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掌大唐》第263章


这说明女主人在家中的地位非常稳固,非常受宠啊,她们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不是。
既然他这个当主人的,都过上了没羞没躁的日子,总不能还让手下的那帮宠物们继续苦逼啊,是时候给它们开色戒了。
像是哼哈二将它们,不仅有着满庄子的土狗可以宠幸,还有李世民专程送来的那些,一看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强壮松狮犬等待着它们。
相比那些身材娇小的土狗们,这些眉眼和身材都很出挑的母松狮犬,显然更得哼哼哈哈的欣赏。
没几天功夫,原本强壮异常的它们,走起路来都有点发飘了,显然是身体被掏空了。
林森可不想它们后代还没出生,这俩货自个就把自己给玩废了,只好又一次终止了它们的幸福,老实的回来将养好身体再说。
在此期间,程怀玉时不时也会去到兰蔻那边,照看下那边的奢侈品生意,同时也是和其他的贵妇贵女们多多联系,增进下感情。
现在成了主母的她,考虑事情的角度自然又不一样了,夫人路线本就是她们必学的东西,相互之间交流学习下也就很有必要了。
如今有了郡君的名头在身,显而易见的她在这些女人们之中的地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悄然的提升了许多,这从其他人和她说话的态度中也能看得出来。
当然这和林森的实力提升,和家里的关系网提升,以及兰蔻本身都有着不小的关系。
虽然现在陆续的也有其他勋贵家中做出了类似的毛呢面料,可要论起面料的质感还有认可度,自然还是以兰蔻这边为此中翘楚,已经在勋贵圈子中占住了领头羊的位置。
羊毛衫,羊绒衫,毛毡布等等不同层次的衣物,虽然是针对着不同的阶层,可无一例外都是本品类当中的顶尖货色,算是彻底的巩固住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现在兰蔻这边,又多出了另外一种新的顶尖奢侈品,那就是曾经在婚礼上送给程怀玉的琥珀。
别忘了这东西的主料,其实就是松脂这类的植物分泌物,自然也是在林森的改造和催生范畴内的。
林森试验过的,直接可以把普通的松脂,给催生成原本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变化,才能生成的琥珀。
这种有机宝石,本就因为其稀有和美丽,而得到许多贵妇的喜爱,而且这东西也是公认的佛教七宝之一,被普遍认为具有驱邪避凶,镇宅安神的功效,所以受到的追捧是非常热烈的。
再加上相对于金玉宝石,这些东西可能会更少见一些,当它们在兰蔻这边上市的时候,那些贵女贵妇们的疯狂也就可以想见了。
鸡油黄的蜜蜡,血珀,翳珀、花珀、金珀,金蓝珀,这些相对常见的价格还算是一般的,再朝上还有着虫珀和蓝珀这类更加稀有的,价格比市面上能见到的那些个稀罕宝石甚至犹有过之,可还是挡不住这些不差钱的妹纸们的强烈追求啊,分分钟就要卖断货的节奏。
限量销售仍然是必须的,虽然对林森来说,改造出来的成本其实很低,有几棵活着的松树,就可以保证源源不断的供应各种琥珀,甚至品相堪称完美的虫珀也不是问题。
可所谓“物以稀为贵”啊,这玩意要是大面积铺货了,反而会影响它们的身价呢。
当然适当的稍多一些还是可以的,毕竟后世采集工艺那么发达,真正的天然琥珀,尤其是那些好货色,克价还是要超过黄金的呢,所以说这钱还是很有赚头的。
程怀玉这边忙活着的时候,林森当然也没闲着。
第三百三十六章 国粹
原本还有席君买和薛仁贵两人在身边,和林森之间有些亦师亦友的关系,没事还能相互切磋切磋,讨论一下,一起努力,共同提高。
可现在他们都上任去了,程怀玉出门的话,家里就会稍微显得冷清了些。
说起来这俩人年岁都不大,也就是十几岁的年纪,放到后世都还是中学生呢,还不够大学生的年纪,可如今都已经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了,官位虽然不高,名声却是不小。
想起他们,林森多少有些唏嘘感叹,却忘了自个这一世,其实也就是高成年不久呢,都还没到二十岁,虽然已经算是大唐难得一见的晚婚青年了,可放到后世来说,还是个水灵灵的小鲜肉呢。
只不过两辈子加起来,怎么也过了四十岁了,放到三十岁就有资格自称一声老夫的大唐来说,完全可以算作老人家了,再加上有些离奇的经历,心态难免会有些不同吗。
所以看待席君买和薛仁贵,总有种面对后辈的错觉,好像也没表现的太过违和的样子。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他这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李世民才仅仅封赏了一个长安县候的职位。
实际来说,单以他贡献出的几种产量超高的农作物,这功绩就足以让他赚上个公爵了,尤其是在他明智的放弃了由此带来的超高声望的情况下。
不过这些功绩又没法对外公布,以这个年纪就真个封公的话,引起的物议怕也会甚嚣尘上啊。而且也要顾虑着以后封无可封咋办啊?
李世民还想好好重用林森呢,总不能让他年纪轻轻的就回家养老去吧,在品级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压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反正林森对此早有思想准备,也不打算真个现在就开始混吃等死,所以反倒是乐得有现在这个状态。
趁着现在有空闲,希望工程自然是需要加班加点的完成的,其他时间他也会抽空整理下婚礼上收到的众多礼物。
本就得了他的照会,说是想要求些字画,那些个有名气的文官们,主要是还算是亲近的那些,都干脆的选在了婚礼当天,送上一些墨宝来作为心意。
而这对林森来说,不啻于一笔巨大的宝藏,精心的分类收藏起来,方便传承下去也是必须的。
当然他这边也不是说真个就变得僻静了,那些个差不多同龄的朋友们,包括勋卫中认识的,还有那些个二代们,可没有因为他暂时没有实职就瞧不起他,反倒是朝土楼这边跑的都挺勤快的。
一开始后呢,这帮老爷们大概都抱着和之前曾经差点踏破了土楼门槛的那些妹纸们类似的想法,无非是多过来看看那如梦似幻的庭院,欣赏下那些个发光植物的神奇。
这些家伙都是老爷们,夜不归宿怕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很多干脆就在土楼里过个夜,欣赏完美妙的夜景以后,也省去了连夜赶路的辛劳。
这样的美景,显然并不能持续多长时间,那些荧光蕈能够发光的时间本就很短,也就是那么几天而已,夜光树倒是维持的长久一些。
可即便再漂亮的景致,一直对着它看,肯定也会失去那份惊艳的感觉啊,更何况还是一帮子理性多过感性的老爷们,看过一次之后,触动就不大了,更多的就变成了跑来找林森喝酒。
可是见天朝死里喝,还要胡吃海塞一顿,对身体不好不说,也会显得太单调了一些吧,总要找些游戏来一起搞搞才好。
比武切磋就算了,这帮人都见识过林森那一身非人的本领,在他一个人单挑了七大高手组成的那个终极杀阵,毫发无损的干掉了那些顶尖好手以后,他们更提不起任何比武的兴致了。
即便是林森身边的那些护卫,他们也没那个信心一定能够打赢哪一个咯,这种找虐的事情,肯定就没人乐意干了。
偶尔玩玩象棋,也就是林森所“发明”出的那个战棋还好,一帮子家伙除了个别像是苏定方这样的未来名帅,大都是纸张肌肉不长脑子的货色,指望打出什么精彩的战略战术来也不太现实。
当然臭棋篓子也臭棋篓子的乐趣,像程家哥仨那般玩赖都能玩的兴趣盎然的奇葩也不是没有。
可林森是真个受不了自己这个发明者,逮着个人就被血虐一通啊,连那些个出了名的棒槌都能完胜自己,这感觉就太特喵的操蛋了。
于是稍加琢磨,林森干脆的拿出了后世的另一项国粹,堪称消磨时间的无上利器的神物——“麻将”!
刚开始这帮子大概也没少在赌场里厮混的家伙,还觉得这玩意比起牌九的先祖“十六条”来总是缺了点意思,可是耐着性子玩上几把以后,这种流传甚广,广为人们所传颂的国粹,就开始发挥其威力,成功的勾住了所有二代们的心思。
这东西其实玩法还算简单,理解起来非常轻松没有任何障碍,可想要真正的玩通玩精又是另一回事了,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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