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第25章


“案发那晚,我上大夜班。当她据称在厕所遭人拍脑袋的时候,我已经战斗在为国家生产战略物资的岗位上了。不过,听说她被人拍了脑袋,而且整张脸像个烂茄子之后,我高兴得全身的每一颗细胞都在唱歌。看着她那张青紫肿胀的丑脸,我忍不住开怀大笑。那几天我一直幻想自己是那个袭击她的人,结果饭吃得特别香,觉也睡得特别安稳。”
说完,还一上一下地抖动着小腿,一幅自得其乐的样子。
他的手臂上和指关节处也没有任何疤痕和挫伤。
题外话:收藏上20,继续奖励。这次的奖励内容是:关于苍蝇的……(嘿嘿,纯属恶心你们一下)
第十九章 受害者的仇人(二)
更新时间2012…12…19 8:18:33 字数:3676
望着眼前这位长得像花生米一样白白胖胖,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脸上露出羞涩的笑容,看上去一点儿也没有脾气的高个年轻人,民警们无论如何也没法把他与可能对何赛姣实施报复的凶手联系起来,甚至都没法想象他会与人结怨。
洪建阳谨慎地问道:“你是温国庆?”
花生米“嗯”了一声算是回答,接着便象女孩子一样满脸通红地低下头去,来回搓弄着一双胖乎乎的肉掌。
原来他就是炼钢厂的电工温国庆,也就是那个把储物柜借给郝纪川存放点心,以及郝、何大战当天,被震怒的车间主任命令去喊何赛姣的“小丈夫”来带人的那位电工。
别看他长得人高马大的,却总是被人喝来呼去,似乎人人都在使唤他,而且一点儿也不考虑他的意愿。实际上,他也从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意愿,似乎总是心甘情愿地任人驱使。
问起他与何赛姣之间的矛盾,他并没有像之前的那两位“仇人”那样咬牙切齿,出言不逊,而是搔了搔肉乎乎的脑袋嘟嚷道:“那女人不可理喻,不可理喻。”
不可理喻这四个字,大概就是他最严厉的措辞了。
原来,何赛姣之所以将他视为仇人,是因为她怀疑是温国庆把她出卖给郝纪川的。郝纪川也确实问过温国庆是谁偷了他的点心,但他得到的答复是“不知道”,因为温国庆确实不知道是谁干的。不过即使他知道了,以他的个性恐怕也会回答说不知道。遗憾的是何赛姣没有识人的智慧,凭空为自己增添了一位仇人,当然,是一位一点儿也没有杀伤力的“仇人”。
他结结巴巴地叙述了案发前后自己的行踪。
他说,案发当天,他与何赛娇上同一个班。因为不想招惹她,自己总是尽量避免出现在她的视野中,下班时是看着她出了车间大门后自己才离岗的,一路上远远地走在她的后面。
他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这番叙述,听上去就像是尾随在何赛娇身后,窥视她的一举一动。
“你是说,你一直尾随着何赛姣?那么,你一定看到她进了那座公厕咯?”
洪建阳说到这儿停下来,仔细观察花生米的反应。
花生米点了点头,“嗯,我看见她拐到去厕所的那条小路上,就加快脚步赶上前面的那些工人。”
“既然你看到了何赛娇拐向通往厕所的小路,那么你就完全有可能看到了凶手,或者说,看见了某个跟在何赛娇身后进入了女厕所的人。为什么至今没有向警方报告?”洪建阳一脸严肃地质问道。
“我……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你说的这种人啊!”花生米一脸惶恐道。
“通往厕所的小路也就一、二十米长,而你与何赛娇的距离如果像你所说,是‘远远地走在她的后面’的话,至少也有二、三十米吧?”
“差不多吧!”
“所以,当何赛娇进入公厕时,你至多刚刚到达小路口。也就是说,厕所是位于你的前方,而不是后方。对吧?”
花生米想了想后,点着头说:“应该是吧。”
当他的目光与洪建阳冷峻的目光碰撞时,赶紧自觉地改口道:“是的,是在我前方。”
“而何赛娇是一进厕所就遭遇到了袭击,也就是说,凶手是尾随着她进入了厕所。因此凶手进入公厕的过程,必然落在你的视线范围内,你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呢?”
洪建阳的这一番推理,令花生米目瞪口呆。他觉得听上去很有道理,特别是他频频使用的“也就是说”,让人感觉他的话份量十足,不容置疑。可是自己确实什么也没有看到啊。
他苦恼地瞪着洪建阳嘟囔道:“我不知道。可我确实什么人都没有看到啊!”
“凶手并非从天而降,而是用两条腿从地面上沿着某个方向进入厕所的,而厕所的入口又是正对着你下班所走的那条大路。你说你没看见任何人跟在何赛娇身后进入女厕所,能解释的通吗?”另一位民警质问道。
花生米搓着手,扭动着身子,沉默了许久,接着象有了重大发现似的急切地解释道:“也许是我那时一心只想赶上大伙儿,两眼只顾着往前看,没有往厕所方向看,所以没有看到凶手,或者可能是凶手的人。对,肯定是这么回事!”
说完,他像是给自己打气似的大力地击打了一下手掌,频频点着头。发现民警们冷冷地望着自己,他不由得满面通红冲着他们傻笑。
洪建阳在这个问题继续深挖。“当时你的身后还有其他人吗?”
“应该有吧,但我想不起是谁。”花生米充满歉意道。
“说清楚点,当时你的身后到底有没有人,有多少人?”一向颇有涵养的洪建阳被这个白胖子的含糊其辞弄得有点不耐烦了。
“记得当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所以我猜想应该有人走在我后面。不过我没有回头看,反正也看不清。我的视力不太好,有点……有点近视。”
他可真是轻描淡写啊。戴着四百多度的近视眼镜,岂止是有点近视!
警方要他仔细回忆案发当晚,特别是下班后的那段经历,写成书面材料上交专案组。
他也被要求象之前的两位战友一样,伸出手臂让民警检查。他那两条面团一般的胳膊上,除了两、三个蚊子叮咬的小红点外,没有任何疤痕;手掌上倒是伤痕累累,但指关节处却没有任何挫伤。
事后调查发现,那晚确实有三个人走在温国庆的后面,其中两人距离他仅有五、六米远,而且还记得他加快了脚步往前赶,确实没有拐向那座发生凶案的公厕。
“那么你们两是否看见了凶手或者疑似凶手的人?”洪建阳问道。
“没有。”
“我也没有。”
两人的回答均是否定的。
“你们是否听到了疑似搏斗的声音呢?纵二路距离案发现场并不远。”
得到的回答仍然是否定的。
其中有一人甚至怀疑所谓与凶手搏斗,不过是何赛娇为了哗众取宠杜撰出来的,尽管他亲眼目睹了她那张烂苹果似的颜面。
走在两人身后的第三名职工的说辞,与前两位几乎如出一辙。
何赛娇点了名的其他几位“仇人”,表现都大同小异。
他们都毫不掩饰对何赛姣的憎恨和蔑视,大多数人都拿不出不在场证明,或者说根本就懒得去提出证明。对于她的遭遇,不仅个个幸灾乐祸,而且巴不得那是自己干的。
问他们案发当天是否发现有什么可疑人物在案发地点附近出没,或者有什么异常现象,他们恶毒地说,厂里唯一的异常人物就是那个半男不女的“母夜叉”。她每天都表现得不像个正常人,不是跟人吵架,就是跟人打架,要不就是红口白牙诬陷别人,是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的首恶。
他们不大同意专案组关于阶级敌人搞破坏的定调。
他们认为,如果是阶级敌人企图制造恐慌,那也应该是除掉何赛姣这样凶悍的庞然大物比较能达到震慑人心的效果。杀害善良无辜的王月华,只能引起人们的愤怒,并且会把愤怒转化为革命的动力,那岂不是起到了相反的效果吗?
其中一个家伙甚至暗示,王月华的死有可能是何赛姣所为。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吗?”洪建阳问道。
他指手画脚道:“当然有!‘母夜叉’遇袭后有一阵子十分风光,成天受人邀请讲述光荣经历,人们甚至忘了她是那样一个讨嫌的家伙。可是大家的兴趣很快就消退了,便不再理睬她了,而且又像过去一样嫌恶她,对她不屑一顾。这个落差让她受不了,于是她就去制造事端。”
“她制造这样一个事端,如何能够达到提震士气的目的呢?”另一位民警有点好笑地问道。
那家伙振振有词道:“她先把人给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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