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震撼》第23章


这次象岗古墓出土的织物,经丝绸专家王汗和助手吕烈丹的研究发现,是以丝、麻两种纤维为主,其中又以蚕丝纤维占绝大多数。织造的丝、麻原料,可能属于本地自产,尤其是比较粗糙的麻布,产于南越国境内的可能性较大。除织物外,在西耳室中还出土一筒丝绵,证明当时的工匠已知利用埠丝后的碎乱蚕丝制绵,同时也说明南越国很可能有缥丝工匠及作坊,如此才能将缴丝后的碎丝集中并加以梳理、打制成绵。
汉代是中国纺织工业大发展的时代,从纺织原料的练制、缀丝并捻,以至平纹织作、提花、染色、徐层、定型整理等各种工艺技术来看,都已发展到空前的高度。在织作机器方面,出现了生产率较高的斜织机、多综多摄纹织机,并诞生了提花机的雏形。因此,汉代能够生产多种多样的织物,从一般的绢类平纹组织到高级的菱纹罗、绒圈锦均能织造。在染色方面,以朱砂涂染的织物色泽鲜艳,经久不变,故颇为流行,而且成为贵重的织物。上述汉代常见的织物,如绢、纱、绮、锦、纹罗,及编织物“组”,在象岗古墓中均有出土,连工艺颇为复杂的绒圈锦也有发现。这些织物的制作,除一般织机外,还需要有提花装置。从这些织物的工艺来看,与中原所出织物十分相似,但史籍中没有汉廷向南越国赐丝帛的记载,仅《汉书·南粤传》有汉文帝赐衣“百褚”一句,面象岗古墓中出土织物不仅品种多而且数量大,以绢作各式器皿的包装,其耗费尤为惊人,简直已经有视绢帛如草筒的气势。就南越国而言,如果当时没有自己的织造业,如此大量用绢是难以想象的。由此推测,当时南越国至少已经有了官营的织物制作作坊。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土丝织品最多的西耳室中发现了两件青铜印花凸版,其纹样与长沙马王堆一号墓的金银色印花纱相似,尺寸稍大。这套印版的发现,说明南越国宫廷作坊中已有印花工艺,墓中的印花纱应是当地印染的。
象岗古墓出土织物的原料、色泽、图案、工艺等,有很大一部分与中国同期织物十分相似,它们有可能是汉王朝赐给南越国的礼品。但是,也有一些织物,如超细绢、黑油绢、云母研光绢、绣纱等,尚未见于其他地区,故此也不能排除这一部分织物是在当地制作的可能。从墓中用绢数量之大、耗费之多来看,如果没有当地的织作,如此糜费滥用是不可思议的。《汉书·地理志》也曾说,岭南南端海南居民亦“桑蚕织绩”,而且是苎麻的产地之一。由此看来,汉代南越国完全有可能拥有自己的织造作坊。如果这个推断成立,对于研究汉代岭南的手工业经济,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又一个重要信息
在西耳室众多的青铜器之中,除鼎、钟、提筒等器物外,还发现了11件青铜制成的匝,其中有2件较大。匝通体呈方形,直口,小平底,中间窄两头宽,底部平坦,体通长27厘米、宽24厘米、高11;5厘米。出土时两匝重叠套放,中间填以纤维质的衬垫物,表面有丝绢及竹筒残片。两匝的衬垫物色泽微黄,质地细密,极薄,成片状并带有铜锈绿斑,部分碎片卷曲折叠,发现时,考古人员惟恐弄坏而没有展开。从外形上看,各碎片厚薄不均,较厚的为多层叠压所形成。面对这些形状特别的碎片,现场的考古人员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一种纸,如果真的是纸,那就是一个重要发现。为此,发掘队决定将少量样品送往北京故宫博物院,通过文物专家顾铁符鉴别,并转交中国社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潘吉星作技术鉴别。潘吉星受领任务后,先用4…倍放大镜对其表面结构作了观察记录,而后亲赴广州了解样品出土的具体情况,并以和先前同样的方法对纸状物作了现场观察。观察结果表明,纸状物的基本成分是排列方向不规则的纤维,绝大部分纤维处于分散状态,但纤维分布不甚均匀,各处疏密不等,因而厚度不一。从表面上看,纤维上有铜锈绿斑,各碎片均呈灰黄色,而厚的碎片由若干层压叠面成。同时在纸状物碎片上,还可看到少数未松解的小股绳头或线头。播吉星将纸状物样品与已知植物纤维,在放大镜下作对比观察,发现测试的出土物样品与已知植物纤维纸在表面纤维分布和交结方面有同样的物理结构。当他把测试样品与已知植物纤维纸同在显微镜下分析对比时,所得结果与低倍放大镜下的观察结果相同。这个结果表明,出土的纸状物测试样品表面由分散的纤维构成,它们按不规则的方式和方向作密集的交织,其表面物理结构与纸完全一致。这一点,在高倍显微镜下所看到的情景更为清晰:遗憾的是,由于象岗古墓室内曾长期为地下水所浸泡,墓内壁上仍可见有明显的水线,墓内铜器、丝麻织物、玉衣和玻璃等,都因地卜水的长期浸泡而遭腐蚀和破坏,因而使潘吉星难以判断纸状出土物植物纤维细胞的微细结构,也无法测量其单个纤维的长宽度::尽管后来播吉星还一度动用电子显微镜,但仍没有找到有效方法和手段具体判断样品中的纤维属于植物纤维中的哪个种类,只有那线分散的纤维交织在一起的未松解的小股绳头或线头,可判断为麻纤维。这是惟一可辨别出的一种纤维种类。
不过潘吉星对样品纤维的宏观结构,在放大镜和显微镜下,甚至通过用肉眼观察,仍作出了如下技术判断:(1)样品不是任何纤维的纺织品,因其表面没有纺织品所特有的成股纤维之纵横交织的规则经纬纹,而同墓出土的丝绢和麻布虽已腐烂,却仍明显可见其成股纤维的规则经纬交织;(2)样品的植物纤维是分散的纤维,作密集的不规则交织,不见有同向排列现象。通过高倍显微镜分析可以初步判断,样品中的植物纤维不是单纯一种,而是由一种以上的植物纤维组成,或者是以某一种植物纤维为主,而杂以别的植物纤维。
既然样品为纤维组成,又排除其为纺织物,那么,按照潘吉星的推断,样品的属性只有两种可能:它或者是纤维堆积物,或者是纸。但就潘吉星在象岗古墓所看到的纤维堆积物而言,它与纸状物同出于西耳室内,不过纤维堆积物放在平板玻璃铜牌饰上,而不是与铜匝在一起。通过对这些纤维堆积物的标本用放大镜仔细观察,发现纤维堆积物是丝绢残迹和动物质毛类,较厚,多作单向排列,没有层次,与纸状物样品呈现分散的纤维有明显不同之处。除此之外,潘吉星还在该墓内看到堆放在一起的粗麻绳,这些麻绳虽已被水泡烂,仍可见其明显的绳纹,而不是分散的麻纤维,与同墓内的纸状物也不相同。由此可见,象岗古墓出土的纸状物由植物分散的纤维组成,作密集的不规则异向排列交织,有若干层叠压在一起,可逐步逐层揭开。它既非纺织品,亦非纤维堆积物或仟何其他自然纤维构成物,但却与纸的表面有同样的纤维物理结构。因此,潘吉星把它判断为早期的植物纤维纸。这类纸与1957年西安溺桥出土的西汉纸有不少相同处,属于同一个技术等级。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造纸是东汉和帝元兴元年(105年),由中常侍蔡伦发明,这个说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学界所公认。但是,到1957年时,考古学家在陕酉酉安骊桥的一座古墓里发现了西汉古纸,其制造时间比蔡伦造纸说提前了100多年,这说明纸的出现应在东汉之前就已存在。1974年在甘肃居延也发掘出西汉时代的麻纸,1978年在陕西扶风县太白乡又发现西汉古纸。这些考古发掘中发现西汉时代的纸,证明了蔡伦的发明是在这些早期纸的基础上所创造出来的。据专家考证,中国南方虽然至少在晋代已经能造纸,但与中国南方毗邻的林邑、交趾(越南)、真腊等地,_直至宋、元、明时代尚不会制纸。而东南亚的李泥、爪哇、满刺加到郑和时代尚不用纸。由此可见,中国纸是沿陆路而非海路传到印度去的。至于造纸法何时传人印度,学界尚有争论。但巧世纪郑和下西洋时,随行的马欢在榜葛刺(孟加拉)已经看到当地用树皮制成的白纸,光滑细腻,“如鹿皮一般了”。
溺桥纸出土于西北,象岗纸发掘于岭南,两者类似,又属一个时期‘,因保存条件不同,象岗纸受到地下水的长期浸泡而使强度大减,纤维细胞组织遭到破坏,但它与镶桥纸一样不容置疑。浓桥纸和象岗纸同属汉武帝时期,它们有可能是各自独立发明的,也可能是通过技术传递,一方受另一方的影响而完成的。到底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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