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首道文集》第171章


毛泽东看到这个《发言提纲》后,在写给谢老的信中说:“此件很好”
,“关于参议会改人民代表会议,我想对内对外都是有好影响的。”并在党的“七大”会议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里,明确提出“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
…… 905
廉洁奉公的楷模 秉公执法的典范 —38—
举政府“
,“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
,“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后来,中央决定召开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因形势发展很快,未能召开)
,谢觉哉受中央委托起草了发给各解放区参议会、政府的通电,正式使用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名称,使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我国根本制度开始付诸实施。因此,薄一波在一篇文章中认为,这件事是谢老“一个有历史意义的创议”。
解收后,谢老在担任内务部部长的10年里,十分重视新中国的政权建设。 他认为政权建设的中心,是建立与健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 他在第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不知流了多少血才取得政权,所以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爱护政权。 而爱护的方法就是“把政权拿在自己手里来行使它。行使它的具体关键,就是人民选举各级国家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为了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会议,谢老提出了许多具体的重要做法:一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开会前,一定要有充分准备;开会时,要使代表能畅所欲言。人民代表对政府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查,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加以系统整理,变成集中的意见,作出简明的决议。 谢老在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又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使之形成巩固的制度,以领导与保障国家的各项建设工作。”
…… 906
—48—王首道文集
五、人民的好法官
谢觉哉既是革命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也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谢老在青年时代即常常见义勇为,帮助穷人打官司。 参加革命后,他研读了大量法律书籍和中外古今案例,并以马克思主义观点,运用到立法和司法的实际中,他从而成为我国的第一代革命司法领导人。 他在最早的中央苏区时期,即参加制定了中国人民的第一部《选举法》和《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条例》、《税收条例》以及《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犯条例》等,这对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我国初期的立法工作作出了贡献。 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兼任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长、内务部代理部长和最高法院主席,又为我国的革命司法工作和审判工作创造了实践经验。 树立了执法的意识。谢老在担任中央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长兼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期间,着手创立革命司法制度,要求创立一套适合边区形势和风土民情的法律、法规和单行的司法条例,以及新的审判形式。 谢老将他的司法观点写信给毛泽东,有时还亲自和毛泽东交谈。 毛泽东很赞成谢老的观点。 他经常主持召开司法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和改进司法工作状况。 他还创办了中国革命司法史上第一个司法讲习班和第一个司法研究会,以培养革命司法人才。 他要求司法人员要有渊博的学识,要有才干,办案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案案公正准
…… 907
廉洁奉公的楷模 秉公执法的典范 —58—
确“
,要“敢于碰硬”
,反对逼供信,反对贪脏枉法,强调要“建立正规的法制,克服政治上的游击现象”。要认真纠正错办的案子,并坚持亲自审理重大案件。他要求“司法的人,要懂情理。 要懂得不尽情之理和不合理之情,然后断案就会合法,得到人民的拥护”。
1945年11月,根据中央决定,在边区政府成立了宪法研究会,谢老为负责人。 他首先组织批判国民党政府起草的“五五宪草”
,同时着手进行新民主主义宪法的起草工作。 他在革命的《宪法草案大纲》中,对于未来的国体、政体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和选举制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46年6月,中央书记处批准,在宪法研究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谢老担任主任委员。 他代表中央法研会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发誓努力自己的立法工作以迎接你所指挥的伟大的中国解放的胜利。”
他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观点,坚定鲜明地指出:“中国要有自己的立法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他认为,“合情合理,即是好法”。在谢老历来主张的这些立法原则下,1946年11月28日,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法律研究会完成了中国第一部全新的革命的宪法草案,即《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同时还起草了民法、刑法和土地法等。这对中国人民和中国革命是个开天辟地的大贡献。1947年3月7日,根据中央决定,法委会撤离延安,转移到山西临县后甘泉村。 在这里,他们冒着敌机轰炸,为迎接全国解放,起草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和其他几个法律草案。 他要求“新的法律,不止内容要冲破旧的范围,而且
…… 908
—68—王首道文集
形式也不容为旧的形式所拘束,要使广大人民能了解“。
当年10月22日,谢老带着这些草案,西渡黄河,重返陕北,向党中央汇报。在佳县白云山上的中央临时住地,谢老和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中央领导人讨论了宪法和几个法律草案。从而为新中国的成立作了充分的立法准备。根据形势的发展,中央转移到河北西柏坡。 在这里,中央对法委会的工作又作了进一步的安排。 刘少奇和谢老具体谈了立法意见。 谢老便集中精力起草《县市村民主政权组织纲要》、《县市村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和《危害解放区治罪暂行条例》。刘少奇看到这些条例后,给谢老写信说,这几个条例很及时很实际,要求尽快起草其他法典。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谢老担任政府委员、司法部部长。 他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办司法训练班,为新中国培养第一批司法干部。 他坚持亲自写讲课提纲,并每天讲课3个小时。新中国成立后,谢老在担任内务部部长期间,继续参加第一部宪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并主持起草了《选举法》和几个组织法。1959年3月,谢觉哉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他到任后,首先提出切实改变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他强调要恢复法院的正常审判制度,把案子办得“更准确、更细致、更踏实,做到不纵、不宽、不漏、不错”。他并提出了几条改进全国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要普遍建立与健全人民法庭的组织和调处委员会的组织。 二是要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最近几年办理的案件,进行清理检查,对于判错了
…… 909
廉洁奉公的楷模 秉公执法的典范 —78—
的案子,必须坚决纠正。 三是要大兴讲理之风,要以判案不讲理为可耻。 四是训练法院干部。 五是要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执行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所赋予的任务。 六是要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亲自抓案子。 谢老为了实现这些要求,不仅亲自办案,典型示范,而且深入到全国各地法院,查大案要案,亲自查看案卷,从而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使法院这一专政工具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也更好地保护了人民的正当权益。谢老一生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是人民的好公仆,也是人民的好法官。
注:与宋任穷、习仲劾、伍修权、马文瑞合作。原载《人民日报》194年7月10日
…… 910
—8—王首道文集
前事不忘 后世之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
195年3月8日
今年8月,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回顾中华民族抗战的艰难历程,再现波澜壮阔、迂回曲折、可歌可泣的历史画卷;缅怀中华民族的抗战?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