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异国丈夫和中国情人》第39章


“我受不了。” 
“当年我怎么受得了?只有自己克制,当我最后和你去了西藏之后,我马上有了一种胜利感,可以轻松了结了,那次我们很愉快是吗?你去禅院应该感到我的心态,不然我不会回来,我难道不懂你为什么去了那里定居的心情?现在的解释都是赘述,你走吧。我不会见的。” 
“真的永远不见了?” 
“至少现在我不想。” 
我默默的挂断了电话,内心无比郁闷,原来感情这东西就是情绪,想象她当年嫉妒的发疯,包括对我的一些语言的嫉恨,终究是一种激情,而这种激情在人的一生中实在是不常有,它让人失去了自己,也许这就是真实。 
给刘伟打了电话,我决定马上离开天津。 

(六十三)
发言:(佛拉基米尔罗维奇俄罗斯)
自从孙丽回家以后,还带回了任姐夫妇,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孙丽说,她最喜欢的工作就是看文章写书,终于如愿,说明了佛的保佑,她依然每天烧香拜佛,连我也受了影响,那天她说,有一尊佛已经脱落了金粉,我跑了六个市场才给她买到了金的涂料,然后看着她把佛漆的金亮。对于中国的一些宗教,我非常尊重,不论什么文化背景,凡是宗教都是雷同的,她信奉宗教我就相信她,凡是她做的我一律支持,只要她高兴。
关于出版图书的业务,我知道这个市场并不好做,尤其是翻译作品,这不是我的长项,一部作品的翻译费上几个月的精力,回报不过1000美元,但是精神上是充实的,这个我能够理解。我把这些业务安排给我的同事们,然后我总体把关,孙丽说我终于有了生意头脑,其实我不过是懒,不喜欢文学的再创造,也许对那些老的翻译家来说,这是一种享受。
刘伟一看就是商人,不是实在的人,比起当年的罗思雨,他缺乏的是真诚,这是我的看法。但罗思雨过于不是商人了,缺乏主动竞争的意识,所以我理解孙丽对于刘伟的合作的愉快,但并不完全相信他。一个女人,与男人合作真的很不容易,尤其是中国男人。中国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和虚荣心,对与他们合作的女人是十分不力的,这些年,我见得很多。
两年前罗思雨和刘伟经常约我喝酒,那时孙丽已经走了,我发现刘伟完全是利用罗思雨,不断的让罗思雨给他策划出书的选题,罗思雨还感恩不尽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干出版的生意,好的稿子是第一的,其次才是出版社的关系,就像贸易,产品的物美价廉是占领市场的关键,所以他们让我给他们提供俄罗斯解冻文学的系列作品,我没有付诸实施。我不想给别人干,尤其是不想不明不白的给别人干,这也许是我这么多年不能与别人合作的原因,而孙丽习惯于与别人合作,她总说借力打力,我并不完全清楚。这次的参与是为了孙丽,孙丽说,我们的做法必须走偏锋,体现公司的独特产品,否则无法长期对应市场的变化。 
孙丽回来的时间不长,已经渐渐的在这个领域站住了角,不仅拥有了庞大的作者队伍,而且联袂了几家有名望的出版社,推出了一部分佛教旅游图书。只是她不太赞成大规模操作,这与她以前的风格截然不同了,她说出版界的黑幕,永远是我们不能想象的,再怎么说,我们已经滞后了,必须保守操作。而且她认为图书业只有与影视互动才有大的钱可赚,否则永远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我们无法左右读者。我问她,市场的了解可以听取罗思雨的意见,她说,他们永远看的是眼前,不会具有预测性,这是性格问题,所谓的冒险在他们看来就是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预测不是冒险,在于悟性。不仅需要对市场的了解和生意的手段,而且要对文化历史深度思考。我觉得孙丽说的有道理,看来她已经超越了从前对别人的盲目崇拜的习惯,理性多了。 
这样的老婆让我彻底放心了。女人的成熟需要感情的磨砺,我相信孙丽是有她的情感心路过程的,有些我不需要知道,我保留了给她的空间,这是尊重。记得一次与罗思雨他们喝酒的时候,罗思雨喝多了,对我说,孙丽对他太控制了。我问控制了什么?他说孙丽反对他有别的情人。我对他说,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大理解就是应该明确的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女人的呵护应该是宽宏,一个不懂得谅解和体会女人的男人是无法懂得女人的,这不是民族的问题,是文化的问题。罗思雨说我是一个伟大的男人。其实我如果说真的伟大不在于包容什么,比如包容自己妻子的感情空间,男人的伟大在于洞悉什么是情感的归宿,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这不是凭着情绪,而是正确的评估自己。这一点,罗思雨的天真让我无奈,比如我明白孙丽和罗思雨真的有感情的交流,与其说我相信孙丽不如说我更相信罗思雨,他不会真正能拥有女人们长久的情感,因为他不懂得如何把握,因为天真。其实女人永远是男人得一座学校,越学越毕不了业,尤其是不断换选专业学习的人。罗思雨不会懂得这点,这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禁锢加重了传统男人的好奇心,把性和感情以及情绪混为一谈,所以中国男人的花心是必然的,但也是名不副实的。这一点刘伟要聪明的多,不是因为他的严谨,而是因为他从不投入感情的放dàng,并且开始就和对方说得清楚,一方面自我保护,一方面不自欺欺人,很像欧洲的一些男人。 
中国男人大多是可悲的,可悲在于含蓄,将自己含蓄到一个圆圈里跳不出来,所以不洒脱。罗思雨就是个典型,但他是好人,真的有点儿想他了。 
(六十四)
发言:孙丽
刘伟终于没有听从我的劝告;13本稿件全部由香港某公司重新策划包装后被冠以外国人的名字出版了,这就是近年来“活跃”在我国图书市场“伪书”行为。所谓的“伪书”,一般表现形式有三类:第一类,对(外国没有的图书)伪造外国作者及虚假评论,如伪造所谓哈佛等外国著名学府的教授或外国畅销书作家,伪造国际知名媒体、人物的评论,伪造国外图书畅销信息。第二类,盗用国外已有影响或畅销的图书书名及相关信息,包括原外文名字及所获得的荣誉等,而中文图书内容则完全由自己编写。上述两类图书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励志及心理自助类等方面。第三类,假冒中国著名作者。这是一种商业诈骗。伪书在出版界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但长时期内出版流通各环节对此都心照不宣大发不义之财。我不知道刘伟的参与在什么程度上,是联手操作还是被别人利用,但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我,这就是当年罗思雨与他合作的后遗症,当然也是我同意的。公司的股东结构一直没有改,但法律不会因此而放弃对法人代表的追查,,“伪书”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对读者则是玩弄欺骗。首先,其违反《民法通则》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构成对被假冒的个人或单位的名誉的侵害。其次,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第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形成不正当竞争。当然作者的维权诉讼,第一被告是出版社,而我们公司则承担的连带责任。刘伟一下子就紧张了,这意味着作者的高额索赔将导致这两年他创下的基业彻底毁掉,在出版图书的商业信誉也将彻底摧毁,在这个行业将臭不可闻。
接到起诉书的当天晚上,他匆匆的来到我的家里,面容憔悴的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萨沙递过一杯茶水,劝慰的说:“不要着急,当心身体。”对刘伟而言,这种劝慰如隔靴搔痒,刘伟痛苦的遥遥头,仿佛自言自语的说:“会有其他的事情吗?”
“不会的,这是是民事案子,充其量是经济损失。”我说。
“可是我们输不起了,年龄。”刘伟的心情我理解。
“既然事情出了,只有正常面对,没有其他的办法。”我继续平和的说。
“思雨可能面临着人身安全的危险,许多作者感到受了欺骗,稿子是他组织的,他如何解释是个问题。”
“我来出面解释吧,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我依旧平静的说。 
刘伟感激的看了我一眼,低低的说:“这怎么行,你刚刚回来,事情你并没有插手。” 
“不说了,共同面对吧,毕竟始做蛹者不是我们,香港公司负主要责任,经济上我们可能不会太过损失,主要还是企业声誉上。不然我们发个声明,主动将问题公布出来,并忠告出版界同行引以为戒。”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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