪的“红色文艺”中得以延续。在中国古代的通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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