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以谋》第117章


凌云数了数,现在挂在这里的有九把,加上自己买来的正好是十把,于是凌云跟摊主说道:“大叔,这个弓你现在再卖,可不能只卖五百文了,要卖八百文,其中的三百文我拿走,当做是我的酬劳。”
这摊主一想,五百文自己也不吃亏,而且这些材料都是树林里找的,没什么本钱,就是花些时间,五百文足够了,而且这弓已经大大的改良,以后的市场将会很大,凌云要是能和自己长期合作,说不定自己就能发家了,于是当即就答应下来。
要说这一个村里的猎户,能有这份头脑,在顷刻之间想明白这么多关联,也是不容易。
说干就干!
接下来,就是凌云又开始指挥起来,那个摊主咧着嘴,一边调一边乐。
李虎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凌云要搞什么,孟炎没忍住,上前问道:“凌云,你这是在干嘛呢?”
凌云回头嘿嘿一笑,说道:“我中午不是说了嘛,要让别人的钱进咱们的口袋,这就是第一步。”
说完凌云转回头去,继续指挥着摊主进行对弓的调整,留下孟炎他们一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这摊主由于经常和弓打交道,所以调整起来特别快,不到两刻钟,这十把弓弦全部调好了,凌云还在摊主带来的试用的箭上,刻了几道,随后站到一旁,示意摊主,可以开始叫卖了。
这摊主兴奋的一点头,随后扯开嗓子喊道:“能射三丈远的弓,价格公道,包你打猎不发愁!”
这摊主倒也是精明,不想直接说能射四丈,只说能射三丈,因为这样到最后别人会发现,这弓在用的时候比说的还好,他们会更愿意出高价来买,八百文的这个价格就不愁卖不出去。
其实刚刚在进行调整的时候,这个摊主有在默默的记弓弦调整的位置,想着记下来后自己调整,也好以后不用和凌云分这个钱。
可是他发现,凌云每一次的调整,几乎都不一样,这让他根本没办法去记忆,试了两三把后,他就放弃了,老老实实的帮着凌云调整弓弦。
其实凌云也早就想到摊主会这么干,但是想用《天机奇巧》里的东西,必须要有一定的易经方面的知识做支撑,否则你是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的,但是一个村里的猎户,他能知道什么易经?所以凌云也无需防备。
这摊主这么一喊,倒是吸引了不少人,说百姓手里卖出来能射三丈远的弓,那就相当于跟别人说:我家这头牛,跑的跟马一样快,是一个道理,太新奇了!
可是大家都围在旁边看,因为这些弓看上去和平时打猎用的弓没什么不同。
这时,摊主接着喊道:“可以试用!都来试试!保管给你惊喜!”
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忍不住好奇心,上前对摊主说道:“我就是个猎户,我来试试你的弓,如果不像你说的那样,我可要砸了你的摊子,省得你继续骗人。”
一听说要砸了摊子,这摊主犹豫了一下,转头看了一眼凌云,凌云冲那摊主微微点头,那摊主顿时就信心百倍,说道:“好!要是不像我说的能射三丈远,你就砸了我的摊子!”
见摊主如此自信,那汉子也不废话,拿起一把弓,搭上箭,拉满弓,瞄准前方,一松手,又是“嗖”的一声,那箭果然又射出去四丈远。
看到这个场景,这摊主在心里长出一口气,顿时轻松了,摊子终于不用被砸了。
而周围的人一看就惊呆了,这哪里是三丈远?分明是四丈啊!大家都一脸惊奇的看着摊主。
却见那个汉子一脸怒容,说道:“你这老板,也忒小气,明明能射四丈远,你却说只能射三丈,是不是故意不想卖你的好东西?直说,你这弓多少钱?我来一把!”
这摊主刚刚看到那汉子的表情时,还在担心这汉子是不是故意找茬的,不过听到最后他就放心了,也笑了,说道:“兄弟,只要你喜欢,我怎么不舍得卖。”
随后看了看周围一些跃跃欲试的人,说道:“我这弓八百文一把,今天只带了这些,有想法的只能等明天我多带一些来,还是在这里。”
“才八百文啊!”那汉子一脸惊喜说道:“我以为最少要二两,你这老板做生意真是实诚,要是用的好,以后我就买你家的!”
说完这汉子从腰间拿出一两银子递给这摊主,摊主满心欢喜的收下,再给那汉子找了一串两百文的铜钱,那汉子拿着弓,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见有人带头买了,那些个本来还在观望的人,也不管自己是不是猎户,能不能用上,都赶紧上前,买了再说。
只片刻,十把弓全部卖出去,没买到的一个劲叮嘱摊主明天一定还要来啊,摊主红光满面的笑着答应。
这趟生意下来,这摊主收上来的钱,共计八两银子。
随后分给凌云三两,自己还剩五两,这把摊主给高兴坏了,五两银子可够自己一家人好几个月的花销了。
于是他一边收拾摊子,一边跟凌云约好明天还是在这里,请凌云一定要来,而他自己则是要赶紧回去多赶制几把,趁这几天,好多卖些钱。
凌云微笑着目送着摊主走了,等那摊主一走,在一旁看着的李虎他们呼一下围到凌云身边,刚刚他们还在质疑凌云说要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没想带这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做到了。
凌云看了看他们,微笑着摊开手掌,给他们展示自己赚到的三两银子。
众人不禁上上下下看了看凌云,齐声说道:“厉害!”
(本章完)
第114章 不甘心
这三两银子,可以说是把中午吃饭时花出去的钱都赚回来了,还多出来一两呢!
凌云看了看手里的银子,不禁对众人感叹道:“以前读书时,看到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之前我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
虽说这三两银子还远远谈不上“黄金屋”的这个层次,但是这毕竟是凌云利用书里学到的知识,赚到的人生中的第一笔钱,不由得要感慨一下。
众人齐齐点头表示赞同,李虎更是在畅想着未来,说道:“照这个速度,一个下午三两,一天六两,一个月就是一百八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两千多两啊!我的天哪!”
众人听完后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就算是两千两好了,什么概念?之前说过,金朝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九百块,那一年下来就是现在的一百八十万,这个收入在金朝来说,那已经算是富豪级别了,毕竟那个时候是农耕时代,个人能一年收入这么多的,没有几个。
就算是凌云的老爹凌禹,一年也才三百两左右而已。
不过凌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哪里有这么容易,这是因为现在这个东西刚出来,大家觉得新鲜,而且现在正值节日,人多,这才卖的多,等过了这几天,可就没有今天这么好的行情了。”
大家想想觉得也是,就是图个新鲜劲儿,等这个新鲜劲儿过去了,真正用的到这种弓的,也就是几个猎户,可是就一个永宁城,再加周边的村子来说,能有几个猎户,再说,猎户也不可能每天都来买弓,要是这摊主做的弓质量不错,说不定能用上好几年呢,这摊主要是想靠这样发家致富,那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钱到手了,凌云觉得自己也算有点本钱了,这几天再看看,如果有什么可以发展的,把这些钱当本钱去进货,再把进来的货卖出去,赚个差价也是不错的。
逛了一下午,大家也都累了,就想找个地方歇歇脚,顺便吃口饭,然后就回帮里去。
有了中午的经验,这次大家不在往那种看起来就很高档的酒楼去了,就在街边找了一家小酒馆,把晚饭解决了,果然,这次点的都是家常菜,也没有酒水,所以这钱就没花多少,才只有半两碎银。
吃完饭,天也暗了下来,但是城里却没有要平静下来的意思,一家家店铺不但没有打烊,反而都点上了灯,因为现在正是永宁城人流量最多的几个节日之一,不趁着这个时候多做几笔生意,那还等什么时候?
但是现在还不是中秋节,所以那些花灯和猜灯谜用的灯笼都没点上,但即便是这样,所有店铺点起来的灯,将永宁城的每条街道照得明亮无比。
重要的一些活动都会等到中秋节那天晚上才会开始,所以尽管众人还没有玩够,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了帮里。毕竟重头戏还在后面呢。
第二天,众人依旧起早,结伴而行,自然这一次,还加了个冷月馨一起。
凌云让大家先自己去看看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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