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第2章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趁老婆没被遣送出城之前到收容站赎人。
每次赎人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讲法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赶走。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玩弄。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没钱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见,这时他就上临风楼喝酒。临风酒楼的老板喜欢李斯,总给他安排雅座,然后抱一堆竹子来,请他给刻菜单。老板是越国姓范的那个家伙的后代,所以很会投资。后来李斯发迹了,老板就开始卖菜单,据说每个菜单都卖到了三十两黄金。
安排李斯坐雅座的另一个原因是,临风楼的生意不好。临风楼位临咸阳主街,当时也没有什么污染,本来把酒临风的人应该很多。可近来咸阳的官吏们都不到这来了,这倒不是因为官员们都廉洁了,黄河清易,自古如此。不来临风楼的原因是最近有两个讨厌的家伙经常到临风楼喝酒,这两个家伙是当时秦国最没用也最让人头疼的人,一个是赢政,另一个是蒙恬。
赢政是当时秦国的王,可当了近十年王了,只能签字。至于签什么,是答应还是否决,早有吕不韦准备好了,赢政不用操心。但是他的姓名笔划太多,签起来太麻烦。后来内待赵高给他出了个主意,用笔在上面画圈,不用画得太圆。反正当时用刀子作笔,能画圆的人不多。所谓圈阅,大概就源于此。当时赢政一晚上能批一百多斤奏折,就是看都不用看,直接在规定的地方画圈。
蒙恬是当时秦国的将军,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为国捐躯,所以他生下来就可以当将军,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挥的是秦国的三军仪仗队,集秦国最健壮的军人与此,只为了礼宾时给客人看。蒙恬指挥仪仗队时也不尽心,一心想上前线。所以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的很差。有时他的老师王剪看不过去,帮他训练一下,但被吕相知道后,很不高兴,王剪是聪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诉蒙恬一些好玩的游戏,于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赛扔石头、摔跤、爬树、翻墙,输了的出钱请赢的喝酒,至于战阵、正步、一概不练。
总之,当时赢政和蒙恬是当时秦国最没用的两个人,两个摆设。所以两人总凑到一起喝酒,到哪个酒楼,哪个酒楼就面临关门。秦国官员再胆大,也不敢再国王面前吃公款,虽然这个国王不怎么管事。
第四章
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否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就有点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
第五章
亲政之后,赢政决定灭六国,一统天下。于是派王翦为三军总司令,蒙恬为参军,向六国进兵。
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正经抵抗,当时的人都以拥有秦国的绿卡为荣,秦兵一来,立马变成了正式的秦国人,不必再偷渡了或想什么政治避难的损招。但也有一群读书人不太满意,早知道这样,他们也不用费劲考什么秦国的GRE了。那时候的百姓觉悟低,虽然也受了很多爱国主义教育,但是本国的官员没比秦国的好哪去,除了收税、要红包外,只想着睡下一代。国家没了,对百姓而言,也就是换个政府交税罢了,并且不用再交什么防线建设费。
在蒙恬的记忆中,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打的及其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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