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第1章


作者:酒徒
第一章
蒙恬走在渔阳北面的树林里,望着不远处起伏不断的群山,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原因不是在这样的山脉上修一道长城太难了,而是根本犯不上修。当然他那时还不知道几千年后会有人认为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之一,若是知道了他一定会兢兢业业的把长城修得金碧辉煌,就象我们现在的样板工程一样,说不定还能评一个阿房奖。尽管据说获了此奖的建筑通常是风吹就倒,所以当时的秦国人都躲得离获奖建筑远远的,就象我们现在很多人不愿靠近某些样板工程一样。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是他要知道长城后来的意义也许还会把原来几个国家修的长城给拆了,那样蒙恬的罪过可能比项羽还大,破坏了我们心中几乎是唯一可以缅怀先人的东西,尽管他们还有许多辉煌,但我们健忘,只能看到存在的。
这后一种可能性极大,因为蒙恬当年正值年轻。所谓年轻,就是骨子里有一些我们现在所说的“二杆子”,这正是他奉命修长城的原因之一。
叹气的更深层原因是他根本不需要费太大功夫,也就是在他没动手之前长城就已存在,并且绵延万里,他能做的只是补补漏洞的工作,而年轻的他当时有一种渴望,希望能在世间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是真正属于他的,权利和时间都夺不走的东西,这种冲动在很多年轻人身上都存在,所以也没什么可以奇怪的。
韩国的长城挨着赵国的长城,赵国的长城连着燕国,最可气的是燕国,号称拥有燕山以北数千里的土地却把长城修在燕山上,紧邻国都,燕山外的土地不是明摆着要送人么?几个国家的长城都修在北边,国家之间却没有城墙,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互相多么团结,而是如果修了城墙的话,等于设了明显的边界,不但能抵御别人入侵,还不方便自己去偷袭别人,无论从理论上和行动上都不方便。
这也正好印证了蒙恬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对外么,就不怎么灵光。其实这句话谁都知道,只是别人都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说完这句话不久,始皇就下令让他来修长城,抗击匈奴来了。这也验证了一个真理:哑巴未必是坏事,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大多数时候如此。所以蒙恬修长城时不尽心,要不然长城也不会在后来那么轻易的被孟姜女哭倒。至于修长城时蒙恬吃了多少回扣,拿了多少例行的好处,就不可考证了。这也没有什么,只是证明工程上的腐败,古已有之,既然古已有之,现在贪污点工程款也不算什么,前人的传统么,当然要发扬。
第二章
蒙恬说错话的时候是跟着自己的老师王剪攻破楚国的时候,当时老师的白胡子都被染红了。据说当时秦军杀了楚军百万之众,当然这里面有不少妇女儿童,这也没什么错,谁能保证他们以后或长大后不会成为暴乱分子。其实老师很有先见之明,只是不该当时让一个姓项的孩子漏了网。反正老师当时威风凛凛,是秦国最大的英雄,在那时英雄是有数量级的,以杀过多少人来衡量。“当你杀一个人时,你是罪犯,杀了百万人,你就是英雄”。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欧洲人说的,但蒙恬还不知道,知道了他就不会在城破时柱着剑疲惫的说一句:没意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其实他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对老师不恭敬的意思,老师教了他很多东西,可以说他后半生的许多所作所为,都带有老师王剪的影子。只是他当时太疲倦了,容易说错话。说错话也不要紧,老师也不会太在意,只是不该让别人听见,报告给了李斯和始皇。
始皇当时只是笑笑,没和蒙恬认真,两人小时候拜过把子,说过不愿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的话。始皇不和他计较,一是因为不想蒙恬死得太早,以免誓言真的灵验,二是两人关系实在是好,不然后来始皇临死时也不会派使者千里迢迢奔赴渔阳邀请蒙恬喝药酒和他同登仙界。
破楚之后也就等于一统了中原,一统之后自然要分封,大家都这么认为,但是可分的实在不多,但功臣实在不少,于是大家互相打小报告。这就和单位现在分房差不多,领导如果想知道谁背后都作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下个即将分房通知就行了,比东西二厂和血滴子还厉害。我估计始皇当时迟迟不分封也是这个意思,最后通过群众的眼睛发现蒙恬牢骚最多,虽然看在是兄弟的分上不好惩戒,但正好和匈奴有边境纠纷,派蒙恬去修长城正合适。一来蒙恬比较要面子,不至于太快就逃回来,二来他既然喜欢枪口对外,这也遂了他的心愿。这个惩罚明显不太合理,比如领导要惩罚我,绝不会让我做一个工程的负责人,否则人人都要争先恐后的犯错误了。
不过秦朝时和现在情况不太一样,秦时渔阳一代是蛮荒之地,没有夜总会也没有洗头房。况且秦刚统一六国,有很多有油水的工程可做,犯不上争着到边境上冒险。只不过大家都没料到,始皇不打算分封。于是大家都不太高兴,因为即使功劳没有王剪、李斯那么大,封不到楚王、宋王,也差不多能封个卫侯、郑公之类,反正到时候山高皇帝远,即使仅仅做个乡王,也可以关起门来唯我独尊,多收点税款,泡几个小密什么的,也没人干涉。现在不分封了,实在令人失望。想不出什么原因,就都来找李斯。
李斯的日子也不好过,当年在楚国混不下去,才跑到秦国,如今好不容易可以衣锦还乡了,又落了个鸡飞蛋打。都是朝里那帮笨蛋给闹的,互相跻个什么劲,现在好了,始皇突然发现,敢情身边一忠臣都没有。这也不能怪始皇不能和大伙共富贵,这些日子大家你说我,我说你的,炒的他头晕病又犯了,这病是荆轲哪回落下的根,一着急就犯。最可气的是不知有哪个白痴奏的暗本,说赵高在外边强奸民女。始皇一想:还没分封呢你们就窝里反,若分了封,将来我不和周天子一个下场。想来想去,干脆,不分封了,省事。始皇的为人李斯最为清楚,若是象后人分析的那样是为了天下免受战乱之苦才不分封,始皇自己都不信。不过后人写这段历史的时候,李斯早死了,想反驳也反驳不了。反正历史么,怎么说都有理。
所以大家找李斯的时候,李斯不在家,说是被老婆赶出家门给蒙恬送行去了。
李斯去蒙恬家,不光是为了躲开那群无聊的同事,主要是为了想他的二儿子能跟蒙恬出去锻炼锻炼,最好能当个长城筹建处材料科主任什么的。其次他跟蒙恬渊源颇深,临走时不送送蒙恬,家里老婆那关也不好过。
第三章
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是吕氏春秋思想研究学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国外来的知识分子,大家对他也比较尊敬,因为他是法学博士,所以课题是研究《吕氏春秋对法律的指导意义》。老实说,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么样,一年多也没出什么成果,写不出论文。这主要是因为李斯当时也很年轻,要不然也不致于在楚国呆不下去。其实他只要写一句“吕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吕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大家一生来学习”就可稳获社会科学发明奖。可惜他就是转不过弯来,所以一直拿不到奖金。
好在李斯的字写得好,几乎半个咸阳的酒楼都找李斯写牌匾,那时还没发明毛笔,所谓的笔就是一把小刀子,谁要是想找李斯写字,就那一块木板来,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时刀子钝了,还得加点水,放到石头上磨磨,所以文人的报酬一般叫润笔。李斯的润笔也不高,仅要求他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时可到他写匾的酒楼吃饭而已。这主要是他当时还没混上秦国的丞相,否则,一个字至少值几千万,至于下台后字会不会被铲掉,就另当别论了。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遥快活。但有时也会心烦。比如说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决咸阳户口。李斯没有问题,他是留学的博士,户口符合《外来人口留咸入户条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结婚几年了,虽然老婆就在身边,还得算两地分居。一旦咸阳搞个庆祝什么的,李夫人还得躲在家里几天不能出门,否则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没咸阳身份证,罚款还不说,还得驱逐出城,那时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没混上专用马车,老婆一旦被赶出城,几天才能回来,还得担心她被拐卖了。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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