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狗越世》第69章


,少主人非常高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几人纷纷向王少勋或王班头打听捉拿贼人的详情。
我站在少主人身旁,感受着他的喜悦,摇着头,摆着尾,却不去舔他的手,因为我的嘴边还残留着老三身上的血迹。
少主人没有在意,只是笑眯眯地听着王班头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听到王少勋飞身跳上马车时,一边称赞,一边又有些后怕。后来,王班头说到我扑倒老三,阻止了这人的逃逸。他连连称赞少主人养了一只好狗,竟会捉贼人哩。少主人一得意,说起了我在村里追踪抓到了偷东西的窃贼,最后人赃并获的旧事,听得众人不住地称奇,眼睛都往我身上看过来。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躲到少主人脚旁不出来,看得在场的人哈哈大笑。
说好了,大家进了衙门里,又是对县令大人一番陈说,听得他连连点头,特地吩咐人去厨房端来一碗剩饭,上面还有两块骨头。
正合我意啊!我一点儿也不客气,张嘴就吃,风卷残云般,很快就一扫而光了。
刚吃饱了饭,喝足了凉水,事情又来了。
一个衙役回来报告说,城里已经搜查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另外两个贼人。
县令对这个衙役斥责了几句,然后叫王班头辛苦一下,再去缉拿歹人。王班头应答着,眼睛却向站在正堂门口的我看过来。少主人看到了,拍拍我的头,还叫我去协助他。王少勋这次没有请缨,只坐在堂上喝着茶,与杨二少爷轻声说着什么,后者听得连连点头。
我跟在王班头后面,小跑着出了县衙。他带上了留在衙门里的最后几个衙役,连门口都没人守着了。
又是骑马,王班头等人很快来到了贼人抢夺马车的地方。
这是城南的一条小巷子,杂乱建造着一些低矮的房子,房子前面有不大的院落。看情形,住在这里的人过得要比县城其他地方的人要差一些。走进被夺了马车的那户人家,家里人都在,一个衙役还在盘问着什么。
看到王班头等人进去,那个衙役走过来禀告情况。不外乎这家人只有依靠这辆马车帮人载物赚钱为生,早上时突然闯进来几个歹人,强行赶走了马车,还抢走了几件男人的衣服,被一个瘦小个子的穿上了。
“王大哥你看,那歹人抢走了衣服,自己身上穿的旧衣服就不要了,脱下来扔在这里。”
那衙役拎着一件灰色的对襟上衣说道。我一看,正是早晨进城时瘦猴老四身上穿的那件。哈哈,想睡觉有人送枕头,线索有了!我忙走上去闻着那件衣服,倒是把那衙役吓了一跳。听了王班头的解释,他索性把衣服往我面前一扔,任由我嗅个够。
我闻着这有些熟悉的味道,脑子里飘过那个白晃晃的人体。嘿嘿,瘦猴,遇到我,你这辈子铁定逃脱不了了!
闻好了,我循着气味走动,嘴里“汪汪”叫着,提醒王班头跟上。
“嗨,还挺管用哪!”
那个衙役叫着,也跟了上来。
我一只狗在前面,后面跟着神情紧张的几个衙役,走走,停停,出了巷子,走过两条街道,走向靠近城墙的一片水域。
说是水域,因为这里有一条小河,绕着城墙缓缓流动。在小河经过的地方,还有几个不大的河塘。有的塘里种着碧绿的荷花,应该叫荷塘才对。清风吹来,一丛丛圆圆的荷叶轻轻摇摆,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仔细看,在碧绿的叶子中间,零星点缀着点点红色,像调皮的孩子在跟人捉迷藏,忽隐忽现的。
我没有被荷香迷惑了心神,继续循着瘦猴身上的气味,走近了一口荷塘。到了岸边,气味消失不见了,只是一片水塘。望望前面,除了摇曳的荷叶,就是波光荡漾的水面。咦,难道瘦猴能上天遁地不成?
“汪汪,汪汪!”我冲着荷塘大叫了几声,有些疑惑,更有不甘。线索竟然在这儿断了!
“官爷饶命,官爷饶命,小的这就出来!”
正在这时,谁也没有料到的戏剧性一幕出现了。
我的叫声刚落,从面前的荷塘里传来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荷叶晃动,水声哗哗,从靠近岸边的荷叶底下钻出一个人来,正是那个瘦猴老四!
小样儿,鬼点子蛮多,你还挺会躲的呀!
我一激动,冲着瘦猴又是一阵狂吠,吓得他脸都白了(也可能是泡在水里变白的?嘻嘻,不管怎样,总是被我吓出来的)。
“兔崽子,原来你们躲在这里,快点自己上来,否则绝不轻饶!”
王班头咋咋呼呼地叫起来,其他衙役也抽出钢刀,围在荷塘边,紧紧盯着瘦猴。
“臭老四,连累老子也要被捉!”
“哗啦”一声,又是一个高大的人站了起来。是疤脸老二,他手里拿着一根又长又粗的木棍。
众衙役呼喝着,警告二人不要乱来,否则将要采取行动了。一个衙役转身跑回巷子里,看样子是去搬救兵了。
“嗬嗬,老子谁的话都不听,只听自己的!”
疤脸老二挥舞着木棍,一步一步向岸边走来,连带着荷叶东倒西歪。老四仿佛被吓傻了,站在原地没动。
“众人听令,嫌犯胆敢违抗者,格杀勿论!”
王班头高声叫着,像在下令,又像在给几个衙役鼓劲。我看到有两个衙役腿肚子发抖,隐隐有后退的迹象了。
“是!”
几个衙役轰地应道,气势一涨,把不可一世的疤脸老二吓得停住了。我也“汪汪汪”叫起来,给大伙儿加一把油,心里只盼援兵快点来。
“贼人在哪里?”
这时候,从巷子里呼啦啦涌出来一大群人,有的持刀,有的握着弓箭,多数是一些士卒。这群人很快团团围住了本就不大的荷塘,箭上弦,刀向前,连一只蝴蝶都飞不过去。
王班头松了口气,高声命令塘中的二人自动投降,否则格杀勿论。疤脸老二和瘦猴老四无奈,只有乖乖地爬上塘岸,立刻被好几条锁链牢牢锁上了。
临被押走时,疤脸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啐了一口,嘴里嘟哝着:
“老子一世英雄,竟然折在一只狗儿手里,不甘心哪……”
我当然不以为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边往回走,边享受着衙役们的注目礼,我心里一动:现代社会有“警犬”、“军犬”为政府服务,我现在为大清朝的县衙捉拿坏人,这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警犬或军犬?就叫“官犬”也行嘛。
嘿嘿,我到底能不能叫“官犬”呢?
我的神思飘忽起来了……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这正如我目前的心情,当然跟猛狗有关。又到星期五了,请多多支持本书吧,谢谢!)
相关的话儿 第48章 ;我也要做识字的狗
更新时间:2012…1…14 17:12:44 本章字数:5111
走在半路上,我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不能叫“官犬”!这大清朝有什么好的?偶尔帮帮忙倒可以,要我真正成为他们的“走狗”,我可不乐意!我只为少主人一家服务,他们过得好,就是我最大的使命。
我暗笑自己突发奇想,简直异想天开嘛,呵呵!这样走着想着,眼看就到了县衙前。
“贼人都拿住了!”
一群人涌出县衙大门,个个兴高采烈,说着,看着,把两个湿淋淋的贼人押进了里面。
“咚,咚,咚。”
“升堂!”
“威——武——”
县令大人升堂审问犯人了。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恍然想起以前在电视里经常看到的情景。不同的是,那些只是演戏,而眼前是活生生在真实发生。我晃了晃脑袋,定了定神,收回思绪,注视着眼前。有一些新奇,有一些期待,我看着来到大清朝的第一次审案。
“啪!”
“带人犯!”
一阵锁链的哗啦声,四个狼狈的人被衙役押着慢慢走进来,来到堂上。
“威——武——!”
“跪下!”
叫的叫,推的推,堂上一片热闹,结果却引得站在堂下看审的人一片议论。
四个人,两个跪下了,是赶车的老三和瘦猴老四;站着的自然是老大和老二,他们气昂昂地瞪着坐在上面的县太爷,不理会后面的衙役用水火棍敲打腿脚,就是硬挺着不下跪。
“大胆犯人,见了本县竟敢不跪!来呀,给我狠狠打!”
干瘦的县令胡子翘起老高,伸手从桌上的签筒里拿出一块签牌,往地上一扔。几个衙役如狼似虎地上去,按的按,打的打,把站着的两人强压在地上。“噼啪,噼啪,”连带着跪下的也挨了几下板子,打得几人哭爹叫娘。
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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