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第13章


槔渚驳匚实馈?br /> “邝不是说了吗,要小杨子那个什么合案侦查吗?”魏河舟回应道。
“他又不是福尔摩斯,不过是一种看法而已。”
“我看是同一个凶手。案件都发生在晚上,而且都发生在厕所里,都是用砖块作凶器,都是先砸脑袋后勒脖子,都是找女人下手。”
“谁说凶器都是砖块?”
“李大夫不是说是接触面积较大的钝器吗?砖块不就是所谓的接触面积较大的钝器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这个案子里没有发现被当做凶器的砖头?”
“也许凶手作案后把凶器带走,随手扔到什么地方了。小说和电影中的凶手不是一贯喜欢藏匿凶器,让警察忙个不停吗?”
“那他上次为什么不把凶器带走扔掉?”
“谁知道!也许被‘母大虫’给闹得,凶器在搏斗中掉了,或者凶手被那头凶悍的母老虎给吓懵了,只想到夺路逃命,哪还想得到要处理凶器!”
老爸徐徐喷出一口烟,“确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人所为。”
“可也没有证据说明不是同一个人干的。”贺章林总觉得,如果是系列案,会让人感觉案件的性质更加重大,他们民兵小分队也许就能发挥作用,所以坚决维护是同一个凶手的观点。
“管它是不是同一个凶手!一个案子也好,两个案子也罢,反正都得有人查,查下去不就知道了吗?”邝路明试图用这种模糊的说法,转移话题,但却没有达到目的。
章树理跳了出来。“如果发生了第三起案子,那就是同一个凶手了。”
“为什么?”魏河舟翻了翻白眼道。
“这还用问?自己去想想吧。”这是典型的章氏无赖手法,实际上他压根就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
魏河舟却真的傻乎乎地皱着眉头想开了,而且十分认真,以至于烟灰积了老长都没察觉,任凭它一节一节地往身上落,把自己的裤裆搞得象个大型烟灰缸。
可我老爸不仅不认为章树理是在胡言乱语,而且还进一步做出了惊人的预言。“他说得没错。如果是同一个凶手,也就是说,如果是连环案的话,那就必然会再次发生凶案。”
“还发生啊?两起凶案还不够多吗?”
“你别吓人好不好!”
“这么大个厂,两起凶案算什么?看把你们吓得。”章树理因歪打正着正得意着呢,这会儿又乘着兴头,唯恐天下不乱地信口胡言。
“那,如果再发生一起案子的话,还会死人吗?”
“你这么说有根据吗,是不是危言耸听?”
……
众人七嘴八舌吵开了。
第八章 第二起凶案(三)
更新时间2012…12…7 8:08:48 字数:3149
见自己一席话激起了这阵波浪,我老爸暗自得意。
他点上一支烟,眯着眼享受了一阵,慢悠悠地说道:“如果这两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那就是属于暴力型系列犯罪。这类凶手要么是精神病患者,要么就是存在心理或人格障碍。前一类人没有行为能力,我也懒得说他们,咱们就说说这后一类人。这类人缺乏基本的道德伦理观,无视社会规范。他们用扭曲的心理对待自己所遇到一切事物,将一切责任、过错全都归罪于他人,并且通过冷血的威胁和暴力,来释放心理压力或者满足心理需要。
“与一般的犯罪不同,暴力型连环杀手作案都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的,而且他们多半都不是初犯。他们的犯罪动机也与一般的罪犯不同,不是为了钱财、地位、嫉妒、感情这类常见因素,而是为了追求控制、支配或者性刺激所产生的快感。”
见众人大张着嘴,一脸惊讶地望着自己,我老爸淡淡一笑,略显做作地举起酒瓶,往自己的杯中倒了一满杯酒,浅浅地咂了一口。
“这类罪犯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犯案后,常常会从被害者身上拿走一些东西作为战利品,他会不时地把玩这些战利品,再次体会对被害者的控制、支配或者性幻想。就像吸血鬼总是在月圆之夜跑出来吸食人血一样,当那些感觉开始淡化时,这些变态杀手就会在病态心理的驱使下再次跑去作案。除非凶手被捕或者死亡,否则他们绝不会罢手。”
说到这,老爸像是要为自己的讲演画上休止符似的,将烟头向窗外一弹,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向了黑沉沉的大地。
“那凶手下次会在什么时候再次作案呢?”唐华皱着眉头道。
“问得好,本人正打算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呢。”我老爸起身背着手踱起方步来。
“系列案中相邻两次作案的时间间隔,被称作凶手的冷静期或作案间歇期。不同类型的凶手冷静期不同,有的长达一年甚至几年,有的只有几个月、甚至几天。对于同一个凶手而言,其冷静期也并非一成不变,有的冷静期会越来越短,这往往意味着凶手变得更加暴力了,作案手法也会变得更加凶残。
“我们姑且假设这两起案子是连环案,算起来它们的间隔大约是三个月。我曾经在某本书上,大概是欧美出版的书籍上看到过,据统计,系列案凶手平均一年作案四次,也就是说,平均三个月作案一次,与我们这个连环案倒是很一致啊!所以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凶手下次作案有可能是在三个月之后,也就是可能会在四月份再次发生凶案。”
大家都把我老爸的这个预言当做故事来听,没人认真对待,包括一向对他言听计从的杨大侦探。
“你说凶手会不会因为‘母大虫’的凶猛抵抗而吃了惊吓,延长了他原来的那个……那个冷静期呢?”邝路明问道。
“不会!”我老爸断然否定。“决定凶手是否再次作案的因素,是他们对被害者的控制或性幻想的感觉是否淡化。受到惊吓也许只会改变他的作案模式,一般不会影响到他的作案周期。”
老爸那边厢侃侃而谈,众弟兄这边厢不住点头,特别是那几位系列案的支持者,感觉像听了一场犯罪心理学讲座。
“对了,‘母大虫’跟王月华身上少了什么东西没有?”邝路明冲着杨建平问道。
“不知道……大家都没那方面的知识,没朝那方面去想……”
“你们不是对犯罪现场拍了照吗?拿着照片去问问她的室友,哦,我是指王月华的室友,看看她身上少没少什么东西。”唐华建议道。
杨建平郑重地点了下头。
老爸酌了口烈酒,咂了咂嘴,象是想起什么好笑的事,咧嘴一笑。
“说起病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实际指的是我妈),在大学里念书。他们系有个瘦小、文静的男生,平时看着挺正常的,可是一到晚上,他就显得行为诡异。常常睡得好好的突然从床上蹦起来,窜出门去,回来后,必然要打开自己的大箱子捣鼓一阵。
“同宿舍的人很好奇,就去跟踪他。结果发现他每次都是溜进没有锁门的教室,在课桌的抽屉里东摸西找,要不就是在讲台那儿摸来摸去,最后总要带着一件东西回到宿舍,哪怕是一个粉笔头也好。当他们将他当场逮住,让他打开他的百宝箱后,发现里面满是铅笔、小刀、橡皮擦、黑板擦、粉笔之类的毫无用处的玩意儿。这就是所谓的偷窃癖,有这种毛病的人,每天不偷点东西好像就没法对自己交待似的。”
唐华一向饭量不大,早早就端着茶在一旁自斟自饮,这个偷窃癖的例子让他觉得很是好笑,“咯咯”轻笑一阵后问道:“那家伙被当场逮住后,很狼狈吧?”
老爸“嘿”了一声,撅着嘴道:“大多数人都会认为那家伙被人赃两获逮个正着,应该会很狼狈,哪想到那位老兄虽然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却毫无悔意,而且对于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震惊,还自得其乐的不行呢。”
这种异于常人的心态,正常人的确很难理解。否则,又如何称得上“变*态”呢?
“对了,之前似乎有人问到,如果再次发生案子会死人吗?”老爸突然没头没脑问了这么个问题。
魏河舟因为自己的问题引起了他人,特别是我老爸的重视,很是兴奋,高高举起右臂大声嚷道:“是我,是我问的问题!”
我老爸对着他剑指一点。“好,这个问题值得一答。我的回答是,如果凶手再次作案,肯定会死人……”
众人大惊失色,七嘴八舌质问他。
“什么……为什么?”
“你的说法未免太血腥了吧!”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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