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狗越世》第71章


允闹疽晕叮鲜闹R晕拢菏闹缏挂晕选?br /> 王少勋还是娓娓道来,这一段段我听得半懂不懂的句子,足见他的学识确实渊博,至少我对他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为何叫鼓山呢?其实鼓山,乃因山形如鼓而得名。据历代新昌旧县志记载,鼓山又名屏山,脉自旗峰,降于平衍,岿然突起。圆顶若鼓若屏,有泉池可田。山横截水浒,为邑之门户。你们看,前面就要到了。考考你们的眼力,看谁能说出何为鼓身,何为鼓顶?”
王少勋结束了讲述,我们的车子也驶出了城门,向西面的山丘行去。
我也抬头望过去。前面峰峦起伏,山峰连绵,山上绿树成荫,苍翠一片。哪座才是鼓山呢?
“我看到了,前方那座山就是鼓山!”
杨二少爷忽然叫了起来,用手指着前面一座山峰。
“还真像呢!”
少主人也说。他们指指点点着,这是鼓身,那是鼓顶,还想象山上会有些什么。车里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连赶车的杨老四也不时插上几句话,逗得两个年轻人哈哈大笑,笑他胡乱瞎说。杨二少爷更是直接笑骂他狗屁不通,反又受到王少勋的责备,说他有辱斯文。
“别说狗就什么都不懂,你们看阿黄不是很有灵性吗?”王少勋顺势说道,“传说二郎神君麾下有一只哮天犬,颇能识文断字,不知确有其事否?”
“说不定哩!”杨二少爷打趣地说,看着我,“你看,阿黄摇头摆尾,也想做神人之犬乎?不过,狗儿识字,似乎很难吧?”
少主人也看着我,笑着问道:“阿黄,难道你真的想要识字?真想学啊,我教你,好么?”
我听了,尾巴摇得更勤了。识字,甚合我意也!
几次吃了不识字的亏,还真有了那么一点点想法。嘿嘿,谁说咱狗儿天生就只能是睁眼瞎?从此以后,我阿黄也要做一只识字的狗啦!
(狗狗识字了会有什么后果?诸位书友不妨猜猜看。支持猛狗,它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完美表现!)
相关的话儿 第49章 ;偷到本少爷头上来了
更新时间:2012…1…14 17:12:44 本章字数:5691
边说边行,我们的马车来到了一座建筑物前面。
高大的牌楼耸立在正中间,雄伟气派。上绿下白的围墙延伸向两边,看不到尽头,围出了一大片房舍。房屋样式一致,青瓦白墙,两侧山墙檐角翘起,像鸟儿展翅欲飞。
“少勋先生来了!”
刚在牌楼下面停下,几个青年学子恭敬地站在车前行礼。他们都是长衫,布鞋,扎着辫子,前额光亮,整齐而又清爽。王少勋一一给他们还礼,顺便还介绍新来的两个人。少主人和杨二少下了车,分别与他们见礼。
“你就是今年吟诗会上对对联的林文伟公子?”
一个学子眨巴着眼睛看着少主人,其他人闻言也看着他。少主人略微有些局促,但很快就平静了。他又一一拱手:
“正是在下。几副对联不值一哂,以后在科场文章上请诸位多指教!”
“哪里哪里,公子高才,我们要请你指教才是!”
众学子也回礼说道,谦虚之态溢于言表。
我有些不耐烦他们这些读书人的礼节了,快走几步,进了前面的大门,大院子里的情景映入眼帘。
一幢幢的房屋依山而建,高低错落有致;屋旁的竹木,地上的绿草,还有依稀可闻的溪流潺潺声,共同构成了一个幽雅的小天地,无不告诉来者,这是一个适合静心读书的好地方。当然,这样的地方我也喜欢。
想到要在这里开始我的识字生涯,兴奋不已的我本想高叫几声,抒发抒发内心的喜悦,但看到来回走动的学子们没有一个大声说话,我还是抑制住了。表达不在一时,况且还没开始识字呢,能不能有效还未可知,还是低调一些好。
低调,我要低调!
提醒着自己,我不管后面的少主人了,撒腿往一丛细竹旁边的草坪跑去。在那上面打几个滚,肯定会是非常惬意的事。记得以前在城市里,没事时我最喜欢去的就是公园的草地上,与几只流浪狗儿撒欢、嬉戏,留下了许多愉快的回忆。我跟小黑就是在那里认识的。可惜它与我相伴不到一个月,一次意外,它永远倒在了汽车车轮底下。
想到小黑,我心里黯然了,脚下减速,缓步走起来。
“喂,你是谁?”
还没转过竹丛,一个同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只怪自己一时失神,没有施放出感知。
一道白影出现在我眼前,瓜形的脑袋,皱皱的脸,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这不是以前见过的沙皮狗吗?在大清朝只见过土狗,突然间看到只在现代才见到的沙皮狗,我恍然以为回到了现代。我一步步走过去。
“你,你,你想干什么?”
看到走向它,身体比我小了一号的沙皮狗不由后退几步,瞪大眼睛看着我,眼里有些害怕。
“我叫阿黄,你呢?”
我反应过来了,还是拿出与大勇见面时的架势,下巴扬起,眼睛朝天,完全不把它放在眼里。强龙压住地头蛇,不是地头蛇不厉害,皆因强龙太强大。后来的我不能在它这个先来者面前失了威风,要想在这个鼓山书院立足,我要先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来。否则,谁知道还有多少其它狗儿,如果落了下风,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我现在知道了,在大清朝这个强势者的社会里,你弱他人强,你就只有乖乖听别人的份。看昨天的那个县太爷,官儿大么?不大。威风呢?在这个新昌县恐怕没人能超过他。
“我叫阿福。”
立威策略果然奏效,乳白色的沙皮狗气势又弱了几分,轻声回答说。
“阿福啊,哦,你好!”
我咧咧嘴,努力微笑了一下。软硬兼施才是王道,我以前听人类说过,打一下再给个枣,对方就会听话了。呃,那是大人管教小孩?还不一样嘛,你看,效果就在眼前。什么,这是忽悠?不对不对,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忽悠啦?这叫狗狗有魅力,万物都臣服,懂么?
“阿黄大哥好!”
沙皮狗阿福高兴起来了,蹦跳着,主动来舔我的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看着跳来跳去的阿福,我感到有些好笑,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了?这样做对还是不对呢?我暂时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来说服自己,只能维持现状。
沙皮狗其实我以前是见过的,在大城市里,它们都被有钱有闲的人们当作宠物来养。我听人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狗的相貌和沙皮狗相似。他们的样子也着实奇特,被我们其它狗笑称为“四不像狗儿”:贝壳耳朵,蝴蝶鼻子,水牛的脖子,马的屁股,龙的腿脚。而且,它们这些沙皮狗容易得皮肤病,所以经常要洗澡。想着他们一天到晚在水里洗啊洗,好好的一只狗儿变成“落汤狗”,我又一阵偷笑。
哎,洗澡?我有几天没洗澡了?
“那个,阿福,你知道哪里可以洗澡吗?”
我顾不上笑它了,出言问道。
“我知道!”阿福的婆婆脸上更皱了,“那边的小溪可以洗,我经常去洗哩。”
“那好,你快带我去,我们一起去洗澡。”
“你随我来!”
阿福兴奋地转过身,迈开步子就跑,两扇屁股一扭一扭的。我跟在它后面向一片树林里跑去。没想到刚来到书院就遇上了这么热情而且听话的同类,看来以后的日子不会无趣了。
穿过草坪,跑进小树林,溪水的“哗哗”声更响亮了。
“就在这里了!”
阿福站在了一个小水潭边上。我看过去,真是个好地方啊!
四周是高高低低的绿树翠竹,从山涧里流出一线清亮的泉水,“叮叮咚咚”,洒在下面的一汪水潭里。潭水清澈见底,几缕阳光透过树叶落在水面上,照得水底的石子清晰可见。来回快速游动,还有几条小鱼在水里游戏。水不深,整个水面蓝幽幽的,像天空的一角掉落在了人间。
“洗澡喽!游泳喽!”
轻叫几声,我在前,阿福在后,我们几乎是扑进了水潭。
边游边猛喝了几口甘甜的山泉,我畅快地游动起来。真舒服啊,很久没有这么自由自在地游过了!
游了一阵,我很快发现了自己与阿福在泳技上的差距。我游泳时,身体基本上浸在水里,只留出小半个头,鼻子眼睛露在外面。再看阿福,大部分脑袋都露出了水面,还可以左右看看,很是悠闲。嗳,这狗与狗咋会如此不同涅?
观察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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