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的思念》第14章


“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撅起嘴嬉闹地亲了亲她。
“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可爱。”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巅水湄》写的就是他俩的故事,他把这一段也写进小说里去了。在小说里,他说,要是她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到处去,那他要做一只鸽子。她问他为什么是鸽子?他说因为鸽子都爱在喷泉边纳凉。她调侃他说,这真是她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耸耸肩说,没办法,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格外可爱。
她那天许的其实是另一个愿望,她希望和他永远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没说出来,是害怕愿望一旦说了出来就不会实现。可是,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她曾用尽青春年少的精力去爱他,却在现实里功败垂成。睽别十年,他来了,竟是为了跟她道再会,在这小厨房里留下永恒的哀思。这算什么?为什么要来见她?想补偿些什么?想留下些什么?又想带走些什么?见到了又为什么不说自己生病了?难道他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为他伤心了吗?
二月初那个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锅玫瑰覆盆子果酱,放到一边晾凉。那盏蒲公英吊灯是他们一起从巴黎扛回来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两个人住在左岸的一间小旅馆。一天午后,回旅馆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橱窗看到那盏灯。太漂亮了!她执意要买下来带走。他说这是吊灯呢,他们家的屋顶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冻街头,两个人用手比划着,他说他们家的屋顶只有那么那么高,她说屋顶哪有那么那么矮,是有这么这么高,比她头顶高出很多很多。他说哪有哪有呐?况且比她高不能说是高,她反驳说她哪有他说的那么矮。他拗不过她,说她是个小疯子,说她到时候只能抱着那盏吊灯睡觉。两个人千辛万苦把灯从巴黎扛了回来,一进屋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们住的小阁楼的屋顶真的是太矮了。
“挂上去的话,每天经过都会碰到头呢。”他皱着眉头望着屋顶。
看到她脸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就挂一会吧!”
“嗯,挂一会就收起来。”她冲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灯拆掉,然后把那盏蒲公英吊灯挂上去。灯亮的时候,两个人躺在客厅那张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着灯。暖暖的温柔的光倾泻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着。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那朵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灯影摇曳,绚烂犹如空中之花。
“真的只挂一会就收起来吗?”她喃喃问道。
“那就挂一个晚上吧。”他转脸看她,微笑。
她是曾经跟幸福那么接近。当浮华散尽,她忘得了灯下那张青春的脸庞和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吗?
她把放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样把他从心头刮落。他为什么总使她痛苦?这样公平吗?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地说:“干吗呢你?”
End
【文】你体会过暗恋的滋味吗?
【人】将自己喜欢的人偷偷藏在心底,
【书】悄悄为TA做着一些细微的小事,
【屋】也许TA不会发现,一旦被觉察,会暗自窃喜许久。
会彻夜等待,看到TA出现,
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光亮起来。
TA在你世界的每个角落,你藏在阴影下,
默默地爱恋TA,这种爱只关乎你自己,
与其他人无关。
爱潜藏之
单恋/青涩/伤害
那时候
Love is merely
a madness。
那时候的
爱情
为什么就能
那样简单
article by 寐语者
Chapter 01 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大一入学领新书的那天,人群里,他与我擦身而过。
他不过是抱着书迎面走来,灰套衫里翻出白衬衫衣领,清清瘦瘦,并不抢眼。
不知为什么,我停下脚步,回头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第一堂素描课,要选人做模特,让全班同学画。
老师翻开名册,随意念了一个名字——杨晨希。
午后的画室,柔和充足的光线从长窗扑进来。
教室角落里有一个男生站起,光从他的侧面勾出好看的身影。
他走上讲台,在老师指定的位置坐下,对台下有些拘谨地笑笑,目光不知往哪里落的样子,飘过来,正与我的目光遇上。
是他。
我对他笑。
他回以微笑,这似乎让他的拘谨缓和下来,在台上自如了些。
还是那天遇见的模样,白衬衣领子翻出深灰套衫,牛仔裤泛旧,修长的腿,清晰的脸部轮廓,鼻梁格外挺拔。他按老师的要求调整姿态,静止不动,像定格在美好光影里的黑白老片子。
我愉快地抱着画板,坐在第一排,以素描的名义,放心大胆地盯着他看。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起初不自在的他只过了一小会儿就泰然了,脸部线条因平静放松,显得更加柔和,目光斜斜地投向教室窗外,投向远方,像穿过了漫长时间。
我似乎也觉得,已看了他很久。
他在看什么呢,窗外有什么让他的眼神这样温柔。
老师走过身边,停下来看我的画板。
周围同学落笔的沙沙声连成一片,只有我的纸上还一片空白。
我拿起笔,笔端迟疑,不用抬眼再看,他的样子已深印在我眼里。
落笔簌簌,一笔一带一抹一勾勒。
老师在旁边点头:“嗯。”大概是赞赏的声音。
但我一点也不想画,只想看着他。
他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样子,比画好看,我画不出这样的他。
第一堂课下来,老师表扬了我的作业,展示了我画上的他。
不知谁在下面笑嚷:“画得比真人还帅。”
我的脸颊倏地发烫。
低头之前瞥见他也在笑。
师姐师兄们说,谈恋爱才是大学的第一门必修课。
寝室里姑娘们开足搜索马力,将本班本系本院男生一大片检阅过去,按各自口味,锁定目标,或者被锁定。效率高的,开学第一个月已正式约会。
“南南,你太害羞了,不要总是躲在后面。”
她们对我说。
我躲在后面,是为了悄悄看他。
每次出去玩,他总是那群男生里面最安静的一个,不多说话,习惯性地走神,被人问到总要愣一下才回答。说两句,又不知走神到哪里去了。他是人群中的异类。
别人看起来,或许以为我也是同样的异类。
我满足于和他保持同类的位置,平行相视,然后会不会彼此发现,彼此靠近?
转眼开学第二个月,我们一共说了五次话。
遇见的时候,我只会微笑,等他先开口说“早啊”或是“去哪儿呢”,然后我回答,相互点头笑笑,没有别的话。他话不多,不爱说笑,偶尔有女孩子逗他,他会好脾气地笑笑。
看起来我们都乐于做人群里不起眼的那一个。
他对于我是独特的存在,在他眼中,我依然不起眼。
日记本里,代表他的只是一个字——杨。
我不爱写他的全名,只用一个字,就像是我的专属称谓。
大一的课程安排很轻松,刚从高三炼狱里熬出来的苦主们终于逮到自由的补偿,男生们逃课打游戏,女生们翘课去逛街。我也只想天天躺在寝室看小说,但事实是,我天天抱着书本准时准点上课、上自习,成了一个好学生……因为,他从来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连谁都可以敷衍过去的基础公开课,也堂堂认真,从不见敷衍。
那么我也只好不逃课,只好每天早一点赶到教室,找个前排角落坐下——这样就能每天看着他走进教室,看他坐在邻近位置,低头写笔记、皱眉思考、走神发呆;偶尔他会坐在我附近,走过我座位时,会点头笑一笑。
这样,我就连下着瓢泼大雨,室友都赖床翘课的早晨,也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高高兴兴地去上课,像是去约会。
她们说:“南南这丫头,跟杨晨希一样怪。”
我听见这句话,心里膨胀出按不下去的窃喜,像得到某种承认。
然而他的与众不同,并不只我一个人发现。
每次听到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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