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奴》第218章


晋军于河上。”
陆简自然知道白马的意思是,他是想凭一张嘴说服崔家,让对方知道他的人品与远略,而后不计前嫌相助于他。
“我不是不信你,我是不信崔家人。他们故意为难你,哪有什么气度可言?”陆简觉得白马疯了,“我看,还是找岑大侠来帮忙,去崔氏那边咋呼一番。”
白马摇头,道:“清河崔氏,故齐国之公卿。而来千载,子嗣延绵不绝,必定有过人之处。”他长舒一口气道,“惠帝将我封至清河,多半是董晗将我和岑非鱼的关系说给他听过,他没考虑到当地豪族的势力。崔氏世代居于此,朝廷莫名其妙地派来一个白吃白喝的侯爵,他们怎能不惶恐?他们怎能不多心?设身处地、易位而思,这些我都能明白。”
白马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失笑,道:“而且,你有所不知。魏时,崔家有高士崔琰为东曹掾,清忠高亮、推方直道,是冀州贤士皆之首。只可惜魏武帝疑心重,将此人冤杀了。你让岑非鱼去以势相胁?我可不想和崔家撕破脸,我还要在清河混呢。”
白马说罢抬头,却见陆简已站在门外,见自己看他,便回以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道:“不是要去崔家吗?走吧,马都给你备好了。”
陆简同白马一同走出侯府,边走边说:“若是他们硬气,老子就日了他们世族里的美貌小公子,一天日一个,两天日一双。”
白马随口道:“你行不行?”
陆简:“老子可是号称建邺金枪小霸王!若换成江湖地位,自不逊于岑非鱼的。”
白马:“你……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
“这事儿是天生的,还用发现?”陆简莫名其妙,仿佛知道了什么隐秘,贼兮兮地问,“难道你不是?”
白马点点头,道:“自我知道自己有喜欢别人的能力开始,我喜欢的就只有岑非鱼一个人。”
第101章 借粮
清河崔氏树大根深,子弟遍布北方各王侯幕府,上至洛京朝廷、下至县官乡贤,不分地域、不论朝代,政局中都不乏他们的身影。
如今,崔氏中人丁最兴旺的一支,就在清河,族长崔谅乃崔琰兄孙,曾在周朝任尚书、大鸿胪,因年事已高而辞官归故里,在北方诸州县俱有贤名。
白马觉得崔家能在历朝历代都混得如鱼得水,并非因为他们的子弟皆为贤才,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审时度势。
审时度势,非是看一时之势,而是预料天下大势。白马自见到崔谅的面开始,就没有端着任何架子,亦未言及借粮,只是同对方闲谈、饮酒。
两人谈了一日,陆简一直在门外候着。
崔谅见到陆简的表现,甚感异之,问白马:“你府中主薄,是何许人也?”
白马知道,对方定然已经将自己查的清清楚楚,自不敢谎报,而且崔谅有此一问,更多的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展示自身的机会。
白马答道:“陆简是并州军的子嗣,父兄蒙冤获罪,他不得已落草为寇。因缘际会,我同他不打不相识,看他既有武功在身又能读书识字,是块儿好材料,不愿见他被耽误,便将他从匪窝中绑了出来。”
“你有将军风度,治下有方。”崔谅点点头,又笑道,“不默守陈规是好事,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
白马闻弦音、知雅意,清楚崔谅是在说,抢劫山匪的事情虽能解一时之困,但毕竟书是荒诞不经的事情,绝不可多做,便从善如流道:“在下不敢为朝廷增添负担,可堂堂清河侯,是圣上御笔亲封的,在下若做不出个好模样,实在有愧浩荡皇恩。先前情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如今我自当刀枪入库,为清河做些实事。”
直到走出崔府,白马亦未提及借粮的事情,陆简信他,没有多问。
三日后,陆简兴高采烈地冲进书房,告诉白马:“崔家送粮过来了!还不是说借给你,只说给你。你怎么说服崔谅的?”
白马早已料到,说:“还是多亏了你。”
“我?”陆简大惊,“因为我长得好,崔谅那老头儿看上我了?”
白马失笑,道:“你这模样,流里流气的,可当日站在门外,整整一日都没动过。崔谅见了你,自然知道我治下有方。所谓‘见微知著’,就是如此。他们这些老狐狸,看人很有一套。”
“说这些做什么。”陆简倒不好意思起来。
九月廿三,冬至。
白马清早起来准备练功,推开窗户,发现外头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雪。他看见轻缓飘落的雪花,天地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雾,不禁放慢动作,披着件外衣,趴在窗边抬眼看雪。
寅正四刻,天刚蒙蒙亮,雪沫子像干粉一样飘摇散落,覆在飞檐翘角上,相互堆叠继而滑落,发出沙沙响声。远山群峰,枫叶尚未凋尽,枯黄中夹杂着丝丝绕绕的火红,仿佛静夜中无声燃着的碳火。
十一岁遭逢变故,而今已是七年过去。
白马懂事以来,所过的日子里,总是苦痛多过快乐。但有关痛苦折磨的记忆,从不会在他心中停留多久,毕竟,人要向前走,就不能总回头。这些年,不分白天黑夜,他咬着牙不断向前走。刻在骨头里的苦难,让他飞速地成长。
昨夜,他向外倒了一盆水,现下,回廊朱红的梁柱上,已蒙着一层薄薄的冰。
冰面光亮如镜,映照出白马的模样——他才十八岁,外表是那样地新鲜,光阴的河流从他身上缓缓淌过,没有留下泥沙,只令他的颜色更加好看。赤红长发色若晚霞,入冬以来他懒得打理,就把头发编成了几条四股小辫坠在肩后,行动时辫子扬起,全是少年意气。他的眼睛长大了一些,双眸从灰绿变成了浓绿,像迷人的秋日湖泊。
一颗雪花落下,映在白马双眸中的湖泊里,飘飘摇摇,最终停在他的鼻尖上。
白马觉得鼻尖一凉,伸出食指,用指尖按住那一点雪,再抬起手指时,只见雪花已化成水。这一滴水聚在他的指尖,照出了他的眉眼、他的房间、桌上的刀剑、书橱里的笔墨,仿佛一面无所不包的尘世镜,让他看见生命中已有过的悲欢离合,忽觉光阴飞逝,转眼就过了一年又一年。
当一切悲欢都如江水滚滚东流,白马指尖那面尘世镜中浮华幻象扫清,最终浮现出来的,只剩下一个岑非鱼。
“七月里,他被我强行赶回鄄城,至今已是三月过去,我却没有收到他半点音讯。他该不会是生气了吧?”白马抖抖脑袋,不敢细想,迅速洗漱一番,跑到后厨去找东西吃,“我何曾想与他分开?可我不能做个没本事的人,纵使他喜欢我,我却没发喜欢自己。唉!待会儿就去鄄城看他罢,希望他别真的生气。”
“可我不能惯着他的横脾气,得找个什么借口。”白马心里犯嘀咕,嗅着一股高墙隔不断的浓郁鲜香,几乎是闭着眼睛就走到了厨房,心里犯起嘀咕,不知自家这做什么菜都跟豆腐渣一个味的厨子,厨艺何时变得如此精湛了,便又忍不住小小地思念了一把岑非鱼,心道:“有了!我叫陆简一起,拉上百来个兄弟,就说是去他那踢馆的。”
厨子背对着白马,埋头在煮着一大锅羊汤。
白马见灶台上摆着数个小碗,碗里已装好骨头汤,毫不客气,端起来就喝,一面咂巴着嘴,一面想:“羊肉是我的,厨房是我的,这么大个宅子也是我的,还有外头的农田,农田上的收成,竟然都是我的!我还有什么可烦心的?”他像是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是一个坐拥良田美宅的侯爷了,喝过一碗汤,将羊腿啃得只剩一截光溜溜的骨头,便又端起另一碗,心道:“这汤是我的,想喝就喝!”
待到第四晚烫下肚,白马的肚子已经微微鼓了起来。他舔着碗沿,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这汤的味道太熟悉了,就像是岑非鱼做的一样。他觉得莫名其妙极了,心道:“真是奇怪,想他都想出幻觉了。我怎会这样想他?”
“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丈夫独自打拼,三个月来对我不闻不问。侯爷给我评评理,你说我怎摊上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夫君?”那厨子不知何时,竟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了白马背后,颠着大勺,给他手中的空碗里放了几个白胖胖的大馄饨,“难道,他还在为几年前我抢了他几个馄饨的事情生气?”
白马听出岑非鱼的声音,一手拿着碗,看着碗里的馄饨,不舍得放下,喊完便喝汤一般,一口气将几个大馄饨吞下。他烫得险些灵魂出窍,放下空碗转过身去,果不其然,映入眼帘的就是岑非鱼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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