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国物语》第112章


“嗯?还蛮重的。”
将布袋反过来倒出一个平面四角形的小石头,以及雕工精致的圆形玉环的一部分。
“请您把平面石头翻到背面瞧瞧。”
“?。。。呃、这是!?”
是州牧官印。不、正确的说法是,官印的一‘部分’。在不破坏印章本身的情况下,尽可能将表面削去薄薄一层就是这块四角形石头。
“此外这边的圆形玉环是玉佩的一部分,其它部分正在搜索当中。”
官印与玉佩是州牧权威的象征。而且也是茶家众人正虎视眈眈,想办法逮到机会据为己有的物品。
“削开官印。。。一般会这么做吗?倘若有所损坏该如何是好!”
“而且官印是藏在馒头里,玉佩是金色便盆的装饰品。”
“。。。。。。啊?”
“您不认为这个做法很像那个男人的作风吗?把东西藏在这种地方简直就是瞧不起人。”
不知为何,瞑祥对浪燕青的恨意比以前更加强烈。
“。。。你居然有办法找得到。。。”
“呵、没想到我会把馒头一个一个剖开来检查吧。”
这个搜索行动让流通到金华的物品——尤其是食品完全报废,损害数目正不断扩大,但瞑祥等人并不以为意。
“只要有了这个,州牧就没有用处了,接下来只要留在座城市等待对方前来即可。”
“好。。。可是,真正的红家女娃儿人在哪儿?不是要嫁给朔洵吗?”
“小丫头很快就会主动自投罗网,为了领取官印跟玉佩。我已经完全布署妥当,接下来只需要替朔洵少爷准备新房就够了。”
草洵听到冷不防被提及的二弟名字,忍不住眉心收拢。
“对了!朔洵,那小子人在哪里?”
“二少爷说一看到‘杀刃贼’会害怕,所以我为二少爷安排了另一处宅邸。”
“这小子还是一副软弱无能的德性——懒得理他,对了瞑祥,我私下有事想跟你谈谈。”
“大少爷有什么事?”
“你别再跟着祖父大人,投靠到我这边来吧,连同‘杀刃贼’一起,我会让你们获得应有的回报。”
瞑祥面露浅笑。
“您意思是要推翻仲障大人?”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死抓着权力不放有什么用?”
“说的正是,您只要再等待一些时日,权力自然就会落到您的手中。”
“假如决定继续等待,又何必跟你提起这件事。我看老头子一时还死不了,甚至可以肯定至少有办法再活个十年,我怎么可能等那么久,你觉得如何?”
“为求将来的发展。。。”
我会考虑看看——瞑祥的笑意转深。
第五章 商业都市·金华
世界上,的确有种人只要一出现就会大放异彩。
无论处在如何杂沓混乱的人群之中,都能够以他为核心形成圆形空白地带,站着不动就能吸引众人的目光,走起路来动辄被路人误认成街头卖艺的江湖艺人还赏钱给他。而且每个人心中首先都会浮现相同的想法。
(那个人。。。)
(嗯、那个人绝对。。。)
(除却那身怪异的打扮,可是个美男子呢。。。)
然而当事人对于周遭的众说纷纭全然不以为意。因为滚滚红尘在他眼中形同另一个次元的世界。最令他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一直找不到适合的居所,他一心向往在深山幽谷结庐筑居仙人般的生活,远离尘嚣,逍遥悠然为乐,闲暇之余又能云游四海。无论市井小民对他如何表示兴趣与关心,他眼中只有自己热衷的事物,因此并未造成太大的问题。
此外乍见他这身打扮的人,得知他抱持着“向往成为仙人”这个不着边际的妄想之际,都会在内心低哝着几乎相同的句子。亦即:(打扮得这么花俏?还有那个耳环光一颗就能买一栋房子了!)
此外他会突如其来吹起笛子。他的原则是有逍遥的生活当中,风雅的横笛是不可或缺的物品。
只是他吹的笛子实在太难听,一直学不会吹奏横笛对他而言可说是唯一的缺点吧。不过他自己倒是真的有些相信自己其实技巧还算不错。原本他理应累积了高度的音乐素养,不可思议的是唯独自己吹奏的笛声传入耳际仿佛成了一种幻听。
他的一名兄长如此描述他。
“他是不折不扣的天才,也是不折不扣的怪胎。。。也就是只有一纸之隔?”
话说,今年刚满十八岁的他,这一年来虽不是出于本意也涉入不少俗事尘务,由于这是当初已经说好的约定实在无可奈何,此外从中得到不少收获也让他感到开心不已。
因为他有生以来头一次结交到朋友。为了重返旅行之际惬意自在的生活,在完成与兄长们的约定之后不得不与这些朋友道别,不过他暗地决定,如果他的朋友愿意,大家一起旅行也无妨。这对于身为不折不扣的怪胎、喜好孤独、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他而言,可说是破例的善意。事实上面对这两位难得的朋友——他喜爱比自己年幼的矮小少年的温柔和善,少女的怒骂声让他感觉很舒服。尤其是他特别欣赏少女的厨艺,原本拜托少女担任自己专用的厨师,结果遭到严厉拒绝。现在回想起来是拜托的方式不对。
(呼。。。早知道就改成:‘不需要为贫穷与平庸的姿貌烦恼,因为你练就了一手高明的做菜技巧,有了这样的一技之长,你一个人也可以勇敢的生活,所以要不要跟我一起走?’才对。)
最后两句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细节。
总而言之,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内心依旧雀跃不已。因为他就要与久别的朋友重逢了。
于是他踩着轻快的步伐,穿过金华城的城门。
守门士兵并未对他进行搜身检查。
“瞧,这里就是金华。”
临时雇主琳千夜自鸣得意的如此表示。
商队的载货马车驶向另一道城门以接受盘查手续,秀丽等人则由正前方的大门通过。一如先前那样,千夜一行人只需要拿出木简,几乎不用搜查便可直接通过。
生长于王都贵阳城下的秀丽一路走来并不会大惊小怪。高耸的城门以及毗邻的商家跟贵阳相较起来等于是小巫见大巫。不过。。。她欹斜着头。
“。。。这里,是茶州最大的商业都市对吧。”
“是啊。”
“不觉得有点不对劲吗?为什么一点活力也没有?”
整体的气氛非常诡异,根本无法与贵阳比拟。提到商业城市,理应是个到处可听见远比州都来得气势十足的吆喝声此起彼落的热闹场所才对。人潮虽然拥挤,所有人的表情都一样,感觉有些紧绷、阴沉。
千夜喟叹一声。
“。。。我想,再过些时日就可以了解是怎么回事吧,现在打算怎么办?已经到达目的地金华了,要到我的住处来吗?”
“不了,我等会有事待办,等事情结束以后再抽空前往向您辞行,二胡跟甘露茶麻烦您搁着就行了,您会住哪家客栈?”
“这里有我家的别院,所以不必住客栈。只要说出菊公馆,我想每个人都知道怎么走。”
“我明白了。”
“香铃。”
是!秀丽回过头来,千夜则是难得把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
“。。。呃、没事。我直接回公馆,接着就不再出门,你随时可以过来找我。。。希望你不要对我那么冷漠。”
“可是,少爷您一直不道歉。”
“为何要道歉?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
望着千夜顽皮的笑容,秀丽忽然回想起一年前的事。
有一名青年也是一样冷不防吻了秀丽的唇,也说出相同的话。
“孤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坏事。”
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满不在乎的态度让秀丽接下来能够以平常心与之面对。说他是笨呢?还是顾虑到秀丽的心情。
以前一定毫不考虑选择前者,但现在反而不明白真正的他是哪一个。
有时像个小孩一样,但有明他又展现出理智成熟一面——“香铃?你有心事哦。”
“。。。在思考一些事情,那就是菊公馆对吧,我应该在今天之内就会登门拜访。”
“嗯,我等你。”
与笑容可掬的千夜道别以后,秀丽快步走入人群之中。
这是最后一次见到“他”。
“。。。总、总觉得巡逻的人长得好像凶神恶煞。”
面露凶光的男子身着军装在路上阔步前行。若非一身军服,这些人的恶形恶状被误认成山贼或强盗也不为过。路人低着头快步走过,尽量不与他们四目交接。与其说是保护这座城市,不如说是把整个街上的气氛搞僵或许比较正确。
“而且人数怎么这么多?好像在看守什么东西一样。”
秀丽叨叨絮絮的嘟囔着,终于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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