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自大星辰海》第186章


“没事。”
林芽回答的迅速又果断,“你去吧。”
她给嘴巴拉上拉链,
“我死也不说。”

参加这个节目这么久,林芽见过导演的侄女,选管的亲妹妹,娱乐公司董事长的闺女,还有某富二代的女朋友。
但转来转去,她发现,这才是最可怕的一条金大腿。
——霍星朝的。。。。。。feat对象?
。。。。。。
第161章 Pick Pick Pick 我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
之茜以前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她接触过无数工作狂异性; 不管是叔叔辈的; 还是小鲜肉; 都没有哪一个让她觉得; 他们工作的样子,比平时喝着啤酒撸串帅多少。
但是今天,她突然对这句话有了那么一点浅薄的认知。

霍星朝正坐在外边听她之前唱的那一句歌词,垂着眸,嘴唇微抿,指节漫不经心地扣着桌面,侧脸线条很漫画。
从之茜这个角度望过去; 确实帅的一匹。
当然; 也有可能是粉丝心理作祟; 觉得偶像不管做什么都帅的不行。
哪怕他跟一般人一样喝着啤酒撸串。
。。。。。。
之茜定了定神,把思绪放回到自己的歌上。
“我还是习惯一个人走~”
“走字再拉长一点,我还是习惯一个人走,像这样; 最后音调往下降; 不要上扬。”
“我还是习惯一个人走~”
“最后不要上扬,往下沉,我还是习惯一个人走,明白吗?”
。。。。。。
这一句歌词,之茜已经重复了大概有三十遍了,但就是达不到霍星朝的标准; 眼看着时针渐渐往下转,不一会儿就转到了接近六点的地方。
之茜下午一点开始录,到现在快六点,已经过去足足五个小时。
——但依然只录好了半首歌。
之前她不是没录过歌,《百分之十》上一次比赛,她们就是一组一组到录音棚里录了半开麦的带子。
虽然,之茜这一组因为有基础比较差的组员,录的很慢,但最终也只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
不过跟那个时候一直称赞之茜的录音老师比起来,霍星朝的要求简直严苛到让人想哭泣。
男人微微勾唇,带出一点笑意,
“行了,先吃晚饭吧,吃完再录。”
之茜胆战心惊地走出来,发现霍前辈居然没有生气,反而优哉游哉地把外卖端到后面的桌子上,还绅士地递给了她一双筷子。
小姑娘握着筷子,提前自觉道歉,
“对不起,是我太耽误您时间了。”
“唔。”
男人不置可否,打开一碗汤,发现是鸡汤之后,又嫌弃地挪到一边,语气懒洋洋的,
“还行吧。”
还行?
还行是个什么意思呢?
“还行就是还行。”
霍星朝仿佛猜出了她的想法,笑了笑,
“不用紧张,一首歌录一个下午是正常的,你是新人,有些小问题可以原谅。”
“是,是吗?”
之茜第一次在业务能力上受到他的肯定,简直就是受宠若惊,连手里捧着的饭盒都差点掉到地上去。
他挑眉轻笑,没有多说什么。
倒是之茜想到什么,问他,
“对了,那个前辈,今天助理叔叔去找我的时候,林芽也在,所以知道了我要过来录歌的事,没有关系吧?”
霍星朝想了一会儿,
“林芽是谁?”
。。。。。。
“林芽就是也参加《百分之十》的一个选手,她今天上午排名在第五名,您记得吗?”
“哦,选手啊。”
他点点头,不是很放在心上的样子,漫不经心,
“没事,反正演唱会开的时候全世界都会知道的,不用在意这个。”
小姑娘乖乖点头,
“好的。”
“对了,你喝鸡汤吗?”
“啊?”
“你不喝我就倒掉了。”
霍星朝蹙了蹙眉,“这味道实在太难闻。”
“那我喝吧。”
之茜很高兴地答应,把鸡汤倒进自己的白米饭里,戳了戳,弄成一碗汤泡饭,然后舀了一口,好吃到让人忍不住弯了眼。
男人拧着眉毛看她,越看越觉得这姑娘好养活,啧啧称奇,
“你真是不挑食。”
“这鸡汤蛮好喝的啊,一点都不油腻,泡饭吃刚刚好。”
小姑娘笑起来,
“很多东西闻起来不好闻,但尝起来味道可好了。前辈,你吃过螺蛳粉吗?”
按照之茜的预想,像霍星朝这样对味道如此敏感的人,肯定没有尝过螺蛳粉,所以她完全是用卖安利的心情在问他。
却没想到,对方很干脆地点了点头,
“吃过。”
哦?
“王英雄给我推荐的,寄了我一大箱,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粉,吃一次就上瘾,所以我就烧了两包。”
话顿在这里。
之茜等了一会,没有等到下文,忍不住好奇,“然后呢?”
霍星朝垂眸,语气平平淡淡,
“然后我换了个房子。”
“。。。。。。”
之茜低头,肚子里一大堆安利的话顿时说不出口了。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居然还有点羡慕。
她每次在家里煮螺蛳粉,都被全家人嫌弃,负责洗碗打扫喷空气清新剂。
如果她要是和霍星朝一样那么有钱,她就专门买一个房子用来煮螺蛳粉,不影响任何人,也不会被任何人嫌弃。
不过说到霍星朝的新家,她顿时想起之前看过的综艺。
XVII的成员林北上过一个真人秀,有一期就是XVII四个人一起在队长家里聚会。
那一期节目,是整个综艺这么多季下来的收视最高峰,B站也能搜得到,一点进去,铺天盖地的弹幕,一半以上都是“哈哈哈哈哈”。
因为霍队长的家实在是太高科技了。
你压根搞不清楚哪面是墙,哪面是屏幕,随手不小心撞到了什么地方,身后的墙就“蹭”的亮起,脑袋上方传来没有感情的机器音,把人吓得个半死。
而且万一你要是一个偶然打开了某个房间的门,走进去,门“咔嗒”一关,你要想再出来,就必须完成各种数独游戏。
——简直就跟探险一样。
所以那期节目,XVII三位队员,在队长迷宫一般的房子里转来转去,最后都快哭了。
王英雄因为没有带手机,联系不到队长,只能在厕所里睡了半个晚上。
之茜好奇地问他,
“对了,前辈,你在《甜蜜生活》里的房子,是你的旧房子还是新房子啊?”
那么有趣的房子,如果被两包螺蛳粉给污染了就换掉,实在是太可惜了一些。
“那是另外一栋。”
霍星朝随口解释了几句,“那栋房子在越城,我不常在那里住,所以设计的时候,就没考虑舒适度,完全是按照兴趣去设计的。”
“。。。。。。哦。”
真有钱。
但是对方突然挑挑眉,饶有兴致地问她,
“你想不想去看看?”
之茜一愣,
“去。。。。。。看看?”
“越城演唱会那天,刚好是我生日,所以演唱会结束之后,还有一个生日聚会,就在我家,你想不想参加?”
那当然是,超级想啊。
小姑娘戳了戳自己,“我可以吗?”
男人看她一眼,弯唇笑,
“别忘了准备礼物。”
。。。。。。

之茜不知道,自己这样“好高骛远”算不算是好事。
但她确实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把自己的目标放在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地方。
参加这个节目开始,三次排名宣布,从一百进七十,到七十进五十,再到五十进三十,她一直高居第一。
可她似乎并没有为这个感到多少喜悦。
每次测评比赛时,她脑子里想的,并不是要怎么比过身边的同学们,而是,她的表演跟导师们比起来,怎么样?
她很明白自己的优点,那就是没有短板。
但也很明白自己的缺点——没有长板。
如果她要脱颖而出,要不仅仅是在这一百个人里,而是在整个娱乐圈内都有一席之地的话,她必须地靠自己的综合实力和台风取胜。
“西西呦,你做不了歌手,只能做偶像。偶像和歌手,是不一样的。”
——这是微信聊天界面上,霍星朝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
发完这句话,他就上飞机,回越城了。
今天晚上,就是他个人演唱会的最后一场。
节目组给她们放了一天的假,把手机还给她们一天时间,组织了三十个人去聚餐。
之茜当然是请了假,下午就到演唱会场地开始练习彩排。
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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