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富婆的贴身保镖》第224章


们试图对当地人示好,可是,当地人用棍棒和石块回报他们。
在库车吃了一顿丰盛的烤全羊,柳文昊把自己撑得就要吐出来了才罢休。武警中队的后院赫然停着一架武直,梁亮笑着说:“你们运气真好,今天风停了雪也停了,这么好的天气,最适合飞行了。”
柳文昊看看武装直升机,是武十型的武装直升机,就说:“这种武直应该是全天候的吧?”“呵呵,理论上是的,但是我们尽量不会在危险天气起飞,我们走吧!”梁亮带着两个武警上了直升机,柳文昊拉着黎明,带着他们的背包,也上了飞机。
飞机起飞,天空是蓝蓝的,下面是白白的一片。柳文昊迷迷糊糊睡着了,黎明却很精神地欣赏下面的雪景。
武十直升机降落的时候,柳文昊刚好一觉醒来。“我们到了,前面就是山口,下去后你们去三号村找胖叔!”梁亮嘱咐道。
两人下了直升机,直升机马上就起飞开走了。柳文昊四下看看,疑惑道:“这是什么鬼地方,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我不喜欢,我喜欢有树的地方。”
“我们走吧!”黎明看了一眼消失在丘陵另一边的直升机说道。
“三号村,是吧,在哪里?你熟悉这边吗?”柳文昊背着背包跟在黎明的身后,这个女人的体力好像比自己都好,走在崎岖的,到处都是冰雪的山路上,她一点都不慢,相反走的飞快。
“别说话,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黎明说道。
“还很远,我靠,那为什么武警的直升机不直接把我们送到三号村呐?”柳文昊嘟嘟嚷嚷道。
黎明不再说话,在前面走得越来越快,已经向下走进了一条山沟,两边都是立陡的悬崖,当中一条只有三五米宽的通道,柳文昊走着走着就说道:“黑姐,我们一直在被人跟踪,我想在这里解决掉跟踪人,可以吗?“不行,那是我们自己人!”黎明说道。
柳文昊耸耸肩,长出一口气。二人走出山谷,又翻过一道山梁,眼前出现一个小山村,‘依山而建,远远看去,只有十几处院落,此时已是傍晚,炊烟袅袅……
黎明带着柳文昊走进一个看上去很整洁的院落,院子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羊毛大衣梳着一头小辫子的姑娘。柳文昊眼前一亮,这姑娘绝对不是维族女孩儿,但也不是汉族,应该是他最喜欢的塔吉克女孩儿。
塔吉克族的少女是雪山的精灵,是帕米尔雪原的娇子,柳文昊呆立在原地,那女孩儿也定定地看着他。
“老公,怎么了?你们,你们认识?”黎明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第1卷 第391章 媚骨清凉
“扼,怎么会认识?她长得像极了我的一个小妹,几年前的往事了!”柳文昊感慨道。
黎明瞪了柳文昊一眼道:“你这样的男生走江湖,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个小姑娘!我告诉你,今晚过去,我就给你发一张最丑陋的人皮面具!让你把脸涂黑了,咋又白了?”“你那个颜料不防雪,今早在哨卡,用雪洗脸,都给洗掉了,哈哈!”柳文昊笑道。
塔族少女跑进石头房子喊了一句塔吉克斯坦语,柳文昊听得懂,她在说“爷爷来客人了!”柳文昊从瞬间的迷茫中回味过来,几年了,五年还是六年?那一次在杜尚别的郊外,也是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塔吉克少女陪伴着自己,她的身体在簿火的映照下,仿佛是透明的。
把她搂在怀里,她的身子冰冰的,微微颤抖,却充满张力,毫不柔弱。刚才所见,眼前这个女孩儿,跟那个姑娘就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也许,就像外国人看中国人都长得一样的道理吧?中国人也不大分得清老外的长相。
出来一个老汉,并不胖,反倒有点干瘦的样子,但是很有精神,尤其是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还饱含着凛凛的杀气!“胖叔,又见面了!”黎明上前跟老头热烈拥抱,被称作胖叔的干瘦老头的爪子还在黎明结实的屁户上使劲儿抓了两把,笑道:“我的干女儿还是这样的给劲儿!”给劲儿,是塔吉克的理语,意思就是给力!可足柳文昊却有些醋意汹涌,干爹?拥抱,还带抓屁户的,这爷俩关系太给劲儿了点儿吧?“叔叔,进屋……”
那个塔族少女怯怯地看着柳文昊用整脚的汉语说道,那边黎明跟胖叔己经手拉手走进了房子,把柳文昊一个人晒在了院门口。
〃I嗯,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既然小女孩儿开口跟自己叫大叔了,那就可以随便点了,柳文昊伸手在小姑娘冻得保利透红的脸蛋上摸了一把,果然清凉入骨!“我叫莎莎,叔叔进屋!”小姑娘伸手抓着了柳文昊的手,她的手也冰凉冰凉的。
这里是帕米尔高原的兴杜库什山区,海拔四千米,位于雪线之上,终年严寒。这里的人都己经适应了冷血,所以塔族少女的血是凉的。柳文昊上一次也自私怀抱着那个女孩儿,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焙热,但足他完全徒劳那女孩儿在他的怀里灵动而又乖巧,却没有一点儿热量。
柳文昊一直想要知道,塔族少女的身体里面,是不足也是凉的?可是他却没有机会。现在,柳文昊被女孩儿牵着手,心里却在想,这姑娘看上去有shi六七岁的样子了,应该可以试一下吧?旋即他就为自己的荒唐想法感到自责了,他晃晃脑袋,仿佛要将他头脑中的那头邪恶的怪兽驱赶出去。
跟在莎莎的身后,柳文昊背着硕大而沉重的背包走进了石屋,里面陈设简单,一铺铺着兽皮的土炕,炕上一张四方的炕桌,地下靠墙一张条桌,上面都是粗制的陶瓷餐具。
柳文昊见黎明己经脱鞋上炕了,将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纸盒子双手递给胖叔道:“胖叔,这是两颖东北老山参,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礼物!”“哈哈,闺女!你人来了就好,干爹想死你了,来来莎莎,快点拿山羊肉上来,还有青棵酒!”老头招呼地上站着的莎莎。
柳文昊也将背包放下,对莎莎说:“我来帮你!”莎莎笑笑,她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真好看,有种纤尘不染的洁净。
靠墙的条案上,一个个陶盆里面都是肉食,有大块的腊肉,也有咸肉,还有一盘羊排骨头汤。可惜都是冰冷的,这一面墙都泛着白霜莎莎讲一个粗大的托盘递给柳文昊,微笑着请他端好,她自己从腰力拔出来一把雪亮的剔刀。无论是维族还是塔族,以及这里的其他民族,大都以肉食为主,主要餐具就是剔刀,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可以吃肉的,几乎人人一把剔刀。
开始汉人来到这里,看到他们都在腰间挂着一把小刀,刀鞘都镶嵌着宝石,很是显眼。开始还以为他们民风彪悍,或者只是装饰,可是后来了解了才发现,这刀叫剔,用来吃饭的时候剔肉用的,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餐具。
西方人吃西餐,现在还用刀做餐具,只是不用挂在身上而己,食肉的民族大都如此。汉人则不同,千百年来,汉族人以农拼为主,食用的足粮食,也就是草食性民族,跟塞北的游牧民族以食肉为主不同,餐具非常简单,只要两根木棍夹食即可,因为粮食归根到底属于草本食物,无需用刀子过多的切割就可以食用了。
第1卷 第392章 干爹药酒
西方人就不同,他们吃肉,到现在还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须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处在雪线之上生活居住,这样的严寒气候条件根本无法种植草本粮食,几乎完全以肉食为主了。
莎莎娴熟地用刀子从一大块ff熟的肉骨头上往下片肉,不一会儿就堆满了柳文昊手里的大盘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两个酒窝,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绿色的,她的身体里面应该流淌的是中亚蛮族的血液。
纯正的汉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们却在生活中不难发现,身边有些人的眼球并非纯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发蓝,有的发绿,甚至还有暗红色眼球的,只是我们平常不打注意。这些都是祖上有蛮族血统的遗传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国几千年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阶段。
就连古罗马帝国也有一支强悍的骑士军团东征,深入我国西北,一直到陕甘地区,再也没能回去,逐渐被当地人同化、通婚,几代之后,完全汉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还深深根植于遗传因子里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绿色眼球吸引了,夜猫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儿盘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给他倒酒。这种青棵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粮食作物青棵酿造的,在青藏高原这种青棵酒是主要的自酿酒水。
“胖叔,今晚我们要过去,酒就少喝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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